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时间我读完了这本《一意孤行》,刚拿到书看到书名,以为这里面的内容和作者其中的章节一样是一本“梗着脖子的”书。读完之后坐在书桌前,恍然觉得在他现实与乌托邦之间我不过是走了一圈。
写作是敏感而锋利的,即便现实生活中他们多么的少言“温和”,但在文字中他们却活生生,血淋淋,永远像活了很久的少年人,一半沉稳,一半恣意,这本书就是这种感觉。70后代表作家徐则臣在这本散文中记录了自己从儿时到成年以后的往事回忆、那些对他印象深刻而鲜明的国家城市。看他对于文艺作品的评论就恍若回到了大学,教室里一位和蔼稍带严肃的老师,认真风趣的和学生们探讨着文学见地和思想。那些受邀的演讲以及杂感又好像一位沉于思索的学者却有着少年人般的思考和语言,庄谐并重。
读完这本书“花街”这个地方一直在脑海挥之不去,人们都有故乡,写作的人有两个故乡,一个是出生固定的地方,一个是自己笔下思想里流动的故乡,故乡那么小,故乡也可以无限大。作者娓娓讲述着儿时的故乡,讲述着对于花街的憧憬和建设的蓝图,当一个人心里和思想中都有着令人安心的地方他一定是爱着这个世界的,因为还有太多话要说,所以他会一直写下去。
书中第一个故事就把我深深的拉回他的年代,那个属于一代人天堂的大商店,那个现在的我们不曾经历过的熟悉气味。看到这一章脑海里就飘过门市部这个词语,就仿佛看到牛皮纸包装的方糖,散装的大白兔,老式的手袋和菜篓。就想起自家小区门前那个开了很久的粮店,一进去,都是大地的气息。
“我懒洋洋地走,四处张望,满满阳光的地方若干年前我都曾熟悉,甚至很熟悉,像家一样。诊所,不在了,空旷的院子在太阳下。幼儿园,孩子们都放假了,半开的大门后面看见半截滑梯和几件晾晒的衣服,看门人在一件衣服背后大声地咳嗽、吐痰。”
一个除夕冬日的午后,独自睡眼朦胧散漫行走在街道上,路过身旁的风景熟悉又陌生,微弱又有些破败。曾经门庭若市如今鲜有人来。这大概是每一个人回忆中都会有的感觉。人生一瞬而故乡却老的更快。文字在此处就显得举轻若重了。
记录自己是一项很费脑力的事,回忆稍轻松一些,在他人的记录里回忆自己我也不过用了两日的时间,理论带动理论,思想推动思想,更何况这么一位优秀的老师,作品是值得拜读沉醉一下的。
通过作者的文字,不论是儿时,还是成年,不论是那些风景独立的小城还是异国他乡令人神往的国度,我们都能在一旁轻轻的走过;无论是一位“无名氏”作家还是读过的书籍,我们也都在一旁能静静拜读;无论是儿时的风还是后来的“家”,我们也都能站在一旁细细地感受,看着另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生活发着自己的感慨有时也打动我们的内心,这是看这本书时,我内心基本的态度。
全书章节内容比较多的部分在纸上少年(一些往事)和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一些旅行见闻),果然回忆和远方总是并驾齐驱在人生的轨道上。余下三大章的文艺评论、演讲以及杂感也写的肺腑真诚,有趣而引人深思,我是没有深思很久,念头太多睡不着觉会神经衰弱的。
这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书,读完也许对于生活和文学你会有不一样的看法,作家灵动又有烟火气,所以才能创造出人们心中的痛与爱,现实与虚无。通过他们的思索和描述也会让我们了解平日中他们对于自己职业的深思和探讨,对于生活思考的执拗和风趣。如书名所言。一意孤行。用文字作为生命的人,他记录的只能是属于他本人的一切,守住初心的基本代价就是要孤行在自己的世界里。这种“苦难”他们甘之如饴。
很多感受我书不尽意,只能打开一扇小小的窗棂告诉你这其中万分之一的生趣,余下的风景需要你独自去细细感受。每个字对你的意义,不足为外人道也,敝帚自珍,是观看他人世界感受后尊重的态度。
想起之前阅读王乾坤《文学的承诺》里面一句话:我始终觉得文字无用这也是它的立身之本。至今铭记在心。是啊,文字是自己,万事诸趣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