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飞踹4岁女童视频曝光】近日,4岁女童遭女大学生飞踹的消息在网上热传。记者采访到了双方当事人,女孩母亲称,当时女大学生踹到了女儿,自己护女心切动手打人;女大学生则称,自己只是踹了椅子。
这则看似小孩引起的事件,其实是两个成年人的问题,一个自控能力差,一个管教不严
我们大多数人都遭遇过小孩子在身边的喧哗、捣蛋,而家长却在一边置若罔闻的尴尬场景。甚至有些家长还会纵容小孩子在公众场所大小便。因为有着“孩子不懂事”的借口,大多数人对此也只是敢怒不敢言,间接助长了这种不文明的风气。
女大学生的这一脚“飞踹”,只不过再一次把这个问题踢到了我们面前。
不管是真踹到了孩子,还是只踹了椅子,女大学生行为都过激了,采访中她本人也后悔了,但另一个方面,家长让小孩子在餐馆玩捉迷藏还大喊大叫就没问题?
不禁让人联想到前段时间,女童在店内奔跑撞翻烤鱼锅被烫伤的新闻。
再说回女大学生这事,事情发生后,这位家长还连续打了拉架的服务员几个耳光、扔东西砸店。家长说是自己护女心切才动手打人,难道人家服务员就没爹没妈么?
我仿佛从这件事的三个人物,看到了一死个循环:四岁时候公众场合尖叫父母不及时管教,二十岁时候公众场合打别人家吵闹的小孩,三十五岁时候护犊子打女大学生……
不少网友赞成对熊孩子就不该客气,家长不管自然会有人帮你管。也有人认为再怎样也不该对小孩子下手。
每个人可忍受的底线不同,也不是每个人都会对孩子额外心存怜爱。孩子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不可期望他人对自己的孩子无限宽容。
这样大道理谁都懂,但现实却令人很绝望:小孩大叫大闹,父母只是象征性说几句,整个公众场合都是叫声……
遇到这种情况,你有很多种处理方法,比如找服务人员,比如和他父母沟通。但,你会去打这个4岁的孩子吗?我觉得你不会。
这就是我不赞同这个女大学生做法的原因。
一个4岁的熊孩子,只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管有多么充分的理由,只要对孩子实施暴力,哪怕是谩骂这样的冷暴力,都已经输了。
律兜法律咨询平台律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所以在这件事中,有什么问题应该先和孩子父母沟通,直接对孩子动手就是欺负弱小。如果换个角度,旁边是几个壮汉喝酒吵吵闹闹,影响了你的心情,你敢上去直接踹一脚?
联想到两年前一则新闻:成都一男司机因女司机多次别车,将女司机逼停后拖下车暴打。那时,舆论声中就曾有一波网友叫好。
“一言不合”就打人,为何这种原始社会盛行的暴力手段,竟在当下文明社会里如此受欢迎?
或许在我们的潜意识里都觉得,和这些人好说好话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法律也是管不了的。
所以,是我们当真如此暴戾,还是现有的规则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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