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森本来因赵姐电话里一句“有事商量”而着急赶来,此刻见她只不紧不慢地制备茶水,一味闲聊,料想并非什么紧要事,也便安心地坐着喝茶,与她闲话家常。
期间在赵姐的提议下二人还合了个郑重其事的影,赵姐跑去隔壁房间叫来个女孩帮忙照相。林木森拒绝不了赵姐的热情,站在那里任她挽着傍着,表情僵硬。赵姐看了照片抿嘴笑着说:“林老师好严肃哦!”
二人再次落座后,赵姐往杯中续上新茶,开始聊起婚姻。对于初次见面又同是离异的二人来说,失败的婚姻算是个不错的共同话题。林木森想起之前家里墙角的那一盆花树来,最初在夫妻二人的精心照料下也曾繁茂过,花红叶绿的一丛,很招人稀罕。后来或因生活太忙乱而疏于照料,抑或因腾出空间的需要而数次挪移导致环境不宜,最后终于枯死了,悄无声息地败在角落里。林木森在交房那天发现了它,忆起往昔不免黯然神伤。大概婚姻也是如此,林木森不知从何说起,也不愿细说,便还是和发言稿里一样,只一句性格不合。在赵姐看来,这样的回答似乎过于敷衍,但细究起来,似乎所有的分道扬镳最后都会归因于此——性格不合!
与林木森简短不同,赵姐足足用了两盏茶的功夫细说从前。她试图用一种超脱的姿态讲述,不时地幽默调侃一下,轻松得像是在叙说一个刚听来的别人的故事。后来到底在不知不觉中潜入进自己的故事,化身成了女主角。这时她嘴里的“我前夫”已变换成了“我老公”,而她自己似乎浑然不觉。
——我老公和我是大学同学,同级不同班,那时品学兼优,人又长得帅,虽然只有一米七六,距离我理想型的一米八差了几厘米,但篮球打得好,在学校篮球队司职后卫,每逢篮球比赛,场边总围着一大群女孩子疯狂尖叫,喊什么的都有,“好帅”、“加油”、“我爱你”这些,每每引得全场哄笑。那气氛特好,像过节一样。讲到这里,赵姐捂嘴笑起来,补充说:“我也去喊过。”“哪里都这样,可以理解。”林木森笑着说。
可想而知暗恋他的女生一定不少,我知道的就有好几个,其中两个女孩非常漂亮,还有一个富二代,从高中开始就喜欢他。我那时虽然很痴迷他,但这种情况让我很自卑,觉得自己希望渺茫,便没敢把悄悄写好的情书寄出去,后来干脆自动放弃,断了念头。
“你该勇敢点,别放弃呀。”林木森忍不住出言鼓励,随即反应过来,笑说自己也是喜欢瞎操心。
我现在也是这么觉得。好在不久后的一天,我去图书馆,看到他坐在过道边的位子上认真看书,几个暗恋他的女孩也坐在那一片。哼,一看就是装模作样,明显动机不纯。正好头天晚上我刚学会一个成语“曲有误周郎顾”,在那一刻我突然悟出了一个道理:幸福是要自己去争取的,没机会就创造机会!然后我就勇敢地走了过去,不小心碰掉了他桌上的书……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原来还可以这样?”林木森虽也曾在影视剧中不止一次见过这样的意外桥段,但这样的版本却还是首次听闻,吃惊的同时似有所悟。
见林木森如此反应,赵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解释说虽然当时是故意去碰掉他的书,但踩到那本书摔倒在他身上却真是个意外。后来事情的发展的确有些俗套,这样认识后一来二去就熟了,知道他喜欢看书,热衷文学,那几年我可没少看书,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只要是他看过的或正在看的我都会咬着牙去啃,就怕他有时说起某个场景或哪个人物时自己却一无所知。赵姐双手捧着杯子遮住脸,小声说其实我不爱看书的。
林木森看着她心虚的样子只觉有趣,想起刚刚书房里那蒙尘的一柜子书,知她所言不虚。那些书本是她前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