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个群里听到朋友在讲吸引力法则,起初感觉挺无稽之谈的,后来又觉得有一定道理。毕竟古人也总结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吸引力法则”基本原理是这样的:人类所有的思维活动,都会产生某种特定的频率(脑电波),而这种频率就好比杜鹃用于求爱的信号、蝙蝠用来探路的超声波。它会吸引同样的频率,引发共振,从而将我们思维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事物吸引到我们的面前。因此,人们应该尽可能地摒弃一切负面的思维活动,每天只想着正面的、所期待的事物,这样最终所期待的就会发生,也就更容易走向成功。
上面一段话,十有八九的人会觉得玄股楞噔的,其实略微琢磨一下,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你自己都根本不想成功,成功怎么可能降临呢?机遇总是青睐有准备的头脑。
今天再讲一个更玄的。昨天给妻子打电话,儿子可能在一旁看电视,接起电话也没听见他说什么,我顿觉失落。今天早晨就给妻子发了个信息说,问问儿子他就不想老爸?让他给老子回电话。今天晚上继续给妻子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儿子。电话那头传来熟悉而又温馨的声音,爸爸你能回来吗?我想你了。我们都已经在家里了,你能快点回来吗?
就这样,我靠吸引力法则把老婆孩子接回了家。这也是吸引力法则的范畴。
还是要多做自己想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