想写故事,可实在是下不了笔,不知不觉写了篇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故事就先欠着吧。
——题记
于己,我不怕孤独,也无惧死亡,我只是担心遗忘。遗忘那些我深知本不该被遗忘的。以前我总说自己念旧,那些记忆里的人或事,就像遗落在某个角落里的老物件,突然有一天阳光穿进来,上面蒙着尘的样子会很好看。
可随着年纪的增长,有些记忆变得很模糊了。或许人总是善于遗忘的吧,那些模糊的片段如同模糊了的老照片一样,会褪色,会发黄,在被无意间翻出来时,泛着旧的痕迹。二十余年,生命的四分之一。或许不该被过去所累,就像人安慰的一样——遗忘是好事,遗忘代表着成长了,连心也该生起层层的甲,藏在里面,可以无需正视伤痛。我有个坏习惯,小时候弄伤了自己,待伤口正结痂时,会忍不住把它撕掉,然后后悔。二十余年,也不短啊,受过点伤还能留下个疤。又怎么会对过去无动于衷呢?显然人生的路会很长,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去拓展它的宽度与厚度。可人生又很短,不断地相遇,错开,乃至离去。总觉得理应背负点什么东西。就像以完璧之身来到这个世界,最终带着些伤痕离开这个世界。“众神创造物中,只有人最易朽”,肉体会消亡,连带着伤痕,连带着伤痕下的回忆。这些东西,除了自己,无人晓得。可人活一世,总要留下点痕迹,燕过水留痕啊,这个由物质堆砌起来的硬实世界,实在经得住敲打。
一定要留下些什么?一定的。那时的心情,那时的语言,那时的文字,那时片刻的欢愉,都是经得起留恋的。留恋才让你更加珍惜现在,留恋才让你的心不至于硬邦邦。之前想法很简单,世界那么大,到过一个地方,埋下根电线杆,有几条细细的线牵连,我总能绕过整个世界,绕过这个地球。而今觉得,这不对,短短的几根线实在是不结实。所以每到过一个地方,应该埋下一颗种子,任它生长,长出自己的枝枝蔓蔓,某一天回头才发觉,到过的地方已经任一片绿洲,而非几根如同为了标记而标记的光秃秃的电线杆。那样在回忆起来,才足够鲜活。
每个人才是每个人心中的圣人。本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