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怪女孩。
刚出生时,不喝白开水,喝了就吐,逼着我爸半夜三更满大街给我去买奶粉。
不到一岁,便学会了说话,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爸爸妈妈,而是《水浒传》中宋江升“替天行道”旗时说的那一句“挂旗”。
一岁时,便可以自己一个人拿着钱去小卖部买零食,惊呆了小卖部的老板娘。
学前班的一次户外活动课不堪受冤,多次解释无果的情况下,咒骂老师,被老师追着满操场打。
小学时 ,天性善良,尤不忍心看到下动物受到伤害,救过受伤的鸽子、兔子、猫头鹰、蛇……多得数不清,看到地上有蚂蚁都会绕着走,曾因为表哥要烤一只蚂蚱,和他打架,当然最后我被打得很惨,记忆犹新。
初中和一群成绩垫底的兄弟姐妹成了“莫逆之交”,老师父母摇头叹息,以为我的学业就此毁掉,但是我却考入了重点高中的重点班。
高中三年,“懒癌”、“拖延症”齐头并进,我几乎是永远踏着铃声在班主任“恨铁不成钢”的注视下进入教室。
直至高考前夕,冒着被讹诈的风险,冲开人群将一位被撞的老奶奶送去了医院。
我没有知心的朋友,更没有所谓的闺蜜,也许是因为“君子之交淡如水”的信条在我心中一直屹立不倒,没有可以说心里话的人,那么心里话就一直烂在肚子里,竟然没有憋死。
我不喜欢看剧,打游戏,几乎没什么爱好,但是我竟然也没有无聊致死。
我不喜欢随便用别人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别人用我的东西,因为我觉得自己可以做到的为什么要去麻烦别人。
我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座小木屋,在靠近炉火的椅子上躺着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腿上s睡一只慵懒的猫咪,发出幸福的呼噜声。
我有时候怀着拯救苍生的宏伟理想,但是有时候却渴望平平淡淡走过一生。
我发现我真的很怪,不怪大概就不是我了吧。
我又觉得自己并不怪,因为我也只是个凡人。
或许这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