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头”、“上尾”与“摞眼”等诗病简介
静 儒
诗之“平头”(即四平头)、“上尾”与“摞眼”诸病之名是由沈约八病衍化而来,且诸家说法不一,以致今人概念之混淆,莫衷一宗。我们是写诗,不是搞理论研究,只要知道不犯诗病即可。我为诗友们授课时就是依王力先生《汉语诗律学》的观点介绍给大家的,今天再重新说一下。
首先复习一下王力先生对律句结构的划分,五言句为:头节、腹节、脚节(一字),腹节与脚节放在一起(三字)也叫尾节,也就是:头2字,尾三字,粗略节奏就是“2一3”型。七言句就是在五言句前加上两字而成,后加两字叫“顶节”,多数时顶节与头节四字为一个词组或短语,所以七言句大略可看成“4一3”型。律诗对仗联(颔联与颈联)中出句与对句的节奏(语词结构)必须一致,重音节(二、四、六及尾字)平仄必须相异。对仗两联节奏:
(一)
颔联
2一2一2一1,
颈联
2一2一1一2。
(二)
颔联
2一2一1一2,
颈联
2一2一2一1。
顶节与头节也可能是;
3一1或1一3
但较少见,多数为2一2型。
腹节与脚节也有1一1一1型,但也不多见。
工对时用词必须同门类词语且词类相同(天文对天文,地理对地理,时令对时令,飞鸟对飞鸟,走兽对走兽,花卉对花卉,草木对草木…...,共30个门类,或32个部),邻对则可稍宽松些(天文对地理,人伦对人事,飞禽对走兽,花卉对草木…),宽对只要求到名词对名词,代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方位词,副词,连介词等同类相对即可。我们多数诗友的律诗连宽对都达不到,就是标准的“失对”。但对仗联的出句与对句相应节奏位置如果用了同义词或近义词则为“合掌”,也是律诗之忌。在意义节奏句法结构上,一联的出句定下来了,对句也就定下来了,所以在每句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已定下来时,为了韵脚,有时可先写对句,再写出句。那么两对仗联相对应的五言头节(七言顶节与头节)若词类与语词结构一致,即为现在所说的“平头”(四平头),也是一种诗病,现在又衍化为七言律诗,对仗两联顶节两字词性结构只要一致就算犯“平头”了。同理尾节三字若词性与结构一致,仇兆鳌开始叫做“上尾”,现在也有这样称谓的,其实应叫“叠尾”或“叠脚”,也是一种诗病。若即“平头”又“叠尾”,就是所谓的“摞眼”,更是律诗之病。“摞眼”的特点是对仗两联四句,相对应的顶节(五言无顶节)、头节、腹节、脚节词性结构完全一致。也有专门把腹节中第一字(末尾第三字)词性类别相同者也视为摞眼的,因为此处多为诗眼。王力先生把以上概念统统叫做“合掌”。
对于律诗白脚处,若相邻两联白脚声类相同,即同为上声,同为去声或同为入声,则认为是小诗病,若首句入韵,余三白脚声类都相同,就叫做“上尾”,若首句不入韵者,四白脚均同声类就更严重了,唐人很少犯“上尾”之忌的,现代高端诗人也都注意到了这些。
我们现在开始,要逐渐对“平头”、“叠尾”、“摞眼”等诗病进行控制了,至于“上尾”,也应逐渐克服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