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森是一位生活在一个叫“帕特森”的地方的斜杠青年,他的身份是公交车司机/诗人。
他每天的作息非常有规律,白天去公交公司上班开车,中午吃女友做的卖相浮夸的便当,晚上去同一个酒吧,在同一个位置喝同一种酒。连写诗的时间都几乎是固定的。于是我想,这是不是就是艺术的真相,想来我的生活现在也挺规律的,上班,睡觉,上班,睡觉,感觉自己快接近艺术家了。
电影展现了这位斜杠青年一周的普通生活,这几乎是一个无聊乏味的故事,但在贾木许的镜头下,又变得极富艺术感,以及充满了隐喻和耐人寻味的细节。
火柴,小南瓜,瀑布,芦苇,猎户座,雨夜,博物馆,一个又一个意象,所有人的意象,最后一个破碎的笔记本,让自己对自我产生了怀疑。
很多人觉得帕特森写诗是用爱好来对抗平庸的生活。人们觉得早出晚归在公交车上一圈一圈走着循环往复的路途,是一种特别枯燥乏味和平庸的生活,只是为了生存,人们总是被迫做着这样那样的必要但不喜欢的事情。
跟女友的热情奔放不一样,帕特森是一个情感非常内敛的人,他不太表现好恶,尽管他内心非常的敏感和细腻,比如他不喜欢吃女友做的派还有其他的一些奇怪的食物,他也会一口一口吃下,比如他对她的民谣新爱好也不感冒,但也会好好应和,包括女友画的那些黑白色系的窗帘装饰,他都不露声色地忍受着。甚至狗狗撕碎了他写诗的笔记本,他也没对狗狗发脾气,只是说了一句,我不再喜欢你了。
在帕特森的心里,没什么事是可抱怨的,他内心细腻敏感,但同时也很温暖和柔和,很多事或许并不让他欢欣鼓舞,但似乎也不会让他感到烦躁不安,他只把情绪投放在他关注到的事物上,然后把它们写成一行一行的诗。除此之外,生活就是从星期一到星期天,如此循环往复。
如此循环往复,循环往复。
反而是他女友更像个艺术家,除了花样百出地装饰房子,还是个充满了白日梦的家伙。从形态来讲,确实她更有艺术家范,但她的审美实在是很一般,所以当她说帕特森是个伟大的诗人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帕特森的诗,写得也很一般。好在镜头只是看似客观地记录了这些生活点滴,而评判都是你们主观的事,导演说这跟他无关。
片尾的时候,帕特森遇到了一位日本诗人,与他的一番谈话后,特别是那个富有禅意的“啊哈”,让帕特森从一种因丢失了笔记本而丢失了诗人身份的困惑中走了出来。虽然这个日本人来得有点莫名其妙,但被那条狗夺走的那个斜杠,又被日本诗人的一个“啊哈”给送了回来。
回头又看了看帕特森写的诗,其实写得很一般,故事情节也有些无聊,但这又平淡又艺术的生活,才是生活的真相,才是艺术的真相,就像电影最后一句台词:
Excuse me, 啊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