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力资源部任职期间遇到过这样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分公司总经理离职两个月后起诉公司,其中一个理由是在任的8个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基于这个理由要求公司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恼火的是公司在该人入职时已经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他在离职之时擅自拿走了自己的人事档案,其中包括劳动合同,竞业协议,规章制度学习确认书,转正、调动审批单等资料。所幸给员工缴纳社保时需要交一份员工的劳动合同给社保局备案。在与社保局多次沟通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这份备案合同。可想而知我们提供这份由他本人签字的劳动合同给仲裁庭的时候原告的脸色相当难看,最后以“我真的忘记有签订过这份合同了,不好意思,确实是我自己忘记了”的结局收场。
在工作中相信还有很多HR遇到过离职纠纷,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做来尽量避免离职纠纷的发生呢。下面我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以问答的形式呈现给大家,考虑不周的情况欢迎补充、讨论。
离职纠纷处理实务:
一、员工不辞而别或是请假假期届满不上班,又无法联系怎么办?
1: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将《接触劳动合同通知书》邮寄送达员工(入职时一定要留取员工的地址和邮箱)。
3:如果员工下落不明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PS:员工离职后的工资一定要本人签收。
二、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
2:要求员工书面递交《辞职报告》。
3:留存《辞职报告》。以此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解除。
三、企业违法解除员工后,企业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员工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注意:违法解除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代通知金: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支付条件:患病、生病、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等。
PS:违法解除后无需支付代通知金,因为要支付赔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1: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况只有一种:企业违反法律规定或是违反双方约定。需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众多,如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等。
经济补偿金(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规定):每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已满6个月未满一年也是一个月工资,未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工作年限是12年。(以08年为年限,分段计算。)
2: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3:经济补偿金超过上一年员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需缴税,未超过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表述不当会给企业带来哪些风险?
1:会成为员工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
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要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期限、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结算方式等。
六、企业可否以“组织机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除员工?
可以,企业需与员工签订《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要留下会议纪要,保存好证据。
七、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金差额,仲裁机构能否支持劳动者,企业应注意什么?
1: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金额低于法定标准:不合法,数额要明确,计算方式也要明确;
2:用人单位明确告知计算方式和标准的;
3:注意经济补偿金的时效。
八、劳动合同到期,企业应注意和完善哪些手续?
1:提前三十天告知员工;
2:即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3: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4:将员工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5: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离职员工工作业务上的交接;
6: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PS: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发放年终奖时,离职员工能否回来向企业追讨年终奖?
若企业与员工以劳动合同的形式约定薪资构成含年终奖,员工未到年终离职,需给予一定补偿。
十、员工能否以企业未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赔偿?
1:未缴纳: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未足额缴纳:可以解除合同,但是索要经济补偿金视情形而定。
十一、企业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赔偿成立吗?
每延迟一天要多支付一天工资。
十二、竞业限制:
适用对象: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掌握知识产权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是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试用期限:不超过两年
使用条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PS:劳动者违约的金额不得超过企业给予经济补偿金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