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

(一)

到最后,所有记忆都会被一场大雨冲散,你歇斯底里想要忘掉的人,最终都会从最重要的位置上抹去。

前几天做了一个梦,许京带我去了海边,然后什么都没有说,就消失了。

其实我早已经习惯在每个安然入睡的夜里,突然就有了他的身影,逃也逃不掉,抓也抓不住,想醒来却又舍不得,想哭又怕被人听见,像中了巫盅,身不由己。

我时常感慨,年少时最期待的那朵玫瑰,到现在也没握到手里,而那时最爱的人,却早已经没了音讯。

早年,我的梦想就是踏进沿海城市,只是因为他说过他最爱蔚蓝无边的大海,微风会吹过鬓角的发丝,拿着单反,穿着最爱的衬衫,捋起裤脚,站在海边仿佛就能拥抱明天,就算被一个浪潮翻滚打湿,也心甘情愿。

我不太敢接他的话,因为他总是让我想靠近却不敢。而他嘴里的明天,我丝毫不关心,我的明天,只是希望有你。

有人跟我说过,如果一个人爱你,他就会主动回来找你。

所以,我也终于理解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从来不找我的原因。

(二)

“蒋小晴,你能不能快点!上学要迟到了。”

李微又在门外开始催我,她每天都会重复这样的事情。因为我是一个超级慢热的人,偶尔还带点强迫症,总爱把课程表上的书数一遍,核查一遍,确认无误才会装进书包。偶尔照个镜子,发现门牙上有颗菜,又会大张旗鼓的冲进卫生间里刷个牙。

我好像总有干不完的琐碎事,做什么事非要拖到点了才肯罢休。

李微说,她要不是从小到大习惯了我这样,非被我折磨疯不可。也难怪,连我自己都受不了这毛病,怎么奢求李微适应呢。

那时候,我是个三好少年,德智体都堪称优秀的好学生。连平时的作息都非要严格要求自己,虽然称不上学霸,倒也还算勤勤恳恳,老老实实,一本正经的念书,目标就是考大学。

虽然老妈整天苦口婆心的给我洗脑,让我不要早恋。但我还是在心里暗自嘲笑了她一下,真是太抬举你女儿了,就长这样哪里敢早恋,早熟还差不多。

所以二十岁之前,我活的规规矩矩,平平静静。电影院没去过,KTV,溜冰场更不用说过,连言情小说看的都不超过五本,用两个字形容我的青春,最合适的莫过于呆板。

李微一直都怀疑我的情商是不是为负,二十岁了没有喜欢过任何人,这种人的心理状态绝对是不健康的。

我其实不太懂把爱情视为生命之上的那类人,命都没了,要爱情能吃吗?还是他们觉得活着就是为了爱一个人。

直到后来遇上许京,我才知道不管以前我的心理防线有多强大,理智有多坚硬,只要遇见一个让我心跳且不敢正视的人,我所有能搪塞自己的理由都会被瓦解成渣。

煎熬了三年的革命奋斗,所有洒血的青春让我填了一所外省普通大学,说白了就是被束缚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可以单飞。

在进入A大的第一天,我拒绝父母的陪送,而是自己乘了一宿的火车,下了火车站,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箱,背着被塞鼓的帆布包,迎着人群中那一点光亮,意气风发的直奔出站口。

刚走出火车站,就看见A大的接站点,许多志愿者穿着A大深桃红的志愿服,举着牌子站成一排,场面难免有些喜感。

我加快步子穿过队伍走到登记点,放下行李,低头准备出示自己的录取通知书。

“天气这么热,到后面找个位置坐一会吧。”

一直低头在填登记表的男生突然抬起头,朝我浅笑的位置与阳光折合成九十度,然后礼貌性的让我去休息一会。

我呆滞了很久,感觉心脏咔嚓响了一下,并突突了两声。

“怎么了?”

他停下手中的笔,望了我一眼,我闪躲了一下,赶紧拿着行李跑到后面空余的位置坐了下来。

用现在流行趋势形容我当年的爱情,就是十二个字: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

“许京,待会你先带这批同学回校”

其中一个留着板寸,高高瘦瘦的男生隔了老远,冲他喊话,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人叫许京。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后,许京召集我们一群新生,排好队,拿好各自的行李,跟着他去站台乘大巴回校。

下了大巴,因为站台距离校区还有很远一段路程,人又多,怕大家走散,许京一直跟在大家身后,不敢怠慢。

由于火车上疲劳了一夜,在加上刚才一早上也没吃东西,背包又太沉,从来没有一个人外出经验的我,体力明显开始透支,走路也慢了下来。

许京看出我有些不适,便走到我的面前,让我把背包放下,歇一会。我知道我身体素质本来就不好,怕一会要是晕倒了更麻烦,就乖乖坐下休息两分钟,喝了口水。

不敢当误大家的时间,感觉好点了,我就站起来让大家继续走。

许京走到我的面前,顺手把背包接了过“我帮你背着吧,还挺沉的。”

我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欣赏的第一个人,我要记住他的名字和身影。

(三)

进校后的第二个月,所有新生活动全都接近尾声,对学生会,团委会,文艺部,诸如此类的社团等,我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我自然而然成了全宿舍最淡泊名利,风轻云淡的人。

老妈还是会整天打电话给我,嘱咐我很多事情,小到一日三餐大到谈婚论嫁,对于一个从来没离开过孩子的父母来说,她们这种心情,我非常能理解。

不过我最理想的大学生活是,能做个兼职养活自己,闲余的时候能出去旅个游,最好还能谈个恋爱。

而再次见到许京的时候,是在食堂。

要说起学校沸沸扬扬,人声鼎沸,喧哗热闹的地方,当仁不让要属于食堂。大妈们打饭的速度绝对可以申请个吉尼斯记录,校友们讨论吃什么的话题永远不会间断,还有一些情侣就偏偏爱在食堂你侬我侬,虐死一批单身狗。

“阿姨,来一碗馄饨。”

我端着馄饨回头扫描哪里还能见缝插针,能挤进去我一个人的位置。

东侧角落里有个位置,而旁边那个人正是许京。我当时正在犹豫要不要过去,想了一会,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径直走了过去。

“你好,这里没人吧。”

我放下手中的碗,就势坐了下去,礼貌性的问了一句。

“嗯,没人。”

他头也不抬,低着头翻着手里的书,碗里的饭根本就没怎么动。我瞥了一眼书名,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后来我还专门买了这本书,可惜我的智商领悟不了书里的精华。

然后我就在一旁安静的吃饭,其实心里在盘算着如何才能要到联系方式,长这大第一次如此心机了一把。

趁他不注意,我把手机调了静音塞进了包里。

“不好意思,手机能借我用一下吗?我手机不知道放哪里了。”我想应该没人会拒绝这样一个请求。

他扭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打量了我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又似乎忘记了什么。不过,我本来就没指望他能想起来我是谁。

他掏了掏口袋,微笑着说:“不好意思,我的手机没带。”

就这样我错失了得到联系方式的机会。

(四)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剥开了冬日的雾气,宿舍后荒地的垂柳一夜枯了枝,昨天还是狂风暴雨,突然今天就风平浪静,变了天晴。

身为起床困难户的我,定了四个闹钟才被吵醒,睁开眼被子不知何时掉了地,室友们还都在和周公梦游。

洗漱好以后,就匆匆忙忙就往科教楼跑。

“志愿者召集”

刚走到大门口,老远就看到一绿色大标牌立在那里,我凑近一看原来是召集志愿者去清兰小学组织文艺活动,下方一排正楷黑色细小的字,活动主持人:许京。

后来,我像脑子进水一样,就鬼使神差的跑去活动部报了名,一来没才艺,二来没颜值,自然只有自高奋勇的要去当活动秩序维护者。

活动当天,我看见许京穿了一件蓝白相间的毛衣,深色的牛仔裤,配了一双运动鞋,精致的脸庞让人一眼就能窒息。

那一刻,我承认我确实被吸引了,不受控制的被这人偷袭了。

我以为我会是最爱孤独的那一个人,可是没想到突然遇见这个人,我所有心情全都莫名其妙的被扯进去了,我想,大概这么久时光的成长里,我真的遇见了曾经视而不见的爱情。

他也正在细心安排一些出场顺序和活动流程,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所有学生都涌入了活动礼堂,场面十分嘈杂。

而我忙乱的维护学生们的秩序,根本无心欣赏出演的节目,直到整个活动到了最后许京的出场,我所有情绪才真正被集中起来。

果然,灯光下的人是发着光的,一颦一笑都像一个安静的绅士,一曲《快乐还是忧伤》被他完美演绎而感到震惊。

可能这就是一个人欣赏一个人吧。

李微曾经和我说如果你爱上一个优秀的人,你会渴望自己变好,变的能与他齐头并进,甚至超越他,这样你才能有足够的资本告诉他,你喜欢他。

我承认这句话从那一刻开始生效了。

后来我去理发店剪短了我杂乱无章的长发,拿掉了厚重的框镜,带上黑色有神的隐形眼镜,开始朝五晚九的跑图书馆,花大把时间去学吉他,整个手磨的全是茧。

开始从一日三餐变成一日两餐,变的爱早起,尝试去化妆,去健身。用半年时间,去瘦身,争取每科都专修拿A,想变成众所周知的学霸,可惜却始终没有行通。

我把喜欢你变成了一股逼着自己非要优秀的动力,像《初恋这件小事》的小水,纯情至极的喜欢一个人,想让他知道,却因为自卑阻挡了自己的脚步。

喜欢在黑夜听情歌,不再是感觉听别人的故事,而总是带入性的伤心,继而失眠。走路的时候,喜欢低着头,开始幻想什么时候,突然会有一双手牵过来,我一回头,那个人就会是你。突然爱上坐在操场上吹吹冷风,看看天空,闭上一只眼睛指一指最亮的星星,给家里打个电话报报生活过的很好,挂了电话以后,开始喃喃自语,大概最不好的事情,是爱上了你,好像会隐隐作痛。

生活里的一道风景,一个背影,甚至在逛街,看电影的时候,都会突然蹦出你的样子,我想,我是走火入魔了。

《天国的阶梯》里曾让我泪流满面的车成俊说过:两个有缘的人,最终都会重逢的。

当我选择报名参加迎新晚会的节目时,我仿佛鼓足了毕生勇气,才敢考虑站在舞台上面对成千的校友,去唱一首情歌。

首轮筛选我正面见到了许京,他就坐在台下的位置,头也不抬在填写着什么文件。我的心突然落实了下来,那个人就坐在这里,我还有什么好胆怯。

敲定的歌曲是《彩虹》,我刚一开口,他停顿了一下手中的笔,抬头对上我柔情的目光,感觉钟表停了世纪那么久,两个人的对视换来他的微微一笑。

我顺利进入节目单,后来许京来找我:“你叫蒋小晴?你唱歌真的挺有天赋,有个人情感和味道。”

由于内心太惊慌失措,为了掩饰却只淡淡的回应了一个“哦”

“能加个好友吗?”他掏出手机,抿嘴朝我温暖的微笑,睫毛贴合眼睛的笑意,一脸阳光灿烂,让人不能拒绝的容颜。

我唯唯诺诺的接过手机,一个一个数字输入,再到添加好友,好像和男神的关系,一切来的太简单了,一盆冷水都泼不醒做的美梦一样。

后来,我翻阅了他从头到尾的说说,是个处女座洁癖男,偶像是周杰伦,最喜欢吃的是校门口的兰州拉面,最喜欢穿黑色的运动服,最想生活在海边,最大的梦游是世界旅行,最爱的人还没有出现。

我会时不时的找着话题,去努力接近他,而他也总会像个大哥哥一样逗乐,风趣。

就这样我和他好像慢慢开始有拉近,不会让聊天变的那么突兀和尴尬,他好像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我以为他会是一个高冷孤僻的人,没想到他确实一个幽默的中二少年。

不过,我依然很喜欢。

(五)

和他彻底熟悉以后,我偶尔会找他吃个饭,出去散散心。

可是每当他静静的走在我身旁,我甚至连脚步声都能听的一清二楚的时候,我真的好想告诉他:许京,我很喜欢你。

但是,每一次,我都忍住了。

他会跟身边的朋友,介绍我是他的知己,我也只是微笑迎合。其实我知道,这远比我想象的要幸运很多了。

我问他:“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呢?”

他说到现在还没有遇见,只要遇见对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她到底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人。所以,现在,她还没出现。

然后他又接着说,他会带着那个人走遍所有海边,光着脚丫拍很多照片,背对背坐在一起看日落,在沙滩上晒阳光,牵着手顺着海边一直走。

我讽刺他:想的真好。

可是,遇见两个相爱的人,永远不会是那么容易和简单。就像,我遇见了你,而你却遇不见我。

记得有一次,朋友的生日,我第一次喝了烂醉如泥,胡言乱语,一直爬在桌子上哭的泣不成声。朋友没有办法,就给许京打了电话。

他过来拍拍我,和她们打个招呼,就背着我要把我先送回去。

一路上我趴在他的肩上哭不停,无论他怎么询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都始终保持沉默。不是因为我醉的昏天黑地,而是心痛于你。

我突然想起《东邪西毒》里说过: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就算你心里多不情愿,也不要告诉我你最爱的人不是我。

(六)

他比我提前一年踏入实习岗位,临行的时候,我请他吃了一顿饭,为他送别。

当所有故事都集中在最后的时候,我突然好想把自己说给他听。

可是到最后却变成“许京,你要一直好好的。”然后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他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傻丫头,我一直都会好好的。”

其实他根本不懂那一刻我的心碎,因为他跟我不一样。

只有我知道,我爱他,他不爱我。

他走之后,我们就很少联系,可能是他太忙了,也可能是我找不到共同话题了,总是三言两语就结束了老套的问候。

时间总是漫长又如梭,一转眼我也到了迈出学校的那一天,与之不同的是,他始终没有出现。我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拿着手机拍下学校小角落的记忆,这一别,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我们在这里遇见,又都在这里分道扬镳,不见踪影。可惜的是,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喜欢你。

后来我们都踏入了工作岗位,为了自己的生活热血沸腾,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的去闯,我也很少有空余的时候去为你伤心。

直到,你空间里开始出现了那个她,长相清秀俊美,我由心的感觉很般配,也是那个时候,我彻底知道,我真的错过了你。

然后深深的问了自己一句:“后悔吗?”可是答案好像被自己不置而否了。

既然已经喜欢了这么多年,况且又是一厢情愿,谈何后悔和可惜呢。

只是我的那份深沉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罢了,好像也就突然理解了周董歌词里的那句:

“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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