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渚
一 父母死于非命
它绝望了。
面对眼前直顶它额头的枪口和两条虎视眈眈的猎犬,它无路可逃。
它是一匹母狼,名叫双尾,全身的毛都是银色的,只因尾巴上的毛意外分差成了两份,才得名“双尾”。它曾经还有自己的配偶,自己的丈夫,只是有一次……
它的丈夫名叫黑闪,全身乌黑的毛格外美丽,很讨母狼青睐,但它不是狼王,只是狼群中的一个小角色。
后来,因为母狼双尾怀上了狼崽,黑闪 为了让它得到更好的营养,只得冒险去捕食野牛犊。
但野牛群也是不好惹的,牛群对小牛异常关爱,只要黑闪进入了野牛的视线,公牛便会向它直冲过去。
黑闪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可它看中了一头受了伤的小牛犊,它的前腿不知被什么动物咬伤了,看这伤痕,估计是只豹子。
黑闪处在下风口,牛群目前还未发现它,黑闪善扑,它只要叼住这头落单小牛的头颈,使劲往回拖,把它拖到牛群看不见的地方,但这是一种不理智的方法,小牛“哞哞”一叫,牛群便会一齐冲来。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趁牛群不注意,咬死小牛犊,再在野牛到达之前躲开,它知道,小牛犊的死一定会让牛群伤心不已,它们会进行一种告别仪式,只要静静等待仪式结束,牛群都会离开,黑闪再把小牛拖走,一切都大功告成了。
可事情往往与思想作对,当它准备扑食时,风向就变了,它的气味立刻暴露在牛群之中,母野牛紧紧依偎着自己的孩子,公野牛则怒气冲冲地朝它冲去。
黑闪发现大事不妙,但也已经迟了,身后断崖的退路早已被野牛拦截,每只野牛都顶着大角,时刻准备捅破黑闪的肚皮。
黑闪无法跳下悬崖,因为下面还有更多气愤的野牛,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尽快突破野牛的“围剿”,它连跳带跑,在公野牛跟前猛的一个急刹车,出其不意地往左拐。本以为能冲出突围,谁知,不知从哪又杀出一头野牛,挡在了它的面前,众多野牛便一拥而上,用锋利的角拱着黑闪的身体,黑闪的肚子被它们拱破了,白花花的肠子流了出来,它流了不少血,就这样直接晕倒了,不省人事。黑闪闭上眼睛后,野牛就更加疯狂,用重重的蹄子,狠狠地把它的脊梁骨踩碎,即使黑闪活了下来,但也成了个残废,只是野牛手下不留情,活活把它踩成了肉泥。
许久不见丈夫归来的双尾焦虑极了,迫切心理的它寻着气味,跟踪到了那个悬崖下方。它闻到有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从上面飘了下来,从中还有一股丈夫的味道。但愿是丈夫把别的动物杀死了,双尾心里暗暗的想。它爬上了悬崖,吃惊地望着那一滩肉泥,它凑过前去,仔细地嗅了嗅,闻到的仍是丈夫的味道!但愿这只是一场梦,一场假象,可是,双尾不管怎么嗅闻,都晓得那是丈夫的遗体。双尾彻底崩溃了,伤心欲绝地嚎叫着,终于也让所有的动物知道什么叫“鬼哭狼嚎”。
双尾想到自己肚子里还有孩子,不能因此而伤害未出生的狼崽,它小心翼翼地用沙土掩埋掉黑闪的遗体,就挺着圆滚滚的大肚子,捉了几只土拨鼠才勉强算填饱了肚子。
经过了一周失去丈夫的日子,双尾也成功分娩,从夜幕降临到半夜三更,那时是秋末,时间已经算长的了,一共是四只狼崽,三只公的一只母的,分配得很不是均匀,也许是跟黑闪去世时伤了胎气有关系。
如今,它的窝被猎人堵住了,石头洞里还有四只狼崽,自己要么一直死守洞口,要么假装自行逃生,把猎人引走,或许还能有一条生路。
双尾叫着跳了起来,一面是让洞里的狼崽不要轻举妄动,一面是想让猎人和猎犬分神,趁机逃脱。它踩着一条猎狗的脊背,跑出了洞,猎狗们都气愤极了,纷纷去追赶,双尾很快就被身强体壮的猎犬夹击了。
其中一条猎狗望着主人,等待他发号“咬”的指令,只是猎人不动声色,静静查看着洞内的情况,有点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如果野狼死护着一个洞口,说明里面极有可能有狼崽子。他缓缓地把手掏了进去……双尾愤怒得想立刻冲出去咬死他,却被猎犬牵制住了。猎人冷不防被一只娇嫩的爪子轻轻抓了一下,竟露出一丝坏笑,捏住这只爪子,牵了出来。
“是匹小公狼,半岁还没满哩!”猎人琢磨着,把它摔进了麻袋。
剩下的一匹小公狼和仅有的一匹小母狼也难逃被扔进麻袋的厄运。还有一匹名叫斑瑞的小公狼可机灵得很,一看见有人类的手伸过来,便往旁边一躲,看见自己的兄弟和妹妹被抓走后,它就把头埋进去,挖了个小土洞,把整个下半身子埋了进去,只露出个头在外面监视。
猎人的手摸到斑瑞的脑袋了!斑瑞发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身体不由得颤抖。就在猎人拽住它的脑袋往外拉的时候,它立马用自己仅有的两对犬牙狠狠地咬了猎人的手,虽然对斑瑞来说,咬得并不重,只留下了一条血印子,却让这个猎人“哇”地大叫一声,斑瑞便趁机在猎人的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猎人因为斑瑞的离去而懊恼不已,他这才举起猎枪,对准双尾的脑袋……
“砰”的一声,仿佛整个世界都停止了,时间也静止了,在飞快逃亡中的斑瑞步子不知不觉慢了下来,“呜呜”地嗷叫着。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类和海豚才会真正的哭泣,而那些普普通通的狼,遇到伤心事只会不停呜咽,就像“堂堂男子汉”,滴泪不流。
“嗷呜~”斑瑞伤心地长嚎一声。
二 孤身幼狼
明媚的晨光透过凌乱的枝叶,洒落在斯密恩大森林里,这座森林位于中国西北部,冬天常年积雪,夏天的气温也能达到三十摄氏度。斯密恩这个名字,也不知是谁取的,兴许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像随口胡编乱造的。
斑瑞还只是一匹才三个月的幼狼,断奶没多久,还是头一次独自离开赖以生存的洞穴,没有伙伴们的陪伴,显得孤零零的。至于斑瑞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它全身继承了父亲的乌黑发亮,仔细看,身上还有几个稀疏的银灰色斑点,那是母亲的毛色,从而故名“斑瑞”。
斑瑞不会捕食,现在正值早春,它就吃些草木枝叶和树果,活像一个食草动物。晚上,它无处可藏,才壮着胆子回到原先居住的洞穴。
独自生活的时间再长些,斑瑞学会了如何捕食负鼠。它在寻觅食物的时候,发现了些小沙丘,有不少负鼠匍匐着找食,斑瑞一直都在吃树木果子,严重营养不良,眼神直勾勾地盯在负鼠的身上,恢复蛋白质的希望就在这一举!
负鼠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特点,就是碰到危险会装死,装死时,嘴里还会吐出黄色的恶心液体,暗示着动物,让它们知道自己已经腐烂多时。
这可让斑瑞大捡便宜,斑瑞自母亲去世,过得一直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吃点恶心的腐肉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负鼠纷纷装死,吐出白沫,装得再像也是食物嘛!斑瑞不管三七二十一,根据脑袋瓜里潜藏的本能,咬断了它们的喉管,终于品尝到了鲜血的味道,是多么美味可口!
捕食负鼠让斑瑞深受启发,它不再吃野果了,它专挑负鼠居多的沙穴,负鼠倒下来拼命装死,它心里却是乐得慌。倒是吃它们时学会了挑三拣四,总挑那些肉多的吃,剩下的也不愿浪费,它还不会埋食物的这个技能,就把它们扔在自己的洞穴边上
单单负鼠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斑瑞的胃口了,它还想有更多的食谱。它看中了一只树梢上的松鼠,口水直流,但是它是幼狼,就是成年狼也蹦跶不了那么高。松鼠所在的树大约有七八米高,成年狼的跳跃极限在两米五左右,不得已,斑瑞只能望而却步。
那儿有一只松鸡,一动不动地发呆,那是很危险的。斑瑞处于下风口,使它也无法感受到死亡的气息,但斑瑞不知道什么是下风口,什么是上风口,它在下风口只是一种巧合罢了。
它一步步,小心地匍匐着靠近松鸡,站立于松鸡后上方的岩石上,它发出的声音很轻,至少被麻雀吵闹的声音盖过,松鸡仍没察觉。斑瑞猛的一扑……
它把松鸡压在了地上,飞快地咬断了它的喉管,没有让松鸡发出最后一声尖叫。斑瑞静静地吮吸着温暖热乎的血液,它从未如此满足过了,只不过吃得满嘴巴毛,使它心烦。
唯一真正让它吃饱喝足的是逮到红岩羊羊羔,那群红岩羊似乎刚刚遭受攻击,懒懒散散,就有只小羊羔掉队了。
斑瑞从潜藏的草丛中蹦出来,羊羔撒腿就跑,竟跑错了方向,离羊群越来越远。都知道红岩羊是濒危动物,但是,斑瑞才不管,继续疯狂追撵。可弱小的羊羔怎么能跑过精力旺盛的斑瑞呢?
斑瑞的小嘴都快叼住羊尾巴了,它猛的一扑,把羊羔按倒在地,或许是出于狼的最后一丝怜悯,它并没有直接咬断羊羔的喉管,而是咬伤了它的两条后腿。
这下才明白过来,斑瑞没咬死羊羔,是因为时常孤身一狼,过于孤独,想找个玩伴。斑瑞叼起羊羔的屁股,“野蛮”地把它拖会石洞里。
这天晚上,斑瑞没有对羊羔做任何事,只是偶尔踢个它几脚,再次出发狩猎。它发现了一窝兔崽子,把它们吃个精光。
连续几天,那只羊羔都一动不动躺在石洞的角落里,绝望而又崩溃的“咩”叫声吵得斑瑞无法午睡,它就自个儿走出石洞,找个阴凉又隐蔽之处睡觉。
只是斑瑞忘了,羊羔也是动物,也要进食,而它却让羊羔静静躺在石洞里,不见天日。果不其然,那只羊羔只在石洞里“存活”了两天半,就一命呜呼了。
斑瑞也是一脸懵逼,懵了半天才搞清楚,羊羔死了,被它饿死了,伤心欲绝又气急败坏的斑瑞终于撕开了它的胸膛,第一次吃到纯正的羊羔内脏。
斑瑞是才四个月大的狼崽,独自生活一个多月,却从未发现比自己强大,可以对自己造成威胁的动物,就认为自己是这林中的王者。
只是豺群的出现,让它认知了自己是弱小的这个事实。
豺群在山林中嚣叫着,那声音兴奋极了,似乎是捕捉到了猎物,正在争分夺秒地抢食。
斑瑞躲在草丛里,目视着豺群,打心里知道它们来者不善,最好不要多打些交道。它退后一步,殊不知踩中了一根细树枝,“咯吱”一声,所有的豺,无论是公豺母豺老豺幼豺废豺健康豺还是至尊的豺王,无一不抬起头来,仔细嗅闻着。
靠近斑瑞隐藏的草丛旁,有一只母豺闻到了不寻常的气味,嚣叫起来。
该死!
斑瑞知道,自己如果再留在这草丛里,就会被豺群发现,极有可能会被它们咬断喉管。斑瑞可是地地道道的纯种狼,不愿受到被豺群咬死的侮辱。
它立马掉头,拔腿就跑!豺群当然也听见了动静,紧追其后。
斑瑞那还未长长的小腿跑得飞快,但这些豺怎么如此有毅力,对自己穷追不舍,莫非是魔鬼投胎,对狼斩草除根,就是四个月大的幼崽也不放过?
其实,狼和豺是天生的死对头,只不过斑瑞不知道,一般一块土地是无法同时容下狼和豺的,狼希望豺能从它们眼皮子底下彻底消失,豺身体小,自然抵不过狼,恨不得让它们得瘟疫死光光。
斑瑞全速奔跑着,它不敢回头看。
领头的豺王紧逼着它,在刹那间抬起前爪,狠狠撕开了它的背部,斑瑞“嗷嗷”惨叫,奔逃得更快了。
跑着跑着,斑瑞面前出现了一条小河,它经常到这条河边捕捉正在喝水的黄麂。可是,它从来都没下过水,眼看豺群要赶到河边,再不跳水,自己必定是死路一条,就是淹死也不会成为豺群的俘虏。
在动物界,更全面的说,就好比人类的各种比赛,成功与失败的几率各占百分之五十,在人类的比赛中,失败只是拿不到奖牌奖状,在动物身上,就显得格外残酷,如果失败,就会以生命为代价。
斑瑞不想被豺群当作战利品吃掉,宁可让自己沉没河底,也不在豺群嘴里,尸骨遍地。它纵身一跳,沉没于河里。豺群暗暗叹了口气,愤愤的眼光怒视着河面,呵,愿你溺死在着河里!豺群嚣叫着,扬长而去。
河水很急,又很深,还隐藏着粗糙的巨石,斑瑞的小后爪子碰不着地,时不时就会装上石块蹭掉几簇毛,像被牛虻叮了一样疼,一样痒。
好不容易被冲到了下游,它已不管自己呛了多少口水,连滚带爬地扒在岸边。
此时已是三更半夜,它迈着沉重而又蹒跚的步子,寻思着气味踏上回家的路。它的心里已经对豺这种动物有了深刻的认识,它知道了,孤身一狼,无法对抗贪婪的豺群,豺也是不好惹的,这也怪不得“豺狼虎豹”把豺放在最前面。
从此以后,斑瑞一见到豺的踪迹,一闻到豺顺风的气味,即使正在捕猎,也会抛下食物扭头就逃。
当然,作为一只从小生活在森林里,却没有成年狼庇护,它绝对是不幸中的万幸。
三 蓝飘带花裙子
顽强的斑瑞逐渐长大,又是几个月过去,它也已满半岁龄,准确来说是七个月半。半岁后幼狼就进入了实习期,学习追捕猎物,只是这些对斑瑞早已不值一提,是的,它早就会了,也或许,可谓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没爹娘的狼崽见识广。
这天,斑瑞在捕食野兔,那是这个地带最普遍的动物,普遍到每三个草丛,就有一只兔子。只是这种兔子异常胆小,因此警惕性极强,一有风吹草动,无论是鸟类在啄食野果,还是远处野牛在奔跑,尽是“草木皆兵”。
斑瑞之前也因追捕它而吃了很多苦头,都知道狡兔三窟,每个洞穴尽是它的家,一会儿从这个洞进去,一会儿又在哪个洞出现,一溜烟儿就没了影儿,斑瑞竟还傻傻愣在那等待野兔,腾着空肚皮,白费光阴。
更是因为兔子还有一个隐藏特点,俗话说得好,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反咬一口。有一次,斑瑞好不容易把野兔赶到一马平川的草原上,又把它威胁到了悬崖边,摆着个跃跃欲试的架势,倏地把它扑倒。只是那只兔子性格顽劣,斑瑞用身子给它个“泰山压顶”,还保持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死拼到底”的念头,用爪子挠,用后腿蹬,斑瑞还没反应过来,就招架不住了,眼睁睁地看着搓手可得的野兔跑向林中。
这一次,它可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它的心里计划好了,按照以前的方法,把野兔赶到平原上,以最快的速度把它置于死地。
野兔在斑瑞的耐心等待下,终于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只是斑瑞并没有行动,它知道,像兔子这种动物,前爪短,后爪大,蹦跳起来飞快,如果它突然扑向野兔,受惊的野兔必定会抢先桃之夭夭。
目前,斑瑞处于下风口,它在等待,等待不识相的野兔逐渐靠近。
突然,一只猫头鹰飞过,瓦解了冷静的气氛,野兔大惊失色,掉头就逃。
斑瑞憎恨这只猫头鹰,好端端的一个猎物,岂能被它打搅!斑瑞也从隐藏的草丛中一跃而起,追赶急切逃亡中的野兔。
它心急如焚,迫切想让心里平静下来。野兔蹦蹦跳跳跑得可快了,渐渐与斑瑞拉开差距,先是十米……二十米……三十米……五十米……
狼的耐力很不错,即使是像斑瑞那样的七个月幼狼,也能勉强跟上成年狼的速度。斑瑞很快就发现野兔的速度慢了下来,跌跌碰碰的,上气不接下气。斑瑞大喜过望,撒开小腿,奋力而搏。
野兔死命要往丛林中跑,因为那里有许多自己的巢穴。斑瑞也努力往野兔的侧面撞,尽量把它推到平原上。
现在斑瑞的耐力出奇的好,当然,大多数犬科动物都是靠耐力取胜的。狼总是奋尽全力,盯住一个猎物不放,待猎物筋疲力尽,再猛烈一击,将它扑倒后迅速咬断喉管。
而斑瑞,采用的正是这种方法。
更为幸运的是,那只野兔一条腿瘸了,斑瑞丝毫不费吹灰之力,就立刻咬断了它的喉管。没想到,这只兔子还挺肥,不仅胆子肥,还长得膘肥体壮。斑瑞猜想,估计是它一不小心把脚崴到了,才沦落到如此下场。
饱餐一顿的斑瑞惬意地舔了舔嘴角的血丝,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好不容易找到了食物,今日就无需再匆忙捕猎了。哎,要是每天都那么幸运就好了!
斑瑞悠闲地在林中漫步,伺机寻找下一个猎物。突然,它耳朵直立,没错,远处传来稀里哗啦的水声和一种不寻常的声音,那有点像一种动物尖细的叫声。
它从来都没听到过这种声音!
斑瑞还小,总有那么一点儿好奇心,尽管它知道,有可能会因此丢失性命。
它嗅着一路的气味,来到了之前被豺群追逐时的那个河边。
它侧过身,隐藏在草丛后面,时不时探出头看两眼——眼前这个动物它从没见过,只有头上长着乌黑、长长的“毛”,身上还穿着花花绿绿的东西……
“呼——”北风呼啸,那“动物”的一个东西从小树上飘下来,刚好盖在斑瑞的身上。
斑瑞迅速地打了个滚,才把那东西甩掉。其实,那只是一条粉色的裙子。
斑瑞被裙子上的蓝色条纹吸引了,用嘴扯了扯,哦,这不是条纹,而是飘带啊,不过,斑瑞还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呢!
那“动物”转过头来,似乎也发现裙子不见了,站起身,四处寻找,拿上就走到斑瑞隐藏的草丛里了!
“啊,我的裙子,可算是找到你了。”“动物”提起裙子,意外发现了裙子底下的斑瑞,“好可爱的小狗哇,等等!我裙子上的蓝飘带是不是被你撕坏了?”
斑瑞“呜呜”叫唤着退后了几步。
“别害怕,小家伙,我是一个善良的人,不会伤害你的,看在你那么可爱的份上,裙子的事就原谅你了”“动物”说罢,把它抱起来放入了篮子。
斑瑞心里再次有了“人类”概念,却使它对“人类”产生了疑惑,眼前这个小姑娘,是多么纯真,人类这个动物,到底是善是恶?
斑瑞想起来了,四个月前,就是因为人类,使它小小的狼家族家破狼亡,人性善恶,真的很难理解,或许本善,或许本恶。斑瑞甩了甩头,禁止了自己的胡乱思想,它不太喜欢麻烦,心里却止不住对人类的猜想。
此刻,眼前这个女孩子亲手将它抱入竹篮,它本可以反抗,跳出篮子并反咬一口,可它并没有这么做,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就像没家的孩子重获家园,斑瑞感受到了她对自己深深的爱……
是啊,斑瑞年幼失去母亲,失去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狼爱它,就是世界也没牵挂过它,它即刻便是草原孤狼,孤身幼狼!
它再一次感受到了爱,重返爱的怀抱。
何不痴情?
它静静地趴在竹篮里,被小姑娘的裙子盖住身体,也无动于衷。
爱的感觉真好!
“爸,我回来了。”
“呦,你个小兔崽子,那么晚才回来,偷玩什么去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叔“笑”着问。
“不,爸,你看,我捡了一只特别乖巧的小狗!”她掀开厚厚的衣服,露出斑瑞的脑袋。
“这……这分明不是……”大叔欲言又止,怕伤了女儿的心,“好好养,将来成为一条好猎犬。”
“嗯嗯!”
她说着跑开了,去父亲的储物间“偷”出一个厚纸板来,放在小院子里:“对不起,小狗,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些了。你好,我叫欣妮,江欣妮。你该叫什么名字呢?看你身上斑斑点点的,就叫你点点吧!不对,点点这个名字太普通了,就叫你……斑瑞吧!”
“嗷呜~”斑瑞不免有些惊讶,它作为野狼时名叫斑瑞,作为被欣妮误认为的“狗”时也叫斑瑞。
在欣妮的指导下,它乖乖地走进盒子里,真的比潮湿阴暗的洞穴要暖和得多。不久,欣妮端来一盆肉末:“实在对不起你,斑瑞,从爸那边只偷来了这点。”
斑瑞仔细地嗅闻着,它不敢贪嘴,不敢“大大方方”地吃蹉来之食,它曾经亲眼目睹一只豺被毒死的情景,它熟知毒药的味道。
可是,这盘肉末的确没有毒药的气味,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扎单马尾辫的爱笑女孩,是善良的。
它埋下头,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晚上,院子里格外冷清,只是斑瑞已经习惯了冷冰冰的生活。
它趴在纸盒子里,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纸箱是很柔软舒适的才对,怎么这下有点硌骨?
它站了起来,走出纸盒,又望向远处的斯密恩大森林,它是地道的狼,纯正的狼,那儿才是属于自己的向往!
它早已控制不住前进的步伐,向森林里奔去……
进入森林后,斑瑞突然变得胃口大开,它蹑手蹑脚地躲在灌木丛后,衬着明亮的月色,准备袭击正在酣睡中的半大黄麂。
它环顾四周,附近没有其他麂子,这只半大黄麂必是孤身一麂,没有外援。至于为何它独自在灌木丛旁睡觉,很好解释,也许是亲属都命丧黄泉,兴许是它私自离队。不过,作为狩猎者的斑瑞无需考虑此事。
它猛的一扑,“咔嚓!”喉管碎裂的声音,黄麂死得很“安详”。啊,是新鲜血液的味道,黄麂现杀现吃,味道真不赖!
斑瑞意犹未尽地舔着地上的血水,恋恋不舍地离开这片灌木丛,回到了自己原有的洞穴,睡上舒适一觉。
待公鸡打鸣,初晓的曙光再次从卡露儿山脊脱颖而出,斑瑞也从睡梦中醒来,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等等,好像忘记了什么事?一个问题从斑瑞的脑海里袭来。
对呀,它应该回到江欣妮的身边才对!
斑瑞立刻向着她家的院子冲去,却突然又停下脚步。脑袋里同时响出两种声音,来自一只黑狼和一只白狼。
——你是狼,不是家养的狗!狗身后那菊花似的尾巴,正是被人类的温情暖化!狗是人类的奴仆,卑微的象征,整天拴着铁链子没有自由!
——不对,人类也分善和恶,江欣妮是一个善良的女孩,不该与那些邪恶之人站在一起!
——你好好想想,你的母亲双尾便是被人类所害,如果你真正孝顺,就应该去为母亲报仇,或者躲得远远的!
——不对不对,只有贪婪野蛮的猎人才会这样,江欣妮还给了你无私的爱,你可不能亏待它!
斑瑞左右为难,不知是好,它犹豫,前爪时抬时收。
是呀,人类确实也做过许多不厚道的事,让动物们都愤愤不平的事,它不该无条件、无理由地信任他们,可是……可是江欣妮也无条件、无理由地爱它,弥补了它生命中最欠缺的爱。
最终,它还是选择了白狼的想法,现在爱的那一边,它解脱了自己,向她的小砖房奔去,打心里由衷地希望自己没有选错。
斑瑞静静地趴在纸盒子里,盒子被早晨温暖的曙光照热,现在正值夏季的中旬,天气炎热得很,它便伸出舌头散热。
一个小时过去了,又过去了半个小时……斑瑞热得都快虚脱了。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远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对不起,我来晚了。”江欣妮嘴里喘着粗气,很显然,她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江欣妮靠着它盘腿坐了下来,轻轻把它的脑袋移到自己的腿上:“我爸说,他允许我今天带你去遛弯,对了,我不会像别人一样,拴着个牵引绳,让你浑身不自在。”
斑瑞轻哼一声,表示答应。事实上,它并没有听懂江欣妮的话,只是单单接受了纯洁的“爱”罢了。
四 抑郁症女孩
斑瑞怎么也没想到,江欣妮居然患有抑郁症!
下午,突然就晴转多云,变为阴天了,江欣妮便轻拍一下斑瑞的被,斑瑞就自觉地跟她去散步。
走在路上,斑瑞只听见一旁的人们在议论纷纷:
“你看,是那个开养狗场那人的女儿。”
“小姑娘家长得是不错,可惜啊,偏偏患上了个什么抑郁症。”
“诶,你们看,她身后的那匹小狼,真的跟她爸说的一模一样。”
众人皆把目光转向了斑瑞。
“完了完了,这狼绝对不能留,一长大,可要祸害我们家茶花鸡喽!”
“把它杀了吧,咱这一斧头砍下去,准必死无疑,不仅能为之后去除隐患,还能吃上一顿鲜美的狼肉餐。”
“还有呢,你看这狼的皮毛真漂亮,剥下来准能卖个好价钱。”
一行人议论纷纷。
斑瑞多希望江欣妮能够反驳他们一句,说声“妄想”,那它该多有面子呀!
可江欣妮仍然头也不回直往前走,低下头,脸有点阴沉。
一旁的一个大汉忽然急匆匆地跑回家,拿了支猎枪。此时江欣妮和斑瑞已走出很远,但他仍然领着七嘴八舌的人们追去。
“嗷嗷。”斑瑞耳朵灵,听到了动静后立刻轻声叫嚷,顺便扯了扯江欣妮的袖子。
“怎么了,斑……”江欣妮回过头,竟看见一帮乡亲们,“你们怎么……”
“小姑娘,你有所不知啊,这可是一匹狼呐,将来必定是村中祸害。”
听到这,斑瑞的眼睛竟泛着一丝蓝光,那双冷冰冰的眼睛。
“不不,不是你们想的这个样子,斑瑞它很乖,不会伤害家畜的。”说罢,江欣妮举起手,拦在了斑瑞前面。
“可它终究还是狼,狼心狗肺一词你可不是没听过啊!”大家发现事没得逞,哄哄地便扫兴而归。
“斑瑞,我这才知道,原来你是狼。不过,也请你不要太在意,村子里的人对狼极其厌恶,凡是看到的狼,一律斩草除根。但,你仍然,你永远是我心目中最可爱的小狗狗。”
斑瑞得眼睛再次变为普遍的黄色,冷冷的眼神已经被江欣妮感化,不住地用嘴拱着她。
“是呀,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
沿路返回,只是……
“你知道吗?你女儿在培育一匹狼,是凶残的狼!”
“必须除掉它!”
“这狼绝对不能留!”
“是呀是呀,你看它冰冷的眼睛,实在吓人!留不得。”
……
江欣妮原以为乡亲们已经放弃了,没想到竟找上了她父亲。
“阿强(她父亲的名字)啊,管好你女儿吧,求你了……”一个老妇人竟“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众人围在一起,虚声不断。
“别说了!”江欣妮再也沉不住气儿了,大吼一声。
人们都镇住了,他们从未听到过江欣妮如此大声的叫喊,在他们的印象里,江欣妮就是透明一般的存在,单用一个词来说,就是可有可无。
人群一哄而散,整个村便安静下来,往后几日,也没人敢打扰江欣妮她家了。
“爸……”
“不用说了,下,下个星期,我们就到城里去住。”
“一定要带上斑瑞!”
“对,对,带上斑瑞。”他说完,便偷偷叹了口气。
接着,江欣妮又带着斑瑞出去溜了,那是条小河,是江欣妮和斑瑞相遇的那条河边。
江欣妮好好地用狗尾草逗了斑瑞一会儿,嘴里又嘀咕着:“哎,真不知道你能不能适应城里的生活呢!”
“啪!”一颗石子儿落在江欣妮的背上,看上去很重,但她只不过是回过头瞧了瞧,又低下头去了,想必早已习以为常。
“啪!”又一颗石子儿砸向江欣妮,不偏不倚砸在她手肘上,她“哎呦”叫了一声,从远处的草丛中便传来幸灾乐祸的笑声。
“嗷!”斑瑞两只前爪不停在地上抓着,时刻准备冲向那个草丛咬上那些家伙几口。
“嗷嗷!”斑瑞用嘴扯了扯江欣妮的袖口,示意着,可她只是摸了摸斑瑞的额头,笑了笑。
斑瑞已经忍无可忍了,“𡂿𡂿”叫了两声,像那个草丛冲去……
“啊——狼!野狼咬人了!!!快跑!”三个男生吓了一跳,拔腿就跑。
斑瑞还想继续追,幸亏江欣妮及时冲上去拦住,否则早把他们追得屁滚尿流。
“谢谢你,斑瑞。”江欣妮不知该如何对斑瑞表示感谢。
“嗷!”
江欣妮一携斑瑞回家,就被父亲拦住了。
“小兔崽子还敢回来?”他喜好酗酒,这回,准是又喝醉了。
“爸……”
“谁是你爸?”他生气了,抄起一根木棒就打。
江欣妮往后退了一步,一不留神踩到了块石头,“哎呦”一声摔了一跤。
他见江欣妮摔倒,笑得更起劲了,重挥木棒准备继续打。
就在木棒正打在半空中时,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斑瑞一跃而起,从他手中抢走了木棒,“咔嚓”一声咬成两半。
他差点给吓尿了,“噗通”一声坐倒在地上,借助两只手往后挪动着。
“算了,斑瑞,不管怎么说,他可是我爸。”
斑瑞这才收敛了一点,但仍对他龇着牙。
江欣妮和斑瑞这才大大方方地进了屋,斑瑞趴在她的脚边,生怕有一点风吹草动,而它心里一直在思考:很难想象,要是没有它,江欣妮是否连家都回不去。
第二天,他酒醒了,却二话不说,没有一点预兆的把江欣妮和斑瑞拉上了车,路上也是一言不发。江欣妮实在受不了这难得的寂静,问道:“爸,为什么那么早就带我们去城里了?”
“女儿啊,一呢,爸爸狗场有一些幼犬需要卖出,否则长大后就没人要喽!”
“那……二呢?”
“二嘛,斑瑞闯祸咯,他把一个男孩的手臂给咬伤了。”
“不可能啊,斑瑞连一根毫毛都没碰到啊!”
“可已经验出是轻伤了呀!”
江欣妮虽然患有抑郁症,可脑子聪明得很,她马上想到:定是他们强迫自家狗在手臂上咬一口,才将此嫁祸于她和斑瑞,赤裸裸的报复嘛!
可她不敢说出口,实在是怕父亲又怪罪她狡辩。无可奈何,又得重新咽下肚去,那味儿真不好受,就如同夹生饭一般。
到城里了。
“斑瑞,你可要乖乖的哦,城里是不允许你这种动物闲逛的。”
“嗷!”
“谢了。”江欣妮从医院出来,手里拿着一盒子药。
“回家吧,斑瑞。”
江欣妮吧斑瑞带到了自己在城里的另一个家,是一楼的平房,有个小花园,远比不上斯密恩大森林宽广,斑瑞没办法,也只能将就着了。
五 笨狗瑞克
斑瑞惊奇地发现,在隔壁院子里,常住着一只狗,是一只名为“瑞克”的雪瑞纳。
令它惊奇的不是名字里共有的“瑞”字,而是瑞克那惊人的温顺。
按照斑瑞小时候的经历来看,狗是凶狠的,不过聪明的斑瑞打心里也觉得小小的狗狗也与凶恶搭不上关系。
(长篇小说,未完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