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树林

不是有这么一句俗语: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若是放到小孩子身上,便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玩法。父母那一辈,物资匮乏,自然是“傻淘”。到了我这一代,改革开放也才不到十年,物质生活虽然大大丰富了,但比起现在数码产品与琳琅满目的各种玩具,还是远远不及。那时候家境富裕的小朋友家里已经开始收集变形金刚,但更多的时间里,小孩子们还是喜欢户外活动的。毕竟,在外面有小伙伴一起,更加热闹,可玩的游戏也丰富得多。那时候在城市里,未开发的草地树林所在皆有,“雾霾”还是个闻所未闻的名词,小区旁边的马路上也并没有川流不息的车辆行驶(曾有大胆莽撞的小伙伴躺在马路中间“表演”的趣事,良久竟没有一辆车驶过!),小孩子们在户外的玩耍可以说是百无禁忌的。

我们全家那时候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爸爸是唯一的儿子,大姑已经出嫁单过,小姑则上了大学住校,只有周末回来,后来去了北京工作,更是难得回来一次),虽然是市区之内,但因为毗近城郊,并未沾濡半点闹市之喧嚣。小学与家只有十分钟的路途,每天中午爷爷都会接我回家吃饭。吃完饭还有大概半个点钟的余裕,我爱躺在床上看我的福尔摩斯或是金庸。等到傍晚放学回到家,爷爷已经买好晚饭的蔬菜鱼肉(自然蔬菜为多,鱼肉鲜见),奶奶在厨房中风风火火地掌勺,好在爸妈回家之后开饭。而我则是卸下书包洗手完毕,坐在桌边写起作业。只是听到楼下院子里小伙伴玩闹的声音后,难免心猿意马,火急火燎地写完作业,朝书包中一塞,一边和爷爷奶奶打过招呼,另一边两脚早已经跨出家门,三步并作两步地朝楼下冲去。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游戏内容也真是贫乏得很。无非是丢口袋,踢毽子,扇pia几(一种圆的硬纸片)之类。楼下的院子,其实只是一个四五米宽,大约一百多米长的楼前过道而已。爷爷工作的百货公司的家属楼有三个单元,而百货站的家属楼是另外两个单元(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百货公司和百货站究竟是隶属于同一机构还是两个不同的单位),五栋楼连成一片,而院子在百货公司和百货站家属楼的分隔处有一个斜坡。这样一块弹丸之地,对于踢球之类需要宽裕场地的运动实在是捉襟见肘。只是一堆小毛孩子们哪里管这些,仍是玩得不亦乐乎。就算围坐在院子中间大方石头边打扑克,或是爬上院子把头的水泥墙上,用叶子逗弄捉到的菜青虫,也能玩到夕阳落山,灯火初上,整个院子里此起彼伏地响起家长喊着每个小伙伴的名字,大家才依依不舍地回家吃饭。好不容易将一碗饭全“扒拉”进嘴里,又急不可耐地冲回到院子里。夏秋之际的夜晚,大家喜欢一起去马路边捉“蝲蝲蛄”。蝲蝲蛄喜欢藏在马路边的条石下,大概便是如诗经所说的“七月在野”吧。大家凑到路灯下,有如姜白石所说的“篱落呼灯”的“世间儿女”。只见挪开条石,它们在那里中气十足地叫着,正要想逃之夭夭时,早被“捉将官里去”了。至于捉到之后怎生处置,我如今已浑然忘记了。



院子周围还有所谓的“前院”与“后院”。前院只是这个单位的家属楼到了尽头后相邻的又一个家属楼前的院子,中间被水泥墙隔开。与那个家属楼相向面对的另一栋楼房相隔很远,所以楼前的空地更加宽敞,只是光秃秃的,并不能吸引我们。后院则是家属楼背面的一片大空地,紧挨楼房的地方被一楼的住户分割成一畦畦的菜地,上面种了瓜果蔬菜,四周用篱笆围起来。篱笆上爬满了牵牛花。有个小伙伴的太姥姥(她姓杜,我们都叫她杜奶奶,不过也没人在乎其实是差了辈分的)在地里种了草莓,我们偶尔结伴去偷吃,回想起来,滋味远胜过现在超市中能买到的草莓,只是个头很小,每个人也只能分得一个,解解馋罢了,是无由恣意尽兴的。没被占用的空地上长满了“天天”(龙葵),这是一种黑色的比黄豆略小的球形果实,熟了之后是很甜的。后院有一颗大树上也长了类似天天的果子,只是大人说那个却是不能吃的。



比前后院更远的地方,小伙伴们叫作“司令部”的,是一个长方形的草地,中间辟出一条过道,草地四周种了许多树木,将其团团围住。这个不起眼的地方会被我们称为“司令部”,实在只是因为院子里的小孩子们喜欢自封为各种军衔,周围又顶数那里最为宽阔,最适合集体活动,才起了这么个不伦不类的名字。至于真正司令部里应该有的地图沙盘之类,自然是全部阙如的。 我还记得“司令部”入口附近的一株毛桃树,树叶细长如眉,树干红皮溜雨,树皮的疮疖处渗出粘粘的桃胶。春初,桃花开满一树,烂若云霞。到了春末,便结满树的果实。我曾经贪嘴尝过,味道实在苦涩难忍,根本无法下咽,最后只能望桃而兴叹。可怪的是,家乡无论是马路两旁,或是小区之内,只要种的桃树,都是这种中看不中吃的毛桃树,不知为何如此。司令部的另一端,我们所谓的“出口”,正对着的是一座二层的小楼,似乎是一个街道派出所。小楼是淡淡的嫩绿色,窗户小小的,看起来干净整齐。正面的墙上长满了爬山虎,风吹过的时候,像是吹过一层细浪。最美的是秋天,仿佛是才饮过醇酒一般,爬山虎变成酡颜一样的红色 。不知怎么的,这抹爬山虎的红色成为了我对于童年成长最鲜活的记忆之一,甚至出现在我的梦中,以至于现在随着年深日远,我已经有些难以分辨那究竟是真实,还是梦境了。

在司令部,活动就多得多了。因为树木茂盛,这里是天然的捉迷藏的好地点。蚂蚱与扁担钩(这是我们那里的叫法,说的是一种通体绿色的蚱蜢,其实就是“挂大扁儿”。说的时候,“担”字轻读,有如“呢”字的发音)很多,在草窠里跳跃躲闪,大家也蹲在地上,随着它们的行迹蹦蹦跳跳。捉到了之后,如果是小不点儿,自然无人留意,若是个大体健的,众人就围上前去欣赏一番,不免也存着互相攀比的意思。有时图个有趣,甚至烧了火将蚂蚱烤来吃,而一个蚂蚱有一堆人来分吃,自然是粥极少而僧人极多了。我当时觉得吃虫子未免“膈应”,所以只吃过一个后腿而已,而那蚂蚱腿细小得恨不得每一口咀嚼都被牙缝漏过去,自然是无由欣赏个中滋味了。

还有钓“地老虎”。地老虎是一种极细小的虫子,是穴地而居者。不知道这样的小虫是如何和庞然大物的老虎扯上的关系。地老虎的巢穴极难发现,因为只是一个个有如牙签戳出来的小洞而已。找到之后,大家便揪下一茎狗尾草,用没有叶子的那一端轻轻探进洞里逗弄。过一会提起来,便可发现末端咬着一个小虫。我想这些小家伙叫地老虎,恐怕和它们死死咬住草茎的“虎劲”有关。现在看来,这样的游戏倒是与垂钓异曲同工,只是一旱一水不同而已。



司令部虽然有趣,但终究有玩腻的时候。那里实在离家太近,且还不够广阔,何况周围皆是居民楼,简直毫无神秘感可言。这对于充满探险精神的我们来说,实在不算刺激。好在离家两三里远就是“小树林”,那里既宽阔,又草莽,平日里几乎无人问津,是我们这些儿童探险家的乐园。那时若是有人提议在哪个星期天大家一起去小树林玩,大家准会心跳加速,兴奋不已,齐声叫好,同时心里又难免忐忑不安,幻想出种种离奇惊险的遭遇来。

小树林地处近郊,是个东西窄,南北长的一块地方,论面积其实并不小——南北总有三四里宽,东西也足有一里多宽吧——何况这也不是它真正的名字。那时候大人其实是叫做“苗圃“的,因为那里当时是市里的育苗基地。只是真正用作育苗的部分并不大,只有从西郊路东端的入口进去才能看到,其余的地方都无人看顾,所以草木得以恣意生长。所以与其称为苗圃,不如叫做树林更贴切得多。前面冠以小字,恐怕是与真正的森林相比吧。而在我当时那样一个小孩子的眼中看来,小树林是真正应有尽有的大自然,简直可以算是家与学校之外的另一个“世界“了。

小树林东端,因为是育苗基地所在,所以比较规整。若是从东南角那里的入口进入,是一条宽阔的林荫道。路旁还有些管理人员办公的小楼,还有一个卖冰糕汽水的小卖部。向北看去,则是一个楼宇高大疏朗的居民区。若是在那里散一回步,听着不远处马路上偶尔驶过的车声,看着傍晚的落日将林荫道染成金色,吹着清凉的、带着草木气息和禽鸟嘤鸣的晚风,是可以做陶彭泽所谓的“羲皇上人”的。

而如果从南边进入,则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景象了。莽莽苍苍的树林中,浓荫蔽日,杂草蔓衍,那里是昆虫和小鸟的乐园。蝴蝶可是太多了,灰色的大蝴蝶,黑色的“燕别虎”,还有娇黄色的小粉蝶。或者干脆带上捕网去捉蜻蜓吧。绿蜻蜓,黄蜻蜓,红蜻蜓……不用说,还有细细的“烟袋锅儿”(一种灰色的小蜻蜓),只是它们太“笨”了,用手去捉也十拿九稳的,捏住它们的翅膀,它们的肚子就蜷曲起来了。还有天牛,喜欢躲在树上,长长的须子,乌黑的甲壳上带着红点,虽然是害虫,可真是漂亮。玩归玩,可是你得小心“天麻”,传说沾上了后会得“抽风”的病。这里的天天真多,比后院的甜多了。扁担钩也长得这样大,用孩子的小手几乎扣不住了。你看,它还在使劲从指缝间向外钻呢。

除了草甸子外,小树林因为南端地势低洼,终年所积的雨水竟形成几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水泡子”。湖的周边也成了沼泽地。尤其雨过之后,更是一片泽国,几个水泡子间由溪涧相连,水流湍急,有时两岸高出水面数丈,仅有一根独木做桥,望之令人心寒。我还记得唯一的一次过这种桥,还是爸爸抱着我过去的,现在想想,还是惊心动魄。若是和小伙伴一起的话,大家的胆子就没有这样大,只是小心地走近水泡子边,穿着塑料凉鞋的脚便是被沼泽地上的污泥弄脏也无所谓,直接放在水里洗洗干净就可以了,只是我们那时候可没有屈大夫沧浪濯足的清兴。那里有鱼吗?应该是有的。可惜我们从来没捉到过一条。青蛙倒是很多。鼓足了声叫着,去找的时候却又捉起迷藏来。顶好看的是一种叫做“天老爷小舅子”的小青蛙,通体翠绿,宛如透明,我们将它带回院子里,放到小红桶里养起来。这么个小不点儿,怎么会有这么体面的名字,我现在也不得其解,只是听它叫起来那样中气十足,倒真像是有个阔气的亲戚一样。若是逮到癞蛤蟆,可就不那么高兴了,这东西没人敢碰,看着也让人不愉快,实在是提不起劲将它带回来。



现在想想,小孩子眼睛里的世界,什么都是被放大了的。去小树林玩个一天半天,简直不啻于一场历险,小伙伴们各个都煞有介事的,事先做出的规划也有模有样,倒真有些行军打仗的架势。我刚上小学的九十年代初,正是港台武打片红火的时期,电视上时有播出不说,蓬勃兴旺起来的街边的录像厅也能租到录像带的。只是最初并非家家都有录像机,所以再是想看也无可奈何。小伙伴里数博文家的条件最好,他家就在小树林北边的小区里(住在我们绿园新区的是他的爷爷奶奶),某日他说到自己家中便有录像机,白天大人不在家,我们一群人不妨租了带子去他家看。众人拍手叫好,于是就租了两盘武打片的带子。去他家自然可以走大路,不过所有人都想横穿小树林,既近便,又有趣。于是大家折了几根树枝,每人拿了一根,一路走,一路拿树杈或是拨弄路边的野草,或是在树干上敲敲打打,若是有了蚂蚱扁担钩之类的,便停下来捉住,然后揣进衣兜里。进了小树林,大家都颇紧张,因为毕竟是第一次横穿。道路并不好走,因为并没有多少由人踩出的小径。绕了不少冤枉路后,总算看到前面出现了苗圃里的柏油路了,只是好像走到了“游人止步”的地方,周围已经被围了起来。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最后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篱笆弄出个豁口,然后溜进去。几个年岁比较大的自告奋勇,还真把篱笆弄出了个有如晏子使楚的“狗洞”,小孩子虽然个子矮,但也要猫着腰才能爬过。等到大家都溜进去后,正想松一口气,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大人的叫喊声,众人撒腿便跑。也不知跑了有多远,总算看不到其他人影了,虽然心还是砰砰乱跳,不过还好有惊无险,没有被追上。这时正好看到不远处有个小卖部,大家正是大汗淋漓,于是一拥而上,各个手中多了一个“地院”奶油雪糕,一边吃着,一边笑着回忆刚才的“惊险”场面,而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到了楼下了。那天在博文家看到的电影固然精彩,不过我现在能回忆起的,却只是那天路上的那段“奇遇”,以及那天晌午明媚的春光了。



对于小树林,我却并不是只有快乐而单纯的回忆而已。在我家楼下的院子中,与楼房相对的还有一长溜低矮的车棚,每家分得其中的一间,用来存放各家的自行车,堆放杂物,地下的菜窖则可以放置冬储菜。车棚修到院子的斜坡处为止,所以在没有车棚的那一段要更宽敞一些。大概是在我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那里就修起了一幢平房,然后住进了一家三口。那个爸爸很少在家,我们经常见到的只是妈妈和儿子两人。儿子叫做毛毛,和我们年纪相仿,于是也加入了我们的群体。毛毛的妈妈话不多,但是个和善的人。她是个工人,每天回来得很晚,我们在院子里玩的时候,常常看到她穿着工装,拎了一兜菜回来,进门后不一会,平房里就响起炒菜的声音。

毛毛挺懂事,我们还天天瞎玩的时候,他却已经给他妈妈打下手了。只是毛毛因为是后来的,又加上比其他孩子显得有城府,所以在院子里的小孩子中并不受欢迎,有时候甚至动起手来。毛毛打起架来,却像疯了似的,虽然有时鼻子流血,弄的脸上十分怕人,但他却毫无惧色,以至于需要有几个人才能把他和对方拉开来。平时不打架的时候,大家相安无事,毛毛也会邀请大家去他家“做客”,当然这是趁着他妈妈不在家的时候。他家里空荡荡的,家具都异常简单,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家用电器,只有一个电视机摆在卧室,不过整个家都被收拾得异常干净整洁。小孩子们自然不会特别在意别人家的贫富,只是对比之下,未免觉得他家里有些无聊,不像博文爷爷奶奶家,录像机,游戏机,各种进口玩具应有尽有,所以在他家中坐一会,看会电视,便均感到索然无味,于是没多久就全都散去了。

有一天,毛毛忽然很神秘地告诉大家,原来他家里之前并不是这样的,而是十分有钱的,住在一个别墅(我们那里用来指独栋的小楼)里。后来发生了火灾,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烧掉了,房子也没有重新建好,所以只好搬到这里来了。见有人不信,于是提出要让大家去他原来的那个家参观参观。众人自然一致叫好,于是就都跟着他上路了。七拐八弯地,我们终于来到一个小树林北边的一片小楼群,这里大家倒是经过过几次的,只是之前并无人留意过而已。毛毛指着其中一栋二层的小楼说,这就是他家的旧居。我们抬头望去,只见小楼并不像是着过火的样子。不过说火只烧了屋里的摆设家具,倒也可以理解。那小楼有自己的一片院子,二楼还有阳台,像极了九十年代大陆电影里有钱人家住的别墅。夕阳返照在紧闭的玻璃窗上,屋内漆黑,楼门紧闭,倒真像是一座废宅无疑,大家于是对毛毛的话再无怀疑,都有些肃然起敬,对他家曾经的富裕和如今的沦落也不无同情。之后大家待毛毛,就更有些不同了,自然是因为都觉得他家曾经这样惨,大家应该善待他才是。

后来,当我上了初一,从爷爷奶奶家搬走。那时毛毛一家还住在那个平房里。再后来,当年比我还小的“小喽啰”已经成了院子里的孩子头,毛毛却不怎么出现在那一群孩子中了。有一次我放学很早,坐公交车回爷爷奶奶家,因为坐过了站,在家附近的商场下车的时候,出乎我意料地,看到他在路边的摊子旁叫卖。他坐在一个小板凳上,头上是一片浓绿的树荫,摊子上摆着日用的杂货。那个地方虽然离家不远,但是是在一个商场侧门的小马路上,平时并没有太多人经过,我如果不是因为凑巧坐过了站,估计也还是不会发现的。见面后,我俩都是又惊又喜,于是交谈起来。谁知当年我俩关系很好,那次见了面竟没有多少话可聊,只一会就分别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小树林有时候又是神秘的。奶奶曾经给我讲过一段往事。那是一个住在小树林的女人,当时(我并没有和奶奶核实过,不过我推测应该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事情,因为我家是那时才搬到新家)应该是四五十岁。不知道奶奶是怎么和她认识的,也许奶奶只是见过这个人而已。她不知道是得了什么样的病,每天都要吃一样食物:荤油拌白糖。那时候老百姓的厨房里油水很少,荤油是可宝贵之物,拌上白糖,自然更是颇为奢侈的吃法。只是听上去未免难以下咽(我并没有亲自试验过,这只是臆测而已了)。那个女人因此长得特别胖。我那时听了,总是隐隐地感到难过。既为那个女人生的不知名的病症,也为她必须要吃这种常人并不喜欢的食物而悲哀。然而,我总无端想到,她既然生的那样胖,可能便要和她的丈夫离群索居,住在小树林的深处了吧。她夫妻俩的住所,也许也是孤零零的吧。这样想开去,那个女人又因此变得神秘起来。

有一回,小学组织去小树林旁边的“财校”(财税专科学校)看电影,结束之后,我没有和同学一道沿大路回家,而是取道小树林斜穿过去。不知多久以后,已经走到了树林的深处。林间的小路已经若有若无,暮色渐渐从四周聚拢过来,身后是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和断断续续的鸟叫声,我心中越发慌乱,不由自主地越发加快脚步。我看到远处有一个灰白色的房子,门窗都关着,看不出是否有人居住。房子周围还有一圈破败的篱笆。我想到,那或许就是那个女人的家,说不定她此时就在附近的树林里。想到这,我不由得朝四周张望,心中也升起莫名其妙的恐惧。真可谓是金圣叹眉批《水浒》里说的那样:“当此时,便没虎来也要大哭”,对一个人在小树林里走说不出的后悔。到得后来,已经开始三步并作两步地小跑起来。因为害怕碰到那个女人或是她的家人,所以片刻也不敢停步。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小树林竟变得似乎无穷无尽,也不知跑了多久,才听到街上窣窣的车声,于是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有如自己逃过了一劫一般喜悦。

我的记性不好,小时候的事情往往都是模糊的。若不是我动笔写下这篇东西,估计也不会把它从记忆深处翻出来。现在想想,那个女人究竟有什么可怕的,实在是想不出来。当时我小孩子的想法委实难以理解。我还记得当我年纪渐长,胆子更大了后,每次去小树林玩的时候,反而总是暗暗期待能碰见那个女人和她的丈夫,只是从来没有如愿。其实,奶奶也只是告诉我她住在小树林的附近,并没有说是一定住在小树林“里面”的。又或许,他们夫妻俩真的在小树林住过,后来又搬走了也说不定吧。



我曾经在小树林里出过一次“事故”。还是我和院子里的一群小伙伴们在那里探险,我穿的白布鞋(那时候家家的小孩子都有一双小白鞋,因为开运动会的时候要求每个人都要穿)不小心陷到了水泡子边的沼泽地里,鞋面上沾了不少污泥。这自然对我是扫兴的事,因为没法继续玩下去了,走回去的话,在路上会尴尬不说,回家也担心被奶奶抱怨。当时我们的孩子头晓宇哥于是提议大家都去博文家。到了那里之后,他们让我脱了鞋,晓宇和另一个年龄最大的小童哥就替我刷起了鞋,我则成了闲人,和其他几个小孩子去屋里看起了电视。当时是夏天,自然没有暖气可以烤干,不过将水攥出去后又晾了半天,倒也还可穿得。我于是就穿着干净的但是还有点潮的鞋子回到了家中。小伙伴们没有一个人抱怨我让他们无所事事地过了一个下午,晓宇和小童更是没有一点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的得意样子,而这样一场意外风波也就此平静地消弭了。



以上这些就是我对小树林的回忆了。其实现在想来,那地方并无什么诱人之处,只是一片疏于管理,“榛莽荒秽”的废地而已,但在我看来,那里却是我童年的奇境,也让我每次想到那里,就想到当年的小伙伴们。在每个成人的记忆里,是否都有这样一个童年的“小树林”呢?

我的小树林早就没有了。她被改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公园。我已经十几年没有回去过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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