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之死,最终令人明白,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原来是索人性命的魔
作者:百荷踪影
初读《红楼梦》,对伶牙俐齿的晴雯很不以为然,尤其读到撕扇子一节,甚至有些看不起,恨她太作。后来,晴雯被赶出贾府,悲惨死去。禁不住想起一句话:不作就不会死。以为晴雯的死,是她自己一步步做出来的结果。
虽着年岁的流失,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都有了新的认知。再读红楼梦,我们不难发现,晴雯的悲剧是与她的性格分不开。虽然是性格决定命运。然而,她不是那样痴心妄想地爱着宝玉,宝玉若不是那样姐姐妹妹地扎在脂粉堆里,博爱成狂。又怎会养成晴雯的痴狂?晴雯那样伶牙俐齿,对宝玉房中的小丫头们的态度俨然是半个主子了。
在宝玉房内的几个大丫环中,袭人无疑是最稳重最成熟的,所以贾母王夫人放心地把宝玉交给袭人服侍。在王夫人的心中,袭人是以后宝玉姨娘角色的不二人选。聪慧又有城府的袭人心知肚明,所以她“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伏侍公子哥”。另外两个丫环秋纹、麝月也都是老实人,除了干好该干的活儿,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三个丫环中,晴雯是个另类。她美丽,活泼,直率,能干,性格泼辣,快人快语,尖刻不饶人。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对晴雯的画:水墨滃染,满纸乌云浊雾。判词: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 多情公子空牵念。判词说的就是晴雯命运的悲剧,就应在毁谤上。怎奈,晴雯自己却是在宝玉姐姐妹妹的博爱中,一步步作茧自缚,制造别人毁谤自己的口实。却浑然不知。
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中,晴雯撕扇子的画面,令人唏嘘。她带着宝玉撕,不但撕了自己的,还撕了麝月的,那份任性和快意恩仇,比挥金如土的大小姐更胜三分。她仗着宝玉的宠爱,只是一味地在宝玉面前无所顾忌地嬉笑怒骂,浑然忘记了自己的丫头身份。更是忘了宝玉虽然在怡红院是主子,是老大。但在贾府有许多双眼睛都在紧盯着怡红院,怡红院的一动一静都可能像风一样灌满贾府上下。何况王夫人只有宝玉一个儿子,时时处处都在关心着宝贝儿子的生存环境。
在怡红院,她一腔热情都献了出来,她为宝玉所做的一切,宝玉也是记在心里的,宝玉对她的好她也是心知肚明的。她曾经抱病连夜“勇补雀金裘”,怒怼女管家,疯刺袭人照顾宝玉无微不至反挨窝心脚等等。这些无不反映出她能干泼辣快人快语的性格。可是,这种性格既得罪人又遭嫉妒。
最恨晴雯的王善保家的一得到机会,便向王夫人进了谗言,说:宝玉屋里的晴雯,杖着她生的模样比人标致些……,王夫人马上联想到那个“水蛇腰,削肩膀”的丫头。随后就把生病的晴雯叫到跟前。王夫人再一次看到了这个像“病西施”一样美丽的晴雯。再联想到王善保家的那一番话,气就不打一处来。王夫人以“勾引了宝玉”的罪名,把晴雯赶了出去。
“勾引宝玉”?这样的罪名,对于晴雯可谓是致命的打击,她虽然爱宝玉,宝玉也爱她,不然就不会有“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一节。晴雯被赶出大观园忧郁成疾而死。晴雯爱宝玉,她也知道宝玉和袭人已经“偷试云雨”。她遗憾自己“担了虚名”不值。在宝玉偷偷出大观园探望重病的晴雯,已是奄奄一息的晴雯,挣扎着剪断自己精心留下的三根手指甲,给宝玉做纪念。
晴雯在哥哥嫂嫂家里,很快病死。宝玉痛哭一番,写就一篇“芙蓉女儿诔”了却情债,也是对晴雯的纪念。
晴雯在怡红院的所作所为,看似反叛中的过分,实则,是女孩子在爱情面前的自然性情的流露。晴雯虽然喜欢宝玉,把一腔热都赋予了宝玉,但她和宝玉是清白的,他们什么都没有做过。从这点说,晴雯又是可爱的,纯净的。然而,她却控制不了自己一张伶俐的嘴巴,祸从口出,她的结局,是她性格所致。然而,试想,如若晴雯不是被贾母送给宝玉,不是宝玉那样对女孩子的博爱个性,晴雯是否会那样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的个性,最终遭致祸端,身陷不白之冤。冤死闺中呢?
人们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是零。更何况晴雯还是个青春少女,正是容易浮躁和忘乎所以的年龄,身处在大观园怡红院那样一个天国一般的花花世界里,又有宝玉那样的公子哥儿宠着,她又怎会不痴狂?这与我们现实生活中恋爱的女子没有多少差别,生活中陷入爱情的青年男女,不是也常常做出匪夷所思的“壮举”吗?
因为那个时代,那个环境,那个口无遮拦,做事无所顾忌的晴雯,悲剧的下场看似偶然,实则却是必然的结局。晴雯之死,最终令人明白,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原来是索人性命的魔。
红楼梦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奇书,我们每读一次,都会有不一样的领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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