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林焕
我曾经想当一名大作家。像托尔斯泰或是纳博科夫那样的文学巨匠。真的,没骗你,这个念头曾经伴随我很多年,而且还为之付诸行动。很小的时候,我就在中学教师的父亲的书房里,发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快乐和感动。那是来源于书籍的。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我而言,书是我生命进步的花园。我不像别的小孩,喜欢冰激淋和牛排,或者是漂亮帅气的衣服,我就是喜欢书。只要走进了书房,就像是走进了春天的花园。是在晨光熹微的早晨,捧着一本书就像在品尝美滋滋的巧克力蛋糕。还有一杯香醇的咖啡沁人心脾。远处有绵延的山脉,错落的山庄,悠闲的牛羊,当然更多映入眼帘的,是花朵盛开的原野,密密的充满梦幻色彩的丛林,蓝得像诗句一样透明的天空,和汩汩流淌的带着音乐般韵律的河流…….
那一刻,有《苔丝》笔下的农庄,有《静静的顿河》所宣泄的宁静与忧伤,有《洛丽塔》中纯真与浪漫的伊甸园……..我陷入联翩浮想,不知不觉中走过豆蔻年华。大学时我报的是师范类的中文系,高考成绩遥遥领先,却没有令父亲露出自豪的笑脸。他说,“儿子,你老爸当了一辈子的教师,深深知道这个职业的清贫,我一直希望你能当医生,或者做企业家,你怎么又步我的后尘了?”
“你不知道,当一名教师太不容易了,当一名好教师就更难。这不仅关系到业务上的精益求精,还有许多学校里错综复杂的事儿,你不知道……..”
父亲长吁短叹的,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气势。面对他,我终归是有一些畏惧的,再说考中文系当初父亲是反对的,我是自作主张地填了志愿。我甚至还瞒过了母亲。我想她从小那么疼爱我,一定会支持我的决定,没料到她这次站在了父亲一边,指着我的脑袋,说我是个不听话不争气的孩子。我这就莫名了。我说我明明考了文科状元,怎么是不争气呢?
母亲说,“你读了中文系,以后肯定是当老师的对不对?以后你还是会回到学校来,当一辈子的穷教师,像你爸爸那样没出息!你不知道,我和你爸爸养你和你妹妹两个人,养得多么辛苦,多么不容易!”
我说,“谁说我当一辈子老师了?兴许以后我会当一名作家!写出很多很多传世的名著来! ”
“当作家就更不靠谱了!这就像搞艺术的,那都是金字塔尖尖上的事,有几个人能成?!”
母亲只是一个工人。她虽说万般疼爱我,但终归还是在艰难的人生中磨砺过的,所以更明白物质对于生活的重要性。她说,“社会是现实的,什么行业挣钱,什么行业就是吃香的。什么银行啊,税务啊,还有什么水电煤,总之这些读中专都比你这个师范状元强!”
也许母亲说的在理。现在的生活,柴米油盐哪一样不要钱。我是老大,家里还有一个在中学读书的妹妹林霖。我没有觉得一辈子当老师有什么不好。教书育人,多神圣的职业,看着自己的学生考上名牌大学,成为各行各业的人才,然后经常来看看你,是一件多么骄傲而值得自豪的事啊。当然我心里也有自己的小九九算盘。当老师不是有寒暑假吗?我可以利用这些空闲的时间看看书,写写小说什么的。我还是放不下我的文学梦。上大学那会儿,我参加了文学社团,还当上了副团长,写了不少诗歌和小说,只可惜发表的寥寥,文章最终只上了一些地方的不出名的杂志,而像《人民文学》这样大牌的杂志,则毫不留情地把我的心血之作统统打了回来。不过这有什么要紧呢?关键是喜欢。就像喜欢一个人,你只求默默付出,因为那是一种幸福。回报当然也是要的,不过那相对于内心的喜欢来说,那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说到喜欢一个人,的确那也是我所迷恋的最美好的事儿。只可惜对我这种读着中文写着小说还做着文学梦的青年来说,恋爱只是一杯苦涩的酒。除了带给我甜蜜的醉意之外,更有刻骨铭心的泪水,像难以愈合的伤口,在很多个夜里令我惊醒,并且痛彻心扉。
我所上的大学是在北京。虽说大学全国招生,学生来自五湖四海,但还是以北方的女孩居多。我从小生在春江市,是个典型的春江男孩儿,爱干净,重细节,还有点自己都不知不觉的娘娘腔。比如说,我的口袋里永远都会放着一块蓝色格子的手帕,我吃不惯重口味的麻辣火锅而是喜欢清淡的广东菜,我和女孩约会前会在头上喷一点定性摩丝,抹一点润肤露,把皮鞋擦得锃亮。我一般不发脾气,像只温顺的小绵羊,就是生再大的气也能忍耐到最大极限。可是我的好脾气在许多北方女孩的眼中,就是没有男人味儿,照现在时尚的话说,就是不够“爷们”,所以这也是我在大学里不太吃香的缘故。
我在大学里谈过的两次恋爱,对方都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女孩。第一任出生在西城区,父母还是生意人,家境殷实。可能地域也会对一个人产生很大的影响,我的初恋女友明显带着市中心女孩的娇纵之气,脾气很火爆,也只有我这样的男孩能够包容她。而她唯一的优点就是漂亮。男人对于美女往往都会失去控制力,我也不例外,我承认被她的美色迷住了,而她除了混血儿般的脸蛋和热辣的身材之外,我至今想不出她有什么其他可以称道的优点来。她和我同班,成绩在班里总是垫底,我后来听说她是班里唯一的委培生,也就是说,是通关系进来的一个名额。她的工作单位早就被有钱的老爸落实了。她最初看上我是因为我的外表。不是我自吹的,我的确比那些所谓北方的爷们清秀多了,就是标准的小白脸型,现在看来有点像演员黄晓明之类,而且我的脾气也好,处处都让着她,她一开始对我还挺中意的。不过很快,她就对我厌倦了。因为我花钱总是算来算去,上一次餐馆都要考虑口袋里的钱,去大商场牵着她的手,却可以对那些昂贵的衣服视而不见。她开始说我“抠门儿”,甚至说我是“小葛朗台”,她说的时候酸不拉几的,好像嘲讽我是一大乐事。她怎么知道我心里的苦楚呢?我不是个浪费的人,但肯定也不是她所说的那么不堪。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渐渐就疏远了她。她那时反正追的人还真不少,所以就与我无疾而终了。
从表面看,这并不是我所预想的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当一切结束,当我看到自己的初恋依偎在别人的怀中,还听到关于我的不好听的传言从别人的嘴里说来说去,而且据说还是她说出来的时候,我意识到生命中从未有过的挫折感,让我无地自容。我开始约上三五哥们去小饭馆喝酒,本来酒量就不怎的,所以酩酊大醉成了家常便饭。而酒精就像一面镜子,让我看到自己内心从未看到过的一些东西。其实我是不愿意面对失败的一个人,我当时和她恋爱,也只不过是虚荣心作祟,因为她是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但就是这个表面浪漫的女孩,给了我一段人生中最不浪漫的经历,发现很多的美好,也许要金钱堆砌才能实现,而对于我来说,恰恰是天方夜谭。
接下来我就遇到了我的第二任女友殷晓慧。当时我处于人生的低谷,没办法啊,谁让那是为赋新词强作愁的年纪啊,谈一场失败的恋爱,可比成绩考得差要难受得多。殷晓慧和我都是学校文学社团的成员,前面说了,我是副社长,在那些社员心中也算是闪光耀眼的人物,再加上我总有豆腐干文章在一些杂志上发表,自然也就有崇拜者追随了。殷晓慧就是其中的一位。
殷晓慧读的是数学系。和我在两个教学楼。如果不是这个社团,像她那样的女孩,我可能永远都没有机缘和她相遇。她不能说多漂亮,顶多算是秀气,衣着朴素绝不时髦,平时话也不多,有点内向。她的文章我看过,有散文随笔,也有诗歌,说心里话,写得平淡无奇,毫无文采。照她自己的话说,参加文学社团,就想看看“风景”的。在八十年代中期,文学还是大家热衷的一个玩意儿,尤其还是在精神领域,就显得特别崇高特别诱人。殷晓慧就迷恋上了文学。确切地说,是因为我的出现,她爱上了并不擅长的写作。于是,她和我有了接触。我也注意到了这个衣着朴素,话语很少的女孩。她不属于那种第一眼美女,但绝不难看。皮肤白皙细腻,眉眼弯弯,梳简单利落的马尾,常穿牛仔服,身材不高不矮,胖瘦适中。那时候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所有的联络都靠书信。那个春天的黄昏,我突然收到一封来自自己学校的来信。信下方的署名是数学系,我就猜到了几分。打开一看,果然是殷晓慧写来的。信写得很简短,字迹却很漂亮。应该说,我是被那字迹吓到了。真的,我的字和她相比,真的有天壤之别。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漂亮的钢笔字,端庄中有几分灵动,大气中又洋溢着委婉。总之每一个折勾,都让我感觉到这个女孩的秀外慧中。信的内容我记不大清了,大致是一些客套话,称赞我的文笔出众云云,最后一句,是周末上午,约我一起去北海公园划船。
我后来自然是去了。有女生主动约我,我当然是欣然赴约的,更何况是一个不那么令人讨厌的女生。那一次之后,北海公园就成了我们心照不宣的约会之地。因为殷晓慧是北京女孩,早就对此地熟门熟路,所幸就当起了导游,让我在北海也没有迷失之感。而且后来我发现,北海的确是学生时代谈恋爱的圣地啊。以后回到春江,和殷晓慧走在复兴公园,长风公园等地时,她总会对我说,这些地儿,哪能和北海相提并论呢?我从来没有反驳,因为我同意她的说法。
现在想来,那个柳絮飞扬,湖面涟漪微澜的北海的春天,是多么令人心驰荡漾。依然是记忆中难以磨灭的最美的图画。翠绿从中,少男少女青春的脸庞,在明媚春色的映照下,像繁花一般盛开着。所有的一切都充盈着诗意。手不知不觉地就握紧了对方,呼吸也变得急促,如同心跳。我记得那双纤弱无骨的女孩儿的手。我记得她微微扬起的眼睑上像蒲公英般可爱的睫毛。我还是吻她了。像在吮吸春天的草莓,甘甜中有奇异的新鲜与温暖。后来有一天,殷晓慧真的拿来了一篮草莓,我们就在北海边上吃草莓。殷晓慧一个个把草莓递到我的嘴里。她不说话,就是那样微笑着看着我。那一刻我听到自己的心咯噔一下,像是沉入了北海的湖底。我想就是这个女孩了。我像是找到了自己在北京的家。
那时看来,殷晓慧的确是最适合我的女孩。除了文静之外,她也很节约,从不浪费,也没有任何奢侈的要求。但是她对我却很大方,也想得周到细致。去北海公园的票都是她买好了的,船票也是她买的,在那个年代,可都不能算是便宜的。有时候深夜,我在寝室温课的时候,会听到有人敲门。一开门,是殷晓慧的笑脸。她一言不发地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排骨面。这是从学校对面的小店买来的。她知道我不喜欢吃辣的,所以就买一些清淡的点心来给我当夜宵,像菜包子,小笼包子,排骨面是常有的事。小店师傅来自江苏,所以做的点心还蛮有江南风味的,我每次都吃得大快朵颐,吃了还想吃,连我同寝室的王涛老说我自从认识了殷晓慧就胖了不少,下巴也看起来圆润了,哪像和我的初恋那会儿,瘦得尖嘴猴腮的啊。他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小子还是真有福,这样的女朋友可是将来的贤妻良母啊。我说什么贤妻什么良母的,这事还早呢。我琢磨着和殷晓慧的这场恋爱哪天就结束了。我还要经历很多不可知的恋爱,因为我还年轻,人生的路对我而言还那么遥不可及。我甚至还憧憬着某次从天而降的艳遇,就像很多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只是似乎这一天,却始终没有来临。
后来,我大学毕业,回到了故乡成了一名语文教师,而殷晓慧也追随我而来,应聘进一所中学当了一名数学老师,我这才意识到,可能殷晓慧,已是我所有爱情故事的终点。但我们之间,究竟有过爱情吗?很多个夜里,我从梦中醒来,望着身边酣睡的女人,会不由自主地被这些傻问题所纠缠。从一开始,就是殷晓慧在爱我。她对我的爱,几十年没有改变。说到底这就是个脑袋里一根筋的女人。而始终在被动地接受她的爱,直到成为习惯。直到有一天,她主动对我说,“我们结婚好吗?”我也几乎毫不犹豫地 ,点了点头。
大学毕业前夕,我曾经随殷晓慧去了一趟她在海淀区的家。因为她想随我去春江工作,所以要向父母交代一下。我去了以后才知道,她在家也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她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住在海淀区的一套老式的四合院里,卫生间还是公用的。看起来她家的境遇还不如我在春江的家。她那天还是穿了一套牛仔服,那是她在整个大学期间穿的最多的一套衣服,洗得都发白了,她则用自己的奖学金给我买了一套藏蓝色格子的西服。是在西单商场买的。我记得很清楚,是伍佰八十八元。这个价钱拿到今天来用,说不定能买上一个名牌包了。所以我拿到衣服和发票后,死活不肯收,不断地劝说她去把衣服给退了。而没想到,她却倒成了我的说客了。那天她还煞有其事地把手放在身后,对我滔滔不绝地例举了三条理由。第一,我毕业了,理应有一件比较正式的衣服参加毕业典礼;第二,第一次去她家,我的形象非常重要,穿得整洁隆重也是对她父母的尊重,并且对我们之间的未来具有深远的影响;第三,我穿着女朋友的衣服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荣耀,也是把她时时刻刻记在心上的一种表示……..她摇头晃脑振振有词,还故作幽默的表情。我知道她期盼看到我会心的笑容,只是我一点也笑不出来。她话还没有说完,我已经情不自禁地扑过去,一把把她揽在怀里,不争气的泪水竟然夺眶而出。我说,“晓慧,你对我太好了。我会报答你的。用一辈子报答你。”
殷晓慧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就咯咯地笑起来。笑着笑着也流泪了。她点着我的鼻子说,“真是南方 的小男人,还哭鼻子,你羞不羞啊。”说着她从我的口袋里拿出我的蓝格子的手帕,开始擦眼泪。而拿我的手帕,似乎已经成为了她这几年驾轻就熟的习惯。“这下好了,我也要成为春江女人了,多精致啊。从小我就特羡慕春江女人,你看穿她们穿着旗袍多妩媚啊!我说那你也该把牛仔衣换换了,换条白雪公主一样的纱裙…….”她说着掩嘴笑说,“我只是想想罢了。哪有这么多钱收拾自己啊,等有钱再说吧。只要你好,我就知足了!”
我一时又无语了。我相信任何男人,面对这样的女人都会失去应有的抵抗力。她对我实在是太好了。换言之,她真的太爱我了。我敢说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女人会像她那么爱我。甚至超过我的母亲。我母亲心里还不只我一个呢,而她的心里,我知道完完整整地装的只有我一个人。相比她对我的爱,我对她所做的可能只能算九牛一毛。从头到尾我更多的只是感动。我以为,感动也是一种爱。并且,我从眼前这个女孩执着的眼神里,意识到这样的爱,可能会伴我一生。
于是,我顺利地得到了她父母的允许,把殷晓慧带到了春江。为了工作方便,我们一到春江就登记结了婚。因为没有婚房,殷晓慧暂时住在我家,和我们全家住在一起。对于我的婚姻,父母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表示出绝对的支持。父亲对殷晓慧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觉得这个女孩是个过日子的人,对我也相当不错。他说男人能找到个对自己好的女人,就是最大的福气。但是,我的母亲却不这么看。她甚至说,“别看这女孩现在斯斯文文的,对我们家小焕一百样的好,言听计从的,说不定还挺有心计的呢。她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投资,以后我们家,还是要加倍补偿给她的!”母亲说着说着又埋怨起我来了。说什么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年纪轻轻就结婚是做啥呀!如果你晚点结婚,事业有成了,要挑的女孩还不是一大把一大把的?现在你被这个女人套牢了,以后万一离婚结婚的,有你的苦头吃!
我乐呵呵地说,“我从没想到什么离婚之类的事儿。”对我来说,父母不反对,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事了。本来我还担心母亲那臭脾气,会让殷晓慧流落街头呢。现在总算还相安无事。我们家位于市区边上的住房虽不是很大,但是三室一厅,住上五个人倒还能凑合。而且我和殷晓慧私底下也商量过了,暂时不要孩子,等有能力搬出去住了,再从长计议。除了这个,我们把婚礼也省略了。照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裸婚”。这个建议也是殷晓慧提出来的,一开始我坚决不同意,我说你一个女孩儿大老远从北京嫁到春江,我怎么能不给你一个像样的婚礼呢?殷晓慧说不是不想,而是条件不允许。你想想,因为我们两家在两个城市,婚礼让我父母从北京过来,要花多少钱呢?还有你妹妹还在上高中,你父母的身体都不太好,现在家里紧巴巴的,是能省就省,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有没有都没有关系的。关键是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就好。
我说,“你们女孩不是都梦想着披上婚纱吗?一生中最美的时刻,你都不要了?”
殷晓慧说,“我不在于那些虚无表面的东西。我和别的女孩不一样。”
的确,殷晓慧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实在是个太善解人意 的,富有牺牲精神的女孩。后来我们领证后在家里吃了一顿饭,父亲开了一瓶红葡萄酒,这就算是把婚给结了。我的婚姻生活,由此正式拉开了序幕。
我以为有了妻子的加入,我们家会更加和和睦睦,其乐融融。哪想到全然不是这么回事。而且比想象的还要糟糕。本来我和殷晓慧之间单纯的关系,一旦融入到现实生活的柴米油盐中,更由于另外一些人的加入,会变得那么复杂而扑朔迷离起来。
而殷晓慧这个地道的北京女孩,也在我们这个小小的家庭中,表现出了南北文化的巨大差异带来的摩擦,
就在那些琐碎的细节里,展现出她不为人知的执拗的一面,甚至是性格上的种种缺陷。就是这些,无形中拉开了我和她的距离,为我那些曾经完美的感情打上了从未有过的裂痕。这是我没有料到的。我没有料到有一天我也会讨厌她,讨厌到无数次地涌起离婚的念头。没有料到婚姻中的女人,会像母亲所预感的,完全地变了模样。这是生活告诉我的。我后来发现,我们可以想象无数次,但谁也没有能力,去想象生活原本真实的样子。
的确,和殷晓慧结婚那会儿,我怎么会知道,生活,后来会成了那个样子呢?
在那段时间里,有一个细节我不得不提。是那年夏天,我和殷晓慧坐着火车,一起从北京回到春江去。我们提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却一点也不感觉到累,对未来的憧憬让我们都特别兴奋,坐在车厢里一会儿嗑瓜子,一会儿猜拳做游戏,像个幼儿园的小孩那样。忽然对面一个发话了,他说你们两个好开心啊,看来接下来要好事成双了。
说话是坐在对面一名男子,看上去五十多岁笑容可掬的样子,眉毛很长,脸庞圆润,有点富态。不知为何,殷晓慧对他产生了兴趣。她说,“叔叔,我叫您叔叔不算老吧。”
“不老不老。”男子还是微笑着。
“您怎么就知道,我们好事成双了呢?”殷晓慧问道。
“我猜想你们回春江会结婚,还有…….”他沉吟了一下,把目光停留在我的身上,“你以后事业上,可能会大有作为。”
“您真神啊!难道会占卜算命?”殷晓慧已经信以为真,脸上都泛起了红晕,“叔叔,您说的大有作为,是说他会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位伟大的作家吗?”
“作家?”男子摇摇头,开始仔细地端详我,“不过,应该也是很有影响力的人物,至少,在春江是这样。”
我听不下去,感到浑身在起鸡皮疙瘩。尤其,是看到身边的殷晓慧完全像中了邪,眉飞色舞的样子。我不禁推了她一把,说,“别相信这些鬼话吧!我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怎么会呢?”殷晓慧说,“我有种直觉,你以后会是特别有出息的人。”
“我也是这样的直觉。”对面的男子又发话了,这一次他目光深邃凌厉,有种要把握穿越的力量。
“叔叔,您是做什么的呀? ”殷晓慧的好奇心不减。
“我是做狱警的。”男子说。
“狱警?就是监狱里的警察吗?”
“对呀。”男子说着从包里取出一包烟,一个火柴盒,开始划火柴吸烟,“我给你们留个信物吧,只要带着,以后就会证明,我说的话,是不是正确的。”
“什么信物啊?”殷晓慧探过头去。
男子把他手中的火柴盒递了过来。我注意到,是哪个年代鲜有的金属的火柴盒。我似乎对此不感兴趣,甚至觉得这个男人所说,都是无稽之谈。他只是在乘火车无聊之时,和我们这两个孩子开开玩笑罢了。只是,平时一点也不迷信的殷晓慧,这回偏偏还特别当真。她说,“叔叔要不就送给我吧?我们以后会结婚,那么我带着,您的话说不定也会应验了?”
“可是,小姑娘,你会很痛苦的,你还会承受更多的痛苦,你愿意吗?”男子盯着殷晓蕙,一本正经地问道。
“什么痛苦都无所谓。呵呵。”殷晓慧笑得像朵夏日里的百合花,“不过,叔叔的话一定要应验哦。”
“一定。”男子像是胸有成竹,唇峰却仿佛掠过肃杀的寒气,朝我扑面而来。
那日,殷晓慧收下了陌生男子的礼物。一个金属的火柴盒。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她一直把它带在身边,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是对某种预言深信不疑的人。她对我的爱与期许,其实还超出了她自己的想象。而我也是在她的最后时分,第一次看清楚火柴盒表面上的图画。是一个皇冠,还有一排已经有点模糊的英文。我看清了其中那个产地的标识 ,是我后来去过很多次的英国。
在火焰燃烧的瞬间,我的眼前依然能浮现那个黄昏的情景。暮霭勾勒着殷晓慧年轻的脸,她坚毅而明亮的眼神中,却掠过了一缕怆惶。她的手中紧紧地攥着那个火柴盒,像是攥着一句最美丽的誓言,也像一座奇异的桎梏,让她今生无处可逃。她微微抿起的嘴角,有痛苦和幸福交织的痕迹,和对未来不确切的迷惘。而当时的我对这一切都漠不关心。我不断地打着呵欠,觉得这是我最困顿的旅行。不知不觉中,我就趴在殷晓慧的怀中,像个婴儿似地睡着了。
我醒来的时候,对面的男子已经不知去向。而火车还在行驶着,这是一趟慢车。车厢里已经挤满了,人声嘈杂,似乎还有一些夏天的汗水和臭鸡蛋的味道交织着飞散。就是在这一片乱哄哄中,我听见殷晓慧还在我耳边嘀咕着说,你以后会成大人物的!我不知可否地笑笑,发现瞌睡虫又开始肆无忌惮地包围我。睡觉实在是件太舒服的事儿,尤其还是枕在一个女人的怀里。这次我做了个不着边际的梦。我在一个黑森林城堡里,莫名其妙地就戴上了王冠,成为了国王。殷晓慧成了王后。只是奇怪的是,殷晓慧的脸怎么就变了?一会儿成了我的初恋,一会儿又像是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一会儿又成了几个人。我和她们吻呀吻呀,吻得脸颊滚烫,然后就像是落入了海中般,全身都湿漉漉的了。
我醒来了。听到了黄浦江的涛声轰鸣入耳际。故乡熟悉的风景一幕幕跃入了眼帘。春江到了!我抑制不住地扬起头,去看窗外的高楼大厦,而身边的殷晓慧却沉沉睡去,手里还握着那个进口的火柴盒,直到火车到站,她还在她甜蜜的梦想中沉醉着。
C柳如春
自打我记事起,我身边的人,就叫我春春。若干年后,我才知道,我的小名春春和中国一位红得发紫的超女李宇春同名。我每次听到电视里的粉丝在疯狂地呼喊“春春”,感觉就像在叫我一样。所有女孩都有的虚荣心,在那一刻得到无限的膨胀和满足,就像爆米花的香气在空气中飞扬,还携带着些许冰淇淋的奶香。只不过,随之而来是莫名的惆怅和伤感,也许我总会意识到,为什么我就不是那个酷得让人着迷的春春呢?我无限懊恼,最后归结为我的歌喉实在不怎么样,如果让我去KTV飙歌还行,但是若让我上台载歌载舞,我恐怕就是要魂飞魄散的。
我二十二岁,在春江的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上大三。我读的是最好听不中用的中文系。我从外地考到春江来,是春江人最不屑的苏北女孩。所以到了春江之后,我对自己的出身总是讳莫如深,好像我出生在苏北,那也是我不该有的错。也许从内心里来说,我是喜欢并向往春江的。当初我铆足了劲考到春江来,就是想以后永远地离开苏北,离开那个我原本就不想再留恋的家。
我父亲葛志成原本也是春江人,后来怎么会来到苏北和我母亲结合,其中的原委,从一开始,我一无所知。我出生后,我的父母就相继离开人世,那个惨烈的故事,外公外婆都对我守口如瓶,我只是 从别人看我异样的眼神中,猜到了什么。但是外公外婆任我怎么追问,还是什么也没有说,或者就用一些简单的话搪塞一下。唯一幸运的是,父母给我在新城市内留下了豪华的别墅,还有享受不完的富裕的家境。我的童年,在物质丰厚的基础下还算过得开心,有用不完的玩具,芭比娃娃和漂亮的小时装,上幼儿园还有司机接送。我虽没有父母,但还是有外公外婆的百般疼爱。只是这一切,在外公外婆相继去世后,在瞬间像梦一般,化为了虚无。
可能是母亲和父亲的死,终是老人心中永远的痛。他们终日郁郁寡欢,却为了不影响我,还要在我的面前强装笑脸,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我有好几次走进外婆的房间,看见她捧着母亲的照片在不停地抹眼泪,嘴里还在絮絮叨叨些什么。一见我进来,慌忙把照片藏到了枕头底下,我想问问妈妈的事儿,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因为我知道一切都是徒劳的。年幼的我,已经有了同龄孩子的早熟,和莫名的寂寞,忧伤,它们像新城终日灰蒙蒙的粉尘笼罩着我的视线,那是童年的阴霾,一直弥漫到我的青春。
我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你一出生就注定的,是你一生都抗拒不了的。的确,我的人生如此与众不同,从来不是我的意志所能决定的。
而或许,我父母的去世,才是我生命中悲剧的刚刚开始。
那年冬天,外公外婆也相继去世。前后不过是两个月的时间,得的都是同一种疾病。脑中风。生命的脆弱在某个时刻表现得淋漓尽致。直到我哭哑了喉咙,哭干了泪水,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生活,总是和生离死别相伴。可怜的我,还只是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孩子。自那以后,我的小姨和姨夫和他们的儿子来到了别墅生活。对外人来说是照顾我的生活,而实际上,我的生活完全地被她们改变了模样,就像一个曾经如鱼得水的人,突然搬到了干涸的陆地上。从天堂到地狱的煎熬。说这样的话着实有点夸张,但也差不了多少了。我记得我好像很少笑了。即使一个人在房间里,也总是偷偷地流泪,在加上青春期的作用,月经的来潮…….我越来越觉得痛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与我形影相随。但我多么希望能离开这一切,就像电视里的春春那样,风光无限,能够想唱就唱,想到哪里就到哪里。我能做到这些吗?我从中学开始,就盼望着能上大学。那样我就可以打起背包,名正言顺地离开这个家了。我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无限憧憬地去父亲的家乡春江,那个我渴望了太久的城市了。
外公外婆去世之后,我在新城的小姨,就成了那栋别墅唯一的继承人。
小姨就在今年,
也不过四十多岁,她和姨夫同年,他们的宝贝儿子则比我小了几岁,还在上贵族中学。我就是在他们搬来别墅之后,渐渐知道了以前的那些陈年往事,对我而言,可能都算得上是石破天惊的秘密。而小姨和姨夫对我从是不忌口的,他们明白,这样说给我听,后果意味着什么。我甚至感觉到,他们提起那些事儿,是有意在刺激我单纯的神经,在我的心灵里再撒上一把盐。
疼痛还是那么迅即地降临,像一场暴雨,或是一场恶疾,我身陷其中,在一个女孩最美的年华。
小姨告诉我,我的母亲是个生意人,新城街市上最热闹的几家服装店都是母亲开的。那时候还没有连锁的概念,而聪明的母亲已经捷足先登,将自己的事业铺展在新城的大街小巷,并且得到了丰厚的报酬。
那时八十年代末期那会儿,全国各地开始掀起下海高潮,母亲是第一个从单位里打了辞职报告的,也是做的非常好,称得上数一数二的那一位。那一年,二十八岁的母亲称得上是漂亮的小富婆,穿着夏奈尔的套装,开着奥迪的跑车,还买了一套豪华的公寓。因为忙于工作和事业,这时候的母亲已经称得上大龄,介绍对象在她的面前排成长龙,而她却视而不见。不久,她在去春江的飞机上,邂逅了坐在身边的父亲葛志成。
原本,母亲的旁边是一位外国朋友。但很快地,外国朋友和前面的一位乘客交换了位置。于是,母亲的旁边,出现了一位英俊而成熟的男人。他就是我的父亲葛志成。
生命中的邂逅,总是在意外之中,却又是冥冥之中,宿命的安排。
一开始,母亲和父亲是不说话的。只是自顾自在翻看飞机上的杂志。然后推车过来,接过空姐递来的饭菜和饮料。但是,母亲吃完之后,飞机开始剧烈地颠簸,以至于飞机上的乘客都开始尖叫起来。场面一片混乱,喧嚣声携带着惊恐,简直是胆战心惊的感觉。母亲也吓得簌簌发抖。她用手蒙住了眼睛,她脖子上的浅紫色圆点的丝巾,也像风筝一般,迅速地飞出了她的视线。
等飞机慢慢地趋于平稳,她睁开了眼睛。那一刻她发现,男人已经把浅紫色的圆点丝巾,递到了她的跟前。他说你的围巾。拿好。而母亲发现,自己竟然就在刚才的忙乱中,依偎在这个男人的怀里,却浑然不觉。她的脸上泛起红晕,低低地说声,对不起,就迅速地把围巾接过来重新轻轻地搭在自己的脖颈上。,抬起头来,看了男人一眼,而那一刻,男人也在用一种凌厉的,奇异的目光注视着她,她吓了一跳,视线在男人的面庞上逡巡,一种莫名的情愫,却像一条游走的蛇在渐渐逼近,迅速地缠绕了她的心。
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充满阳刚气的脸。深邃的双眼,高挺的带点鹰勾的鼻梁,薄而坚毅的嘴巴。他肤色微黑,健康,头发浓密而坚硬,一根根地往上竖着,却显出一股孩子气的俏皮。他穿一件格子衬衫,一条黑色的西裤,即使坐着,依然背脊挺直,看得出身材非常挺拔。他的手握在咖啡杯子上,手指纤长,骨节粗大,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戒指就是光秃秃的铂金质地,蒙尘而陈旧的感觉,看得出缕缕岁月的痕迹。
男人说,“你的围巾,真好看”。他的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意,他的声音低沉,浑厚,而富有磁性,“这是真丝质地的,上面是经典的波尔卡圆点,日本著名的时装设计师草间弥生,她一生只画这一种圆点,而只有圆点,完整地表达了她不变的浪漫和少女的情怀。”
母亲怔了一下,说,“你懂服装设计?我也喜欢草间弥生的作品。难道,你就是设计师?”
男人摆摆手,微笑依然在眉宇间若隐若现,他说,“那是哪跟哪呀。我就是一普普通通的人,跑供销的。不过我一直喜欢艺术,也喜欢服装设计,我女儿的衣服,裙子,都是我自己设计,缝制的,别人都说,很好看。”
他的笑意更深了。不知道是说到女儿,还是自己做的衣裳。总之这两样,应该都是他得意的作品。
母亲注视着父亲,注视着他含笑的,深邃得像湖泊一样的眼睛。男人也在看着她。而在目光的交融中,母亲听到了心底湖水微澜的声音,一直溯流而上,却最终到达了男人手指的那枚旧旧的戒指之上。
一个已婚男人,和一个女孩的故事,就此拉开了序幕。
面对爱情,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照渡边淳一说法,所有的真爱,都是不伦的。偶尔的罪恶感也会有,但很快被无边的快感所替代。
所以,此刻的母亲,在幸福中体味这句话的蕴义。
那以后,她就像是中了邪一样,为人生中第一段琼瑶式的爱情,神魂颠倒,无法自拔。
我是见过父亲的照片的,的确是个很帅的气质出众的男人,尤其是他的眼睛,还略带桃花眼,看来是许多女人的克星。凡是见过我父亲的人,都说我长得更像我的父亲。尤其是眼睛。他们都会说到眼睛。我的眼睛属于不刷睫毛膏睫毛都浓密修长的那种,眼尾微微上翘,像展开的翅膀。可想而知,眼睛这所心灵的窗户,对母亲的力量有多么强大。她被彻底的征服,而且执意要去看这扇窗里的风景,并把它占为己有。而那时的葛志成已经结婚生女。他是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父亲。是母亲硬生生把他抢过来的。她在新城市中心买了一栋别墅,写上了父亲的名字。她还给买了辆桑塔纳2000,也是当时最好的车型。葛志成从一个普普通通跑供销的春江男人,一夜之间成了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富翁。可能他这辈子都想不到,金钱的来临有时是如此简单,唾手可得。只不过一切的得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必须和春江的老婆离婚,必须离开尚且年幼的女儿。当时的他一定也有太多的不舍,但最终他还是来到了母亲的身边,和母亲开始了锦衣玉食的生活。
婚后的生活是幸福的,羡煞旁人的。他们有时候住在新城,有时候会去春江,还会去国外度假…….总之,有金钱支撑的一切充满了奢侈的浮华。很快母亲怀孕,就生下了我。应该说一切都完美了,只是为什么,最后会发生那么可怕的事呢?可怕的是我这一生都无法接受的事实。
小姨说,“是你母亲杀死了父亲,然后自杀的。”
她说的时候一脸严肃,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样子。
我呆得说不出话来,喉咙口像被什么堵住了,渐渐地,眼泪像开闸的洪水汹涌而下。
我知道小姨不会骗我。谁会拿那么残忍的事实来开玩笑呢?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从学校里一些同学的风言风语中,隐约听到了关于我父母的不好的传言。在我们初二四班,那个最喜欢当传话筒的胖妞于倩就常常煞有其事地对我说,我听说你爸妈的故事,可以写小说了。真的不像是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我当时就来了火,我说你要是再说我家里的事我就和你没完!
我知道那是个伤口。我不能捅它,一碰就会难以愈合。我宁愿一辈子不去触碰它,让它自生自灭。可是秘密,终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就像火柴盒里的火柴,一定是要在点燃的那一刻,才会让你真正地明白,那是真正燃烧的火柴,照亮了你曾经黑暗的并不知晓的世界。
我说,“小姨,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外公外婆临终时不是对你说,永远不要说吗?”
我冷冷地,听得见心脏在碎裂的声音。
那天在饭桌上,聆听的不仅有我,还有姨夫,和他们的儿子小强。姨夫的嘴角掠过诡谲的笑意,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像意味深长的烟雨扑面而来。而小强则一边夹着红烧肉,一边幸灾乐祸地说,“原来姐姐的家里,有那么多见不得人的事儿!”
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姐姐的家里?这里不是你的家吗?小强,你才多大呀,说话就这么刻薄了?”
“我妈妈说,我家是我家,姐姐家是姐姐家。是两回事儿。”小强说着还偷觑了小姨一眼,小姨则拿着筷子往他头上佯装打去,“你这不听话的孩子,不要多嘴!”然后她转过来,用鄙夷的语气说,“小强说得没错。我是你小姨,但不等于我要养你一辈子。我们终归还是两家人。是不是?你是女孩子,总有一天要嫁人,而我们小强,总有一天要讨媳妇儿的。你要知道,这房子,这整个的别墅,现在它属于我。而且,我和你姨夫都迷信,如果没有你,我姐姐姐夫怎么会…….”
我惊愕地望着眼前这个女人,她最后手舞足蹈的样子是如此的令我陌生。她唾沫飞溅的样子是多么的冷漠。我放下了筷子。再也听不下去了。我一股脑儿冲出了家门,冲进了无尽的夜色中。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早春的夜里有彻骨的冷,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毛衣。又下起雨来了。零星的雨却像泪雾蒙住 了我的双眼。我终于嚎啕大哭起来。好像这一次,要把我一生的泪水都统统地哭出来。我一边哭,一边在街上走。后来我是被警察带走的。我在派出所的值班室里,待了整整一夜。我始终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家人,始终保持着缄默。我记得那时的有位年轻的民警对我说,看来你还真是问题少女了。你说你爸妈都不在世上了,那么你总有什么爷爷奶奶姨啊舅的吧。你怎么一句也不吭呢?走过来,离我很近。我一把就抱住他的胳膊,又撕心裂肺地哭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抱住一个男人的身体。我闻到了清新的香皂的味道,从他的制服里透出来。男民警也顺势拍了拍我的头安抚我,那一刻,我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天亮的时候,那位年轻的男民警还是联络到了我的小姨和姨夫。新城毕竟是个小城。小姨到派出所来接我的时候,数落了我一路。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生气,一言不发。原来昨晚上我已经想过了,我不管怎样,也要考上春江的大学。我要到春江去,而且永远也不再回来了。那地方对我来说已经是个牢笼。冷冰冰的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地方,我是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但那时我还是个中学生,我还没有成年。我只有咬咬牙忍受下去,一直到云开雾散的那一天。
其实,那以后,我的成绩已经每况愈下。原本可以考上一本的我,只上了一个三本的大学。不过还是有两点值得欣慰,一是那所大学在我梦寐以求的春江,二是我上的是中文系,不用学得太累,更何况看书写作,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事儿。我非常喜欢上网,也习惯了打字写写小说。我的小说没有拿出去发表过,即使在网上。我享受那种自娱自乐的感觉,也觉得有时候文字反倒是一种比较好的宣泄的方式。我梦想能写得像张爱玲那般完美,充满风情。所以我一定要到春江去,走遍它的没一个角落。不过我并不想成为什么美女作家,觉得那都是虚无的事儿。我最大的理想是在春江有个好工作,有个温暖的家。而这一切,当我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知道它已经和我靠近了。
我是一九88
年生的小孩。我的小名叫春春。我的父亲是春江人,所以我来到了春江。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我和班里的男生郭皑皑同居了。我们像那些思想活跃行为先锋的男孩女孩那样,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租了房子。当时出去住是郭皑皑的提议,我也没有反对。可能我想要个家的心情实在是太迫切了,而郭皑皑向我描述的一切,也真的令我无比憧憬。他说,虽然是一间小小的屋子,却挂着粉蓝色的窗帘,墙上挂满了我的照片,都是用水晶的镜框装饰着,在夜色中闪闪发光,格外迷人。整个房间的点睛之笔,就是那只席梦思的大床,也是粉蓝色的床单,因为粉蓝色是我们俩共同喜爱的颜色。床的上方是一架水晶的吊灯,是从宜家家居买来的新概念的家具,一到夜间会发射星星点点的灯光,那种感觉就像躺在漫天的苍穹之下,时而微风轻拂,时而还有绵密的细雨拂面而来…….他说得我都闭上了眼睛,钩住他的脖子,做起白日梦来了,幻想着自己就是那小小王宫中的白雪公主,和自己的王子幸福快乐地过一生。
可事实和想象,却大相径庭。
等真的搬进了小屋,我才发现一切都不是郭皑皑曾经描述过的样子。没有粉蓝色的窗帘,也没有铺着粉蓝色床单的床,更没有那盏充满浪漫意义的有价值不菲的吊灯。本来是一肚子怨气的,转念一想,那郭皑皑也不是富有的孩子,租房的钱一付就是几个月,哪里还有多余的钱来收拾装点?所有的美梦到了现实的利刃之下,往往就会顷刻间土崩瓦解,我不是没有尝过现实的苦痛,比起小姨一家的势利和尖刻,郭皑皑对我而言,已经是天上人间。所以我咬了咬牙,真的,能宽容处就宽容一下吧。
的确,郭皑皑除了没什么钱,应该也是我们班里不错的男孩。他长相周正,浓眉大眼的,身材也高大挺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当然,就凭这些,最主要的,还是他对我要命的好。照他的话说,从我到这班上报道的第一天,他就喜欢上我了。他就开始用各种方式疾风骤雨似地表达对我的好感。每天到我寝室里给我送早点,每天在我去晨练的跑道上等我,每天想着法子自编一个笑话来逗我开心,后来我才知道,都是他一个个从网上抄来,并且精挑细选出来的…….这种事情如果只作一天,两天,一点也不稀奇,可难能可贵的就是他每天坚持,一下就是了整整一年。一年后我的心理堤坝彻底崩溃,因为我原本是个脆弱的孩子,一个那么渴望爱与关怀的孩子,像一个沙漠,苦苦等待着甘霖的滋润。期末考试结束之后,我拉着他的手,吃了一个下午冰淇淋。从麦当劳到肯德基,再到不知名小店。吃到第六个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当残阳用隐匿的光芒勾勒着黑夜的路线 那份熟悉的恐惧和无助再次骤然莅临。他拉着我的手握得更紧了,像把我的手握成了拳头。我走不下去了,站在那里,一只手还在拿冰淇淋往嘴里送。他用温柔的语调说,你是大胃王啊。以后你喜欢,我就天天买给你吃。我倒进了他的怀里,眼泪呼啦啦地就涌了出来,说,“不是我的胃大,我以前不知道,这春江的冰淇淋怎么就那么好吃呢?”
郭皑皑成了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以前上中学那会儿,也有人追过我,但我从来没有允诺过什么,永远都是冷漠的拒绝。因为那时候,离开那个家,到春江去,才是我的头等大事。而我对谈恋爱等风花雪月的事一概没有兴趣,或者我只是把自己的心封存起来,等待被真正开启的那一天。如今我如愿以偿了。我在春江读书,我遇到了土生土长的春江男孩。他操一口纯正的春江话,每个星期都可以回到北区的家。他应该有着春江男人的某种特质,与我梦呓中的某种柔软紧密相连。所以他吸引了我。他让我从一个固执保守内向而坚硬的女孩,变成了一个热情大胆勇敢的女孩。是一种化蛹成蝶的力量。只是,他那么轻而易举地就占有了我的处女身,我至今想来都是匪夷所思的事儿。可能我太想有个家了。在我单纯的概念里,有自己的房子,有个疼爱自己的人,就是有了自己的家。
春江的夏天是想象不到的炎热。相比于我的老家新城,它有种让人透不过气来的躁动,从每一个角落和缝隙中流泻,弥漫在莫名的心绪之中。记忆中新城的夏天,连蝉鸣也带着低低的哀婉,有种灰蒙蒙的雾气蒙住了人们的脸,而春江呢,每种声音似乎都是高亢而明亮的,那种穿越一切的气势直冲云霄。大街小巷人来人往,在如此多的人流中,我依然感觉孤独。这是和在新城迥然不同的孤独,让我在最闷热的时刻,还是感觉到冰冷的袭来。我只能拉住身边郭皑皑的手,一家商场一家商场地逛下去,从太平洋百货到东方商厦,从巴黎春天到恒隆广场………东西一家比一家贵得令人乍舌。本来我打算用小姨寄过来的生活费买条连衣裙的,但走了一大圈,越走越泄气。身边的郭皑皑不断在提醒我,不要把银子全花光哦,我们马上就要揭不开锅了。我说你怎么一和我住一块儿,就开始整天算计钱?追我那会儿,怎么从来就不提钱一个字?郭皑皑说小姐啊,恋爱和生活是两回事儿,你懂不懂?现在我们住在一起,就是没有领证地过日子。什么开销都要花钱,吃饭洗衣牙膏牙刷卫生纸……我点了一下他的脑袋,说你俗不俗啊,能不能来点正经的?郭皑皑很严肃地望着我,说,我现在就是最正经的话呀。我每月交房租就要一千五,我妈才给我一千八的生活费,你看着办吧。到后来吃不出饭的时候,我也无能为力。
“当时要求搬出来的也是你。现在又说没法生活了。你真是可恶啊!我说着就激动起来,委屈的眼泪开始打转转,现在好了,你把我骗到手里,是不是目的达到就想把我甩了?”郭皑皑说,“你别那么想我好不好?我是那样的人你吗你别把人看扁了。我们节约点,还是能过的,而且现在我们两个人天天抱在一块儿睡,比学校里冰冷的宿舍床要舒服好多呢。”
我说郭皑皑你真不要脸,整天想着睡觉的事儿。我说的时候还咬着牙忿忿的,却一抬眼看见郭皑皑已经没心没肺地笑开了花,把他的嘴唇凑到了我的唇边想吻我,却被我掉转头去,抬手交了一辆出租车。
一回到我们租住的地方,郭皑皑又不改本性,嘟囔个不停。“你明知道我没钱还叫出租车,花了好几十块,你不是在作弄我吗?还要不要我的命了?!”我突然没有力气和他吵架。这几天的疲惫和焦躁让我对这段初恋产生了巨大的怀疑。我一个人坐在白色床单的小床上,视线从脏兮兮的蓝布窗帘一直转移到水泥地上。再抬头望望天花板,好像还有很多的蜘蛛网,一台不知多少岁数的破空调在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一盏发黑的白炽灯发出蒙昧的光芒,室内的一切都变得朦胧起来。也许是黑暗触动了郭皑皑的情绪,他走过来一把搂住我的肩膀,又想吻我,好像刚才的不愉快统统被夜色掩埋得无影无踪了。
我还是推开了他,没有一点兴致和他亲热。我说,“肚子还饿得咕咕叫呢,你快去做饭。”他说,“我可是从来都没做过饭的,你知道。”我说,“你不做,那么我去做。”我刚要站起来,郭皑皑一把拉住我,“我从来没说过让你做饭的。我不想让你做厨娘。”我冷笑道,“不做厨娘,喝西北风去?”
郭皑皑嬉皮笑脸地,他最大的优点就是不容易生气,就是生气了,很快就像患上了健忘症。他说,“春春,你小姨不是每月给你寄好几千生活费吗?我算过了,你的钱还没有用完,我们还可以下馆子吃!”
我说,“今天我裙子都没买,你倒盘算起我的生活费来了?我小姨说,这些钱寄到我大学毕业就结束了。我还不攒点,万一我以后一下子找不到工作呢?谁来养我?”
“我来养你”。
“你养我?得了吧。”我叹口气,但心里莫名有一丝感动掠过。有时候女孩的心,即使知道是受骗,也会变得美好起来。
正说着,郭皑皑的手机响了。因为房间里的信号不好,他到窗台上去打电话。一会儿他走进来,眉飞色舞地,像是换了个人。“快去换件漂亮的衣服,今天晚上有朋友在新锦江大酒店的中餐厅请我们吃饭。”
“你什么朋友啊?”我说,“那地方可贵了,你的朋友个个都是穷光蛋,哪里冒出来一个富翁了?”
“他叫林可斌,是我的发小。现在在复旦外语系,爸爸还是一位局长呢。快点换衣服吧,我也要换上最帅的那件T恤和苹果牌的牛仔裤!”
我们出门的时候,郭皑皑对我身上的那件白色的连衣裙非常不满意。“一看就旧了 ,还有你那发型,整天都长发飘飘的,不能剪个新潮点的短发吗?”我被他说得有点不高兴,想不去了。但还是三下五下地被他拉上了出租车。一上车他就亲了亲我的脸蛋,“宝贝,别生气,我是希望你能更加动人。我真的是为你好。今天车费,我买单。”
我怔怔地看着他。觉得他太令人不可思议了。东边日出西边雨的。车子很快就穿过了喧嚣的人流和繁华的城市风景,一路停在了新锦江大酒店的门前。
我情不自禁地端详这家酒店的外观。我像一个外地人第一次到南京路那么感觉新鲜。我当然也不会知道,我以后还会成为这里的常客。就像很多的外地人以为就是来春江逛逛的,最后却在这里永远地停留,拥有了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