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创作类型小说,你偏好哪一种?这一类型中给你印象最深刻的是哪一部作品?请评价此部作品,不低于200字。
彭小说
如果创作类型小说,我比较偏好悬疑灵异类和悬疑惊悚类的,对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姻合的《多了一个》和天下霸唱的《死亡循环》这两部作品。
在这里我只说下姻合的《多了一个》吧,这部作品我个人觉得挺新奇,这时一部把抗日和悬疑灵异结合起来的小说,里面有“阴兵借道”和只剩下一张人皮的日本鬼子的尸体,还有“鬼打墙”、“鬼娃报仇”这些诡异惊悚的情节,文中甚至加入了皇陵古墓的元素。
这部小说开篇引子就一下能把人吸引住,作者以第一人称详细描写了时间地点—2008年1月7日自己乘火车去徐州,这增强了代入感和真实感,交代完这些信息后直接进入一个高潮点,在一节黑灯瞎火只有“我”和另外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的车厢里,通过和那个男人的谈话,诡异的事情开始发生,原来那个男人在徐州和日本鬼子打过仗,现在是去徐州看望埋在徐州的老战友,当时是2008年,那个男人三十多岁,日本人早就投降几十年了,当时抗战的人到现在少说也得七八十岁了吧?那这个男人是什么?这里就是一个高潮点,当“我”准备起身离开这个恐惧的“人”时,男人一把按住“我”的肩膀,然后男人开始给“我”讲述了他们抗日时遇到的一些诡异事件,我觉的作者这样写很能抓住读者往下读的欲望,读者回想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是鬼?还是什么?作者高明之处就在这里,作者是这样写的,我正要骂他是个疯子。男人忽然喃喃地说了一句话:“你去过两山口吗?”这一开口,他的话就没停过。后来,我但愿他是一个疯子。
作者没说他是鬼,直说他是一个疯子,也但愿他是一个疯子,作者为什么没有说那个男人是鬼呢?要是作者上来就说他是鬼,读者心中悬念就没了,读者会想:“哦,原来真的是鬼。”那么这前面的写的那些铺垫就没有了悬念感,虽然还有高潮点,但肯定不会那么强烈。
悬疑小说,就是要给读者留悬念,给读者想象空间,其实有些悬念其实合乎逻辑的答案只有一个,但是作者不说,给读者的想象空间大了,这也是读者看小说时的一种乐趣。
然后正文还是以第一人称“我”去写的,但不再是作者一开始那个“我”,而是以那个男人的回忆自己的亲身经历的第一视角去写的,前面引子最后两句的其中一句:“这一开口,他的话就没停过。”这一句就是很好的给正文的第一人称很好的铺垫,既交代了清楚了这话是谁说的,走无缝连接还是以第一人称“我”去写正文,读者读起来毫不费力,简单明了。
正文人物非常多,有副连长、连长,滑头老兵、神枪手、土匪出身当兵的两兄弟、翻译官、枪手、土匪头子、女人、日本人等等……
这么人物作者能有条不紊的一一写清楚出身以及背景,写作功底可见深厚,而且小说中情节一环扣一环,每一章都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真相,里面有男女之间的感情元素,战友之间的互相猜疑的矛盾因素,小说开头就是一个困境,他们连只剩下六个人,被日本鬼子堵在山上,就在这种困境下,他们身边又出现了各种诡异的事情,这件诡异的事情还没有弄明白紧接着下一个糟糕的诡异事情又出现了,甚至差点丢了性命,作者以一个个诡异的困境推动故事的发展,在人物繁多,情节层层叠加的情况下,作者还能把每个情节很好的连接起来,把每个人物写的鲜活有个性,实在是我这样喜欢看和写这类小说人的榜样。
奥雷里亚诺
徐皓峰酷爱武术题材,专写武术最兴盛的民国时期。这种民国风浓重,拳脚描写清淡内敛的小说让人眼前一新。作品中最出色的即是作者刀剑般错落铿锵,同时克制的语言——以语言风格代替拳脚凌厉,这是阅读后的初感受。
徐皓峰省略“说”字,对话跳跃、利落;又少用“的”字,行文节奏颇快。如“切颈袭眼”、“手骨碰棍,一串敲核桃的脆响”等。整部小说出落得极干净,甚至有丁当之声。不同于古典武侠,徐皓峰在以深厚庞杂的武学知识描绘“民国武林”时,更意于武德,或者说武魂。武术,中华之独特文化,在代代相乘时,途遇的政治颠簸、私欲杂念,像一片浮萍在民国时期上升、飘摇、坠落。作者独具慧眼,在天津武师的直言“只教假的”,和小说里耿良辰天真辛酸的踢馆史之间构筑了一片武林残镜,折射出的不仅有对时代的观察思考、对小人物的关怀,还有对民族文化的切念。
北方刀技,以防御为要,刀背用于刀刃,“因为人在刀后”。徐皓峰执笔武林,我们便得以“身藏刀背”。
大野兔 评《聊斋》
这本书赋予鬼怪情感,对我影响很大。现如今有许多畅销的鬼怪书籍,情节上看得人酣畅淋漓,但给我的冲击远不如这一本。
①作为一部文言短篇集,每一篇都不长,行文流畅,长短句交错,看起来也不累。尤其是用词精炼,常常几个字表达了现代汉语几行字的意思,让我脑洞大开。画皮是最早接触,反复读来的次数也最多。
我总记得这一幕:“蹑足而窗窥之,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巉巉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
按照现在的写法,大概是这样:(道士)踮着脚,透过窗户偷偷往里面看,只见到一鬼面目狰狞,脸上泛着翠绿色的光,牙齿锋利无比,如同锯子一样。她把一张人皮铺在床上,手里拿着笔开始给人皮描上五官等。画完,把笔一丢,她举起那张人皮抖了抖,仿佛在抖一件衣裳,然后披在身上。立马,那鬼就变成了一位美艳无比的女子。
就这样58个字,有颜色(翠绿),有动作(蹑足、掷笔,举皮,披),有外貌(面翠色,齿巉巉如锯…),构成一副骇人无比的画面。我记得当时看到这一段,发挥充分的联想之后,硬是被吓得做了噩梦。
还有《红玉》有一段“视之,美。近之,微笑。招以手,不来,亦不去。固请之,乃梯而过。”
一句话把一个人的外貌,形态,心理全写了,实在佩服。
②志怪小说, 最吸引我的便是情节。最近看一本书叫做《人物与情节》,一个外国人写的,说的是作家很难把情节和人物做到平衡。有些擅长写人物(心理,外貌,行为),情节不出众,读起来枯燥。有些擅长写情节,人物就十分单薄。
然而在我看来,蒲松龄的聊斋两者都做到了。
第一点提到的那些外貌心理描写,就生动又形象。对于人的描述,不仅有那种直接描写,还有间接,《崂山道士》里面,那个道士吃不了苦想走,看到师父变着法术和客人饮酒作乐之后,又不想走了。其中对于师父法术那一段可谓精彩至极,但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通过道士偷看的视角展现。第一次看的时候,觉得仿佛自己也在偷窥一般,很有代入感。
因此,聊斋里面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吃不得苦的道士王,嗜好牡丹成痴的常大用(时方二月,牡丹未华,惟徘徊园中,目注句萌,以望其拆。作怀牡丹诗百绝。未几,花渐含苞,而资斧将匮;寻典春衣,流连忘返。)等…
而在情节上,聊斋又是毋庸置疑的跌宕起伏。
就拿《画皮》一篇来说:
王生遇美女,与之同寝→其妻怀疑→他遇到道士,道士查看,鬼求饶,放过一命→贴符,王生撕掉→王生被鬼弄死(No zuo No die 啊)→家人又找道士,找了半天终于寻到鬼,此时变成老人→成功杀鬼,但无法复活张生→陈氏又找到高人,用极其荒诞的方式另张生死而复生。
情节步步推进,低潮处突转惊悚(斗鬼),好不容易到了末尾,陈氏救夫那一段也刺激无比,出乎我的意料。
以前读聊斋纯粹被情节吸引,觉得它妙,却不知道妙在哪里。上语文课时学习,也不过分析一些词汇,修辞和它的意义,远不是艺术上的欣赏。如**了舒明月老师的课,再回头看,发现无论是遣词造句,修辞手法,氛围的渲染,还是情节的设置,《聊斋》都给了我很多启发,值得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