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这样的事情我们已经见怪不怪了,球场暴力不单单是指球场上的队员有了肢体冲突,导致打架斗殴。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会去追求技战术的进步,而是一旦发现在球场上吃了亏或发现根本打不过对手,就会把他们隐藏的“杀招”(伤人的动作)使用出来,用以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
球场暴力是一种病态的、后果不可逆的行为表现。这里的病态,主要是指某些人的心态。输不起这三个字深深的烙在他们心中,不管对方有意无意,不管对方动作是否在规则范围内,只要你招惹了这些人,他们就会想办法在球场上废掉你。
想必大家都知道即使在CBA这样国内顶级的联赛中,有几位元老级的人物也凭借自己这样那样的坏动作而“打”出了“名声”。他们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已经看到了底,对篮球最本真的渴望已经完全沦丧。只要有可观的收入,再加之自己掌握了球场的“必杀技”,他们好像完全可以随心所欲了。
有朋友可能会问,难道临场的裁判、篮协官员等人员就真的看的下去吗?其实答案很无奈,规则摆在那了,顶多就是违体、禁赛几场罢了,大不了再罚点款。这些不痛不痒的“惩罚”,怎能消除掉这些恶习呢。这就好比酒驾,出了车祸把别人的性命拿掉了,自己却只是坐几年牢而已。相比一条命,几年牢算什么。同样,禁赛几场或罚点款,跟别人的整个职业生涯比起来又算什么呢。
最可怕的是,无论是哪个层级的“杀手”,他们在逐渐影响着、玷污着原本纯净的篮球赛场。很多朋友也因此由白转黑:你给我使这动作是吧,行,下个回合我非得给你来个更大的。一来二去,打架成为必然。
更可怕的影响是:渐渐的,我们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养成了这种坏动作的习惯。特别是在业余比赛中,裁判的水平没有那么高超,有些坏动作、隐蔽动作没能很好的吹罚,所以很多球员从中获利。久而久之,这种获利的力量让我们失去了善良、底线,我们再也不会关心这类动作到底对他人的伤害是怎样的,我们只想通过它来获得球场上的优势。
特别是在野球场,一般的半场比赛或全场比赛是没有裁判来执裁的,又或者裁判只是业余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暴力行为就变成了一种垄断。这些人通过“坏动作、脏动作”在球场的攻防两端获取利益,受害一方要么忍气吞声或愤然离场;要么用类似的招式给与还击,最终以两败俱伤收场。我并不知道到底这两者之间哪一种结果所占的比例会高一点,但是我知道无论是哪种结果,原本纯粹的篮球,原本享受篮球带来快乐的心境,早已不复存在了。
为什么说它是垄断行为。因为我们一旦遇到这样的人并且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根本逃不掉这些结果所带来的影响。要么我们受伤离场,要么我们愤然离场。或者我们把他们打一顿,然后被警察叔叔带走。无论是哪一种结果,我们谁都不愿意让它发生。
好像,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祈祷在球场永远不要遇到这样的“坏蛋”。这是我们目前所处的一种尴尬境地,在我们的大环境下,遇到这样打球的人的可能性不低。并且,我们拿他们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此外,如果我们真的跟他们一般计较,我们会被影响,同时我们也会受到伤害。可是,如果我们默而不言,有可能比赛结束时我们早已经被送进了医院。又或者我们把对方送进了医院,自己进了局子。
如果是职业联赛,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处罚力度,提高裁判的执裁水平来最大化减少悲剧和不良行为的发生。可是,在野球场,在原本快乐、干净的业余赛场,我们到底该如何保护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