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为一个辩手不要有知识的傲慢
所谓“知识傲慢”主要是指,在辩论中,辩手因为事前对辩题所涉及知识领域已经有所研究,相对于观众而言是有备而来的,是更加“知识丰富”的。同理,由于一方辩手总是会对自己即将阐述论点的相关知识进行查阅准备,因此在某一个论点上相对于对方辩手而言,是更加“知识丰富”的。这时候,我们要反对诸如“对方辩友连这一点知识都不知道,还跟我们辩什么呢?”这样的表达。辩论就是为了增进辩论双方和观众对知识的认知,而不是去嘲讽他们的“无知”。
2 在辩论场上不可以恃强凌弱
所谓“恃强凌弱”主要是指,在一场辩论中,特别是当一方辩手占据一定优势时,不应把辩论演变成为披着逻辑批驳外衣的语言攻击,更严禁采取羞辱嘲弄的手法攻击对方。一个形象的中国式说法就是“有理不在声高”,当然此处不仅是音量的问题,更是一种态度的问题。辩论的本质是沟通,不是语言的拳击赛,不需要把对方“打趴下”。
3 打辩论时万不能技巧主义
所谓“技巧主义”倾向,就比如“为了胜利而不惜一切代价”“将平庸的观点矫饰为金玉其外的妙论”。具体而言,类似于堆砌专业名词,堆砌逻辑术语,习惯性躲闪问题,习惯性空洞煽情等,都可以视为“技巧主义”倾向。这一倾向从赢得竞赛的角度而言是无可厚非的,但对实现辩论的根本目的——有效沟通而言是十分有害的,因为它总是倾向于少给或不给有效信息。
4 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反对不加准备上场、肆意裸辩;提倡直面交锋、正视问题,反对过多回避问题。反对任何形式的伪证、虚假作证。反对因为台风问题影响比赛观赏度。希望大家在辩论的道路上都能有所收获,也非常感谢曾庆熹前辈对我的指引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