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看到一段特别雷人的话:任何一种关系,都是商业模式,包括夫妻关系。你若不能为对方创造价值,那么你将面临淘汰。我的第一反映是,如果夫妻关系是一种商业模式的话,那么大部分的夫妻都很难相守到最后,半路就得离婚。商业的本质是追求利润,而作为家庭这个组织而言,它最大的作用是承担责任,承担人类繁衍的责任,而不是像一个商业公司一样,以赚钱为目的。
假如夫妻关系是商业关系,莫说大难临头会各自飞了,就算没有难,遇到一个更好地,也会立马就分掉,商业的本质是逐利,一向都注重锦上添花,强强联合,鲜有说雪中送炭,不离不弃的。企业真出事了,躲都来不及,前几年经常有发生企业被合作伙伴哄抢的事情不就是利益至上赤裸裸地写造吗?
实际上这句话如果改一下就会很好,任何一种关系,都可以创造出一种商业模式,比如,针对夫妻关系的商业模式,针对亲子关系的商业模式,针对朋友关系的商业模式,针对闺蜜关系的商业模式,挖掘关系背后的商业模式,比把关系当成商业模式更可靠。
经济学果然是可以解释一部分我们的生活,但是我们的生活一定不全部都是经济学,很多东西都是无法用经济学去衡量的,比如说培养孩子,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培养孩子是违反经济学规律的,那我们还要不要培养孩子呢?当然要。夫妻关系中,当一方价值低了怎么办?离婚吗?当然不是,而是要想办法去培养对方,去让对方提升价值。那如果培养不了,提升不了怎么办?就好像我们的手,残废了,是不是就直接砍掉呢?当然是不可能的,能不砍一定不会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