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驱动模型:
事件(操作,动作)
事件类型(具体的动作类型)
事件源(发生动作的地方)
事件监听器(监听事件发生的程序)
事件处理程序(事件响应程序--函数)
函数:
函数是由事件驱动的或者当它被调用时执行的可重复使用的代码块。
简言之函数由以下四个组成
1.代码块
2.能够被重复使用
3.事件驱动的
4.当它被调用时执行的(主动调用)
定义:
a. 函数声明
function 函数名称([参数列表]) {
// 函数主体:代码块
}
b. 函数表达式(匿名函数)
var 变量名 = function([参数列表]) {
// 函数主体:代码块
}
c. (了解)new 构造函数()
var 变量名 = new Function(["参数列表", ]"函数主体");
调用:
a. 直接调用:函数名()
b. 事件驱动:通过触发函数实现调用
参数:
函数的输入条件
形参(形式参数): 函数定义时的参数
实参(实际参数): 函数调用时的参数
注意:
形参个数可以和实参个数不同。
1.实参个数小于形参个数时,未传递的参数在函数体中相当于是 undefined;
2.实参个数大于形参个数时,多余传递的参数在函数中会被忽略
arguments
用于函数体内部,表示函数被调用时所获得到的实参列表
可以使用 arguments.length 获取实参个数
可以使用 arguments[index] 获取第 index 个参数,index表示的是参数列表中参数的编号,编号从0开始
返回值:
函数的输出
return 表达式;
返回值返回到函数调用处,函数通过 return 最多只能返回一个值。
如果函数中未显式 return 返回值,则相当于是 return undefined;
函数体中 return 执行后,还有未执行完的函数体不再执行。
跳转语句:
1、break;
switch、循环
continue;
循环
2、return 表达式;
函数
作用域:
作用范围
1、全局:
定义在所有函数之外的变量,全局作用域的变量能够在所有的脚本中使用
2、局部(函数级):
使用var定义在函数体内部的变量,只在函数内部有作用,超出函数体的范围不能进行使用
3、块级:
a. let/const 定义变量(ES6,有浏览器兼容问题)
let 变量名 = 变量值;
const 变量名 = 变量值;
let/const 没有声明提升,如果在使用let/const定义变量前使用到变量,则报错(把定义变量前区域称作是“暂存死区”)
let定义的是变量,即以后还可以修改变量中的值
const定义的是常量,即一旦变量中的值赋值确定,则以后不能再修改
b. IIFE(立即调用函数表达式,自执行匿名函数)
(function(){})();
(function(){}());
声明提升(预解析):
将所有使用 var 定义的变量声明部分提升到对应作用域的最顶部,变量赋值位置不变。
函数也能声明提升:函数声明方式定义的函数,将整体都提升到对应作用域的最顶部,如果是函数表达式的方式定义的函数,则只将变量声明提升到对应作用域的最顶部,变量赋值部分位置不动。
递归
函数内部实现对函数自身的调用
递归可能会降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