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某乐队。
我挺瞧不上的,不是为了营造什么鄙视链显示自己的审美能力。这和审美无关,就是态度问题。
搞音乐要赚钱,但是赚钱确实不是这么个赚法。一张完整专辑没有各种巡演,票价虚高,演出主音吉他都放bgm,发新歌都是单曲,毕竟做专辑麻烦又不挣钱吧。
很多人说某乐队编曲简单,歌曲复读机。那riff都写得什么玩意了,五个音能弹一整曲,bassline我八十岁的奶奶从来没摸过琴我都能给她老人家教会。但这是问题吗?这也不是问题,复读机的乐队多了去了,痛仰二十年了依旧是音乐节压轴好戏,南京李的歌学点吉他就能弹,可是人家那么几首歌这么久的时间里换了多少版本编曲了,现场质量没差过,这还真不叫吃老本。
再说涉嫌抄袭的问题,这还真是个问题。众所周知音乐抄袭的定义是八小节雷同,或者伴奏和弦相似得太多。这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用A的调子B的结构缝合作品这种事我也干得得心应手。只要借鉴的多,那就是自己写的歌!
乐队和乐迷应该是互相尊重的。哪怕一个愿意生产屎一个愿意吃屎都和别人没关系,但屎你拉得得有点态度吧。一次就拉一点还全都是稀的。
现在有个词叫网红乐队,我觉得有失偏颇。有的网红确实挺会的,该火。那也有老八什么的,别一棒子打死。扭屁股那一套挺土味的,浪漫这词喊的人听了都尬,问题是还长得不好看。
关键是我说的某乐队并不是一个乐队,市场畸形了,可是这和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呢,大家只是想听点洗脑好蹦的解解压。我的朋友喜欢听,我也喜欢听,现实生活里大家没空关心这个。谁能拒绝这简单上头的快乐呢。可是这和我们也有点关系,扪心自问谁也不想这个生态圈有一天只剩下这一类歌。
归根结底,我眼红了,我仇富了。我的朋友有很多从事音乐行业,大家勤勤恳恳工作,辛辛苦苦挣一点钱。
所以财富分配不均是问题吗?也不是,财富分配不公平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