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珠箔飘灯独自归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这是毛姆在刀锋扉页写下的前言,很多人觉得月亮与六便士中的高更会更加符合“刀锋”这样的形象,因为他像一把刀一样,在追寻自己毕生所求的路上划伤了无数身边的人。然而如果仅仅从这句话的字面意思上来看,写的是主人公拉里一生都在漫长的求索之路上前行,最后像是越过了刀的锋刃一样豁然开朗。还有一种解释是说,想要抵达得救之道,越过刀锋时也要同时斩断与世俗之间的一切联系,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

看完本书之后翻了一下评论,这本书大概要与月亮与六便士,和人性的枷锁合在一起看会更有意思,由于我还没有看过人性的枷锁,总觉得这本书缺了那么一点点味道。而缺失的那一点点味道,大概在主人公拉里身上吧。

关于拉里

拉里是我很喜欢的人物形象,文雅,纤弱,骨子里又充满了坚定和力量,他的一切选择和作为,都是我无法企及的,因此我特别喜欢他。如果他在我眼前,我简直都无法控制住自己对他的爱慕。

毛姆在前言里说,他想写的是“过去我认识的一个人”:

我写的这人并不出名;也许他永远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生命一朝结束之后,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为多。
……
但是,也许他替自己挑选的生活方式,和他性格里面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在他同类中间的影响会日益加深,这样,可能在他去世长远以后,有人会恍悟这时代里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

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拉里,在人物一出场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但我觉得,整本书下来,他写的并不仅仅是拉里一个人,而是“英国人眼中的一群美国人”,与其说这本书想写的是拉里一个人的传记,它更像是一群美国人的一个群像,大概是因为如此,毛姆才会说“我叫它做小说,只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

而整本书里塑造出来的人们,无论是伊莎贝尔,还是艾略特·谈波登,甚至于仅仅出现了几页纸的秘书小姐,每一个都是那样丰满立体。唯独拉里这个人让我觉得有一些面目模糊,也许是我们看小说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期待看到一些波澜壮阔的情节,而拉里“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为多”。我总以为最后拉里会成为一个圣徒一样的人,或者是一位哲学大家,比如说像是《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佐西马长老这样的人物,而让我大失所望的是,在铺垫了整整一本书之后,拉里只是说了一个自己顿悟的场景,然后就准备回到美国去做出租车司机,“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了”。

译者序中提到了结局像是“珠箔飘灯独自归”,作者身边的这群人,死的死,走的走,而拉里独自回到了美国,没有和任何人保持联系,像是一滴水融回了大海一样。 这是毛姆想说的,也是拉里自身的选择,却不是我所想看到的,大约我也是一个俗人。

但是这都是揣测之辞。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有时候一些比较接近通常类型的人,我自命能了解他们的内心深处;对拉里,我不能。拉里已经如他自愿的那样,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了;而这片人海又是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而这就是美国人民。

那么,在我心中,拉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也许正因为他的面目模糊,反而有更多的溢美之词想要加诸于他。

他不像其他人一样,得过且过,随波逐流(和伊莎贝尔其实完全是相反的),当他发现心中有疑惑时,他愿意付出一生的代价去寻找到想要的答案。他似乎毫无目标,当伊莎贝尔质问他对未来的规划时,他说我要去“晃膀子”。他不去做所有人都希望他做的“正经工作”、“好好赚钱”、“结婚生子”,而是去读一些看似无用的书,去认识更多的人,去做重体力劳动,去更多没有去过的地方,在其中不断地寻找自己要的答案。

他用一生的时间在求索。

我不认为他的故事停止在他的顿悟那天,也不停止在他告别的那天,也许这也是这本书最后这样看似没有结局的结局的原因,他消失在人海中,但是很可能下一秒也会出现在眼前。在茫茫人海和历史长河中,拉里这样的人也许很多很多,他们中的有些人站了出来影响了世界,有些人放弃了自我屈服于世间,而更多的拉里都像是投入河中的小石子,也许默默无闻,却用着自己微弱的力量活过了不悔的一生。

而我为什么又觉得他面目模糊呢?因为他身上既有出世的一面,又有入世的一面,他和伊莎贝尔在一起的时候,一边追寻着内心的真正自我,一边又能够与她一起出双入对地参加各种宴会和派对活动,能穿着一套破衣服在印度呆上几年,也能够为了见伊莎贝尔特地坐一趟飞机去国外定做一套衣服。能够毫无困难地在这样两种身份里来回切换,这是让我觉得他古怪的地方。

他是一个对精神生活追求很高的人,物质和肉体对他来说像是浮云,所以我能够理解他后期重见索菲后想要娶她,能够理解他为什么对聪明懂人心的苏珊如此青眼有加,但是与伊莎贝尔订婚,取消婚约多年后重逢依然愿意常常上门去与她的一家人做朋友,也是我比较难以理解的。在我眼里,他们两人并不般配。

我想,大概是因为拉里是一个永远无法完全看透的人吧,他像阳光一样美好,你却不能指望把阳光抓在手心里。

我羡慕他的坚定,羡慕他的孤勇,羡慕他的不顾一切。

关于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是一个毛姆想要写的,典型的美国人,或者其实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普通人。

她美貌可喜,善良天真,又普普通通,她确实对索菲做了一件看起来很心机的事,但是却不是真真正正的坏人。她像一个普通女孩子一样,做了普通人会做的所有选择。

她希望拉里能够去好好工作挣钱,才能与之结婚生小孩,她很现实也很清醒地意识到“你知道有个孩子要花多少钱?”。

“可是,现在这样结婚,意味着我一辈子要过这种肮脏的牛马不如的生活,什么指望都没有。这等于说,我要苦挨苦挣一辈子。而为的什么呢?为了使你能够成年累月地给你说的自己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找答案。这太不像话了。一个人应当工作。他生到世界上来就为的这个,他就是这样造福社会的。”

“可是,你要错过很多机会。我们正在经历着一个世界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宏伟时代,你怎么能忍心坐在这死气沉沉的地方一动不动呢?欧洲完蛋了。我们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强大的民族。我们正在一日千里地前进。我们什么都有。你有责任参加国家的发展事业。你忘记了,你不知道美国今天的生活多么使人惊心动魄。你有把握说你不参加这种建国大业,是因为你没有勇气去担当目前面临着每一个美国人的重任吗?唉,我知道你多多少少也在工作,但这恰恰是逃避责任,可不是?这难道不恰恰是一种积极的偷懒吗?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畏缩不前,美国会弄成什么样子?”

这本书写作的背景正好是191x年的美国,也正是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的美国(正好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处的年代),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应该参与到建设国家中,也都相信通过努力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伊莎贝尔也是这么希望拉里去做的。

她是一个在良好环境下成长的女孩子,很难接受自己与拉里一样住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里,仅靠着读书和体力劳动过日子。她选择了世人眼里都更加优渥也更门当户对的格雷做老公,过上了想要的生活,但是不拜金也不依仗自己的美貌,最后格雷破产的时候她也依然不离不弃地守在他身边,她是个很善良的女孩子。她同时也是个很平凡的女孩子,就连给孩子取名字的时候,都选择了大众名字:

一年后,伊莎贝儿生了一个女儿,根据当时的风气,她给她取名叫琼;隔了两年,又生了一个女儿,又根据当时风气,取名普丽西拉。

她也有普通人的小妒忌,听到拉里称赞过去的索菲时露出的不屑,得知拉里想与索菲结婚时的愤怒,以及悄悄对索菲设下的局,都是一个普通的、带一点小心机和嫉妒心的女人会做出来的事。而最后因为拉里彻底消失而大哭,哭完了却还能站起来继续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无不显示出了她的性格。

“你可曾想到过你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女人?你告诉过我,格雷的情感有深刻的诗意,你又告诉我,他是个热烈的情人;我深信这两者对你都极其重要;但是,你没有告诉我比这两者加在一起还要重要得多的是什么——那就是把他抓在你那美丽但并不太小的手掌心里的感觉。拉里将永远逃脱你的掌握。你可记得济慈的《希腊古瓮颂》?‘大胆的情人,你永远,永远不能吻到,虽则逐渐接近目标。’”

我束手无策;不懂得在她的心灵深处是什么愚蠢而矛盾的希望被我传来的消息最后砸得粉碎。我有个模糊看法,好像能够偶尔见到拉里,至少知道拉里是她的世界的一部分,就把她和拉里牵在一起,而拉里的行动最后把这根微弱的牵线也割断了,因此她觉得自己永远丧失了他。我弄不懂使她痛苦的,使她枉自悔恨的是什么;想想还是让她哭一阵的好。

而我始终觉得,她与拉里不是一类人,她很善良,却在精神层面无法追上拉里的脚步。与拉里在一起时,也只能像普通贵妇人一样闲聊,很难明白为什么在拉里心中她显得那么重要——但是最后拉里的离开却也说明,在他心里对她并没有那么多牵挂。

关于索菲

索菲的第一次出场像露水一样,像是作者随意的一笔写就,片刻后就被遗忘的角色。直到后面第二次出场,一个醉得不成人样的女人把所有人都搞得无比震惊,得知了她的故事后翻回前面的文字,才发现她原来是当初出场时那个安静腼腆,又有主见的小姑娘。

“我想她的丈夫和孩子丧命时,世界对她说来已经完结了。生命待她太残酷了,所以她也不管自己变得怎样,一头钻进酗酒和淫乱的堕落泥坑,作为对生命的报复。她本来住在天堂,现在天堂失去了,她住不惯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绝望之余,一头钻进地狱。我可以想象得出,既然她不再能喝到天神的琼浆玉液,那还不如饮小便的好。”

“对我说来,她现在仍旧如在目前;一个瘦瘦的小女孩子,头发打了个蝴蝶结,脸色庄重,读起济慈的颂歌来,声音有点抖,含着眼泪,因为诗太美了。不知道她如今在哪里。

简直像个刻意的伏笔一样,在第一次见面时,毛姆觉得索菲不平凡,与她搭话正要问她“你读书吗?”,随后立刻被其他人打断了。这个悬念一直到多年以后才揭开,而她已经变成了后来那副人人厌弃的模样。

“现在太迟了。我碰到的有可能和她结婚的女子只有可怜的索菲。”

索菲是那个打乱了拉里脚步,让他停下来驻足的人,虽然一开始的我不理解,我对她的想法就像其他人一样,觉得她这样自甘堕落的人怎么可能配得上拉里。然而,无论是拉里同情她也好,对她产生了想要救赎的圣母心也好,无可否认的是她相比于伊莎贝尔,与拉里之间的共鸣更多。

她曾是一个那样好的女孩子。

所以如今的堕落也那样令人痛心。

不可否认我就像伊莎贝尔一样,很想要不顾一切地阻止他们在一起,然而其实也并不需要其他人的阻止。与拉里结婚她也并不会更加快乐,拉里不是她的救赎。

整本书里的所有人都在试图抓住拉里而未成,唯有她,是拉里试图想要抓住的人,同样也没有成功。

最后她获得了想要的死亡,拉里也没能够停下脚步,这个结局很不圆满,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在这本书里,所有人都获得了想要的结局。

后记

写完这几个人之后,我发现剩下的人似乎乏善可陈,他们每个人都是那样鲜活,鲜活得近在眼前,而却也是因为如此,他们太像我们自己,也就离拉里太远。

毛姆这本书,我在看之前对它寄予了厚望,看完之后说实在的,是有些小小失望的。特别是与《卡拉马佐夫兄弟》这样的作品相比,感觉刀锋并没有能够给我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

然而仔细想一想,以为不完美的结局,实际上每个人都过上了想要的生活。我所期待的拉里成为大哲学家、成为什么名留青史的人物,也许对他来说未必是想要的生活。他更像是一个大隐隐于市的隐者

拉里确实像一颗石子一样,被轻轻投入水中泛起一波涟漪,然后好像什么也没有留下。

但是那道逐渐扩散开的波纹,被永远记录在历史的场合中,总会在什么人心中留下痕迹。

愿他的双眸中星辰永远闪烁,愿他永如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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