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大均的《菜人哀》
序——
(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三日肉尽余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诗中写的是清军在两广一带四处掳掠,百姓惨遭不幸。次年广州发生大饥荒,人们吃尽树皮草根后,有人便以人为粮,一些「菜人市场」也就应运而生。
诗中所写的,就是一个妇人,将自己卖给菜人市场。丈夫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被肢解,悬挂于市集之上,供人买卖。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妇人的肉烹煮出来后,买家觉得喷香。以妇人乳房为馅做的馄饨,人们争着品尝。
他们好像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吃的是人。在心态上,好像跟吃鸡鸭鱼肉没有任何分别。
世道人心沦落至此,人间已与地狱无异。
余华写过一个中篇小说《古典爱情》,相当于《菜人哀》的小说版。
讲一个落魄书生进京赶考,途中遇见一个富家小姐,两人一见钟情并相恋,小姐还赠银两资助书生去考功名。三年后,书生落榜归来,路上再次遇见小姐,小姐却已经沦为菜人。
那书生第一次踏进菜人市场,看见一个男人,将自己的妻子与小女儿,以三吊钱的价格卖给店主。而后, 有人来买,有这样一段对话:
店主有些不耐烦,问道:是自家吃?还是卖与他人?
有二人道是自家吃,其余都说卖与他人。
店主又说:若卖与他人,还是肉块大一些好。
……
店主答应一声,便抓起幼女的手臂,拖入棚内。
妇人又说:行行好,先一刀刺死她吧。
店主说:不成,这样肉不鲜。
在菜人市场里,人们购买人肉,就跟购买猪肉牛肉,没有任何区别。店家和买家聊的,也是你是自己吃,还批发回去卖给别人。如果搞批发,建议买大块的。
更恐怖的是,店家在肢解小女孩的时候,还不肯先将人杀死,担心影响肉的鲜美。今天我们在屠宰场杀牛,还事先将牛用高压电瞬间电死,让牛没有痛苦,保留基本的人道主义。而在菜人市场,人在屠宰人的时候,竟然要活着肢解,连最后一丝人道主义都泯灭掉了。
幼女被拖入棚内后,伙计捉住她的身子,将其手臂放在树桩上。……柳生看着店主的利斧猛劈下去,听得“咔嚓”一声,骨头被砍断了,一股血四溅开来,溅得店主一脸都是。幼女在“咔嚓”声里身子晃动了一下。然后她才扭回头来看个究竟,看到自己的手臂躺在树桩上,一时间目瞪口呆。半晌,才长嚎几声,身子便倒在了地上。……与伙计二人令人眼花缭乱地肢解了幼女,一件一件递与棚外的人。
这就是《菜人哀》里写的: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后来,书生住在菜人市场附近,听见隔壁传来呻吟,听出是小姐的声音。
他过去,看见一个伙计提着一把溅满血的斧子,另一个伙计倒提着一条人腿,人腿还在滴血。他进屋,看见一个女子仰躺在地,已经被砍下一条腿,断处血肉模糊。他拂开女子脸上的头发,一看,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小姐。
没想到一别三年,两个人居然在菜人市场相会,而小姐也已经沦落为菜人。
小姐认出书生后,求他一刀了结自己。柳生一刀刺死小姐,将所有钱拿去赎回断腿,才给小姐留了全尸。
一对年轻的恋人,三年积累的思念,到头来化为一刀刺下。
这是人吃人的时代造就的悲剧,人们内心的魔鬼彻底撕碎了内心的神明,人性泯灭,堕入魔道。
「三日肉尽余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卖入菜人市场的妇人,肉身不过三天就被人分食干净,仅仅留下一丝魂魄,在人间飘荡。
活着的人,心如枯槁,靠着吃人苟且偷生,其实又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灾难如同手术刀,切掉了常人最后一丝人性。死的人无法安息,活的人失去人性。世间残忍,莫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