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来书问:“前日‘精一’之论,即作圣之功否?”
“精一”之“精”以理言,“精神”之“精”以气言。理者气之条理,气者理之运用。无条理则不能运用,无运用则亦无以见其所谓条理者矣。精则精,精则明,精则一,精则神,精则诚;一则精,一则明,一则神,一则诚。原非有二事也,但后世儒者之说与养生之说各滞于一偏,是以不相为用。前日“精一”之论,虽为原静爱养精神而发,然而作圣之功,实亦不外是矣。
注
【来书问:“前日‘精一’之论,即作圣之功否?”】,邓艾民注,“来书云”等十五字,诸本并脱,据王本补。
【理者气之条理,气者理之运用】,邓艾民注,朱熹以理气为二:“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答黄道夫书》)王守仁以“理者气之条理,气者理之运用”,与朱说成为鲜明的对照。
【精则一】,陈荣捷注,佐藤一斋谓此三字衍。不然,则“一则明”下应有“一则一”。东正纯谓“一则诚”下加“明则精”“明则一”“明则神”“明则诚”数句,则辞义益备。陈荣捷案:一斋所加,则“精”字五句,“一”字亦五句,颇有道理。东正纯“精”之数句与“一”字数句下加“明”之数句。然则又何不增“神”字数句与“诚”字数句耶?可谓画蛇添足。
【前日精一之论】,陈荣捷注,三轮执斋以为是指文录第二《答陆原静第一书》,即《全书》卷五(页十二下至十四下)《与陆原静书》。中田胜与柳町达也从之。书有云:“闻以多病之故,将从事于养生。大抵养德养身,只是一事。元静所云真我者,果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中庸》第一章),而专志于是,则神住气住精住,而仙家所谓长生久视之说(《老子》第五十九章),亦在其中矣。”陈荣捷案:《与陆原静书》专论长生,劝其勿信异道,全函不提精一,不如参考第二十七条元静问精一之为愈也。
【原非有二事也】,邓艾民注,参见《送宗伯乔白岩序》:“夫道广矣大矣,文词技能于是乎出,而以文词技能为者,去道远矣。是故非专则不能以精,非精则不能以明,非明则不能以诚。故曰惟精惟一。精,精也。专,一也。精则明矣,明则诚矣。是故明精之为也,诚一之基也。一,天下之大本也。精,天下之大用也。知天地之化育,而况于文词技能之末乎?”(《全书》卷七)
引陈荣捷注:东正纯云:“精则精,上‘精’指儒家精一之精,下‘精’指道家精气之精。精则明即良知,是一节也。自精言之,一神明皆精。自一言之,精、神、诚皆一。就‘精一’二字,再反覆明之。”陈荣捷案:若下“精”指道家之精,则下“诚”亦指道家之诚耶?阳明谓儒道各偏一边,决不以儒道对举也。
笔记
《黄帝内经》讲“今时之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
很多人是贪着酒色财气,因此亏了身体,损了精神。还有一种人是整天琢磨着养生之道,被仙家那些方法弄的神魂颠倒。
所以《中庸》说“知者过之,愚者不及。”庸人是不知精神,在动物本能的驱使下耗散精神,聪明人是在养精神上过度用心思。
精神不须养,人本来精神充足。只要按照道德的方式生活,戒慎不睹,恐惧不问,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一心一意都在天理上,一言一行都在正事上,无怨无悔无愧,怡然自得,自然精神充足。
“精一”就是一心在天理上,这既是养生之功,也是成为圣人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