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经历用来写故事再好不过,二十岁,扎着个小辫子,典型玩世不恭的青年,走起路来又是摇又是晃。就是这么一个人,大概许多人见到都要避而远之,却在无意之中来到我们班。对了,这个人的名字也是痞痞的叫江湖。
前年吧,QQ上有个人加过来说是留到我们班的,我在学校对此人也有所耳闻。江湖,扎辫子,前两天宿舍失火的就是他们宿舍。我皱了皱眉,没想到这人语气还是挺温和的,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就这样一来二去,也算认识了。
他来我们班上课,远远望去就是特别显眼。一个扎辫子的,嘴角邪笑的货色。老师在台上说着凯恩斯,他在讲台下看窗外的风景。可能大部分时间在捣鼓他那高贵的小米手机。
最开始我们是对他避而远之的。从辅导员的口中我大概对他有了别的了解。辅导员直言他是个智障,高考考的比我们学校分数线高多了,然后填了我们学校,英语很好,然而其他的一塌糊涂,天天扎个辫子,在学校门口的奶茶店打工。
然而直到搬校区,我也没到他工作的奶茶店蹭吃蹭喝,不过他也说过:“来我们店里喝奶茶,我请客”但我最终还是心里怕怕的,就没敢去过。
搬校区的时候,这位学习上的老大难,终于分配到我们专业的宿舍,不过由于寝室人数问题,被迫和其他班级同宿舍。不过这并不影响。
于是,可乐加烟的日子开始了。新校区是什么也没有,图书馆也没有,网吧也没有,甚至连外卖也没有。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有一天竟然和这个东西耍的好。
刚搬校区,没几天。他跑到我们宿舍来找我,说出去散散步。我对新校区一无所知,也很好奇周围的环境。也就一起出去了,大概是八点钟的夜色,秋天,有点冷。
宽阔的马路上,点起了烟。他比我高一个头,对我说:“我们往前面去吧,前面有个一中”。我也无奈的点点头,拉开的外套在风中抖动,相当潇洒。
转过头就是高铁站,大概这是新校区唯一的便利的,高铁站门口一个缓坡,草地还是绿色的。我指着缓坡说:“这个时候可以上去打滚了”
江湖一脸正经的看着我:“滚不滚,你滚我就滚”。
我瞥了他一眼,仿佛看着弱智一般。
路太远了,我们到一中门口回来的时候,在高铁站的草地上坐了一会儿。两个人抽着烟面对夜色无言。
“听说你们宿舍之前被烧了?”我问他,毕竟这件事已经全校差不多都知道了,消防车也来救火了。
“把我电脑烧没了”他吸了一口烟,又缓缓吐出来,似乎有点抑郁。
“哦,那为什么着火呢”
“鬼知道,后来说原因是什么线路老化吧”
听完我也咂了一口烟,装模作样的吐出来“那你们是很倒霉啊”。
他点点头,辫子一甩一甩的十分搞笑。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下去了,我总是在教育他好好学习,再留级大学就废了,而他觉得无所谓,大学什么也学不到。在这件事上,我们没有共同语言,虽然我也是个学渣。可是还没有到他看的这么开的地步。而他总是说要带我去纹身,并给我展示他的一头梅花鹿——纹在背上。并且像信仰一样的告诉我,可乐只喝可口可乐。用他的话说:“百事太甜了,不喜欢,我只喜欢这个”。
日子这么无聊,总得找点乐趣吧。否则怎么能按捺住躁动的心。搬校区一个多月,我开始琢磨怎么在宿舍养猫,不是说我不想养狗,小狗在宿舍养起来太麻烦。于是,我开始找了,终于在某论坛上找到本地的一位人家,地下室中流浪猫过了几只小猫,我赶紧联系,终于得到了人生的第一只宠物。
那位姐姐说,猫还没断奶,过几天你过来带走。我这边就开始准备了,江湖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表示出非常认同。并豪放的表示:“养!猫粮钱我出一半可以了吧”。没想到这个人也喜欢小猫,总算找到点共同爱好了。日子一天天过,终于到接小猫回家的时候啦。
我准备了个空的牛奶箱子,垫上了两块毛巾,就去找目的地了。到了之后,那位姐姐在地下室抓出两只正乱跑的小猫,对我说:“选一个吧”。
我没怎么犹豫,选了那只白色的。出了小区,直接就坐出租车回来了。
这回来可不得了。江湖听到我说,有两只的时候,非要让我去问问那位姐姐另一只可不可以给他。
我一边给小猫弄猫砂,一边点头。室友也好奇的围过来,看着这位新成员。
之后没多久,那只在我眼中不太漂亮的猫也接回来了。这两只兄弟猫,依照毛色我取名为巧克力和奶油。当然在我心目中,奶油比巧克力好看多了。
然而这位辫子兄弟,站在我们宿舍门口,吊儿郎当的叼着烟对我说:“我要给他改名字,叫晴明”
“是因为《阴阳师》?”我问
他点点头,消瘦的脸庞还是那么狂放。
我当然是觉得这个人中二病犯了。可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阴阳师》、猫、会自制奶茶、拍立得,竟然成了这货的把妹工具。
当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在他自制奶茶之后,急忙往女生宿舍楼下跑。
我一边喝着奶茶,一边点评:“还不错”。毕竟煮了这么久,还要我打下手。
然后他就一脸诡异的笑容,出去了。带着一杯子奶茶,后来,大概就是,带猫,带拍立得,带奶茶,带动漫书这种节奏。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江湖恋爱了。
我有幸成为庆祝饭局的嘉宾,当然也是唯一的男嘉宾。
女生是不错的女生,长相还算的上可爱,个头大约一米六五,喜欢动漫。大概算什么二次元萌妹子一类的。也是不乏人追的。酒桌上大概我话最多的,这个时候的江湖辫子已经没了,不过还是长长的头发。
他谈恋爱以后我就意识到他大概就是所谓的风云人物吧。没喝酒,几个人就一路走回去了。我依稀记得他那时候满脸笑容的样子,没了辫子了,也像一个正常学生了。风衣一披,还别说,有点意思。
大概这就是我记忆中江湖开始渐渐消失的地方了吧。
大二上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他分手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们不合适。彼此给不了对方想要的”。说罢,他看看他的猫,在他们宿舍大概这只猫是他唯一的陪伴,而室友显得陌生,也不是一言不发,大概就是半熟不熟的感觉吧。
记忆从此处开始模糊了起来,大概自从那次期末考试结束,他还是没有参加开始。他就铁了心要离开校园了。我说了那么多次的话,他终究还是没有听下去,大概是挂的课太多,也许是不想再留下去。
他穿梭于这个城市,不,他穿梭于这个世间,用他的眼光审视这个世界。得到的大多是奇怪的回应。
他又回到了,老校区所在的地方。那间奶茶店所在的地方。开始了他的生活,他好像是在用行动告诉我他之前说过的话“我可以养活自己”。
最近从动态上看见他听写民谣,在出租屋里,吃泡面,和朋友抽着烟喝着酒,出租屋已经断水断电了。他说他不后悔。他谈恋爱了,和女朋友还暂时分割两地。
陪他喝过的可乐,有那么多瓶。走过的路,有那么长。大概,他要去找他一个人的江湖了。
我准备明天买一瓶可口可乐,纪念一个叫江湖的人。
还记得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