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在家,醒来没事儿顺手拿起枕边大卫·冯金诺斯的《微妙》,翻着翻着就翻到了书的结尾。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看这样一本书,因为我之前很少看小说,更很少接触外国文学,但是从昨天到现在,我只是用了一天的闲暇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
我看书一直很慢,因为在生活中我总是喜欢将一些自以为美的事物放在最后享用,美好的食物要放在最后去吃,美好的书籍也要放在最后去读。手里有好书,我总是看得很慢,总是喜欢看时间从指间流过,细细地品味着每一页的精彩。
我从未如此快速地读完一本书,这样的速度让我自己也惊讶万分。或许是我从未把这样一本书当作好书,所以才以至于如此。但人生总是充满了惊喜,我们时常以为不好吃的食物会突然变得很好吃,我们有时以为会不好看的书却看出了不一样的精彩。
合上书本,整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只有两个字:平淡。这种平淡是须要很深厚的功力才能达到的,因为平淡就意味着细腻。这种平淡让我们觉得书中就算是有雕琢的地方,也是最自然的雕琢。作者通过对人物细腻的刻画和对人物心理细致的揣摩,才达到了这种“微妙”的美好。
在书中,作者对于感情描述是那样的平淡,对于人物所遭遇的痛苦也描述得那样平淡。读这本书,就好像是在一个阳光暖暖的午后,听几十年后已经白发苍苍的主人公在回忆自己的那些往事,所有的过往都变成了不值一提的回忆,只有那曾经微妙的心动记忆犹新。
说实话,文中出场的人物并不是很多,对每一个人物的性格描写也并不是那么鲜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合上书本之后人物却从书中蹦了出来,跳到了我的面前。
仔细梳理,才发现,让书中人物立起来的并不是作者对他们性格的直接描写,而是通过人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淡淡的感情线索,把每一个人物都写活了。也就是说,这本书很少直接用笔墨去刻画人物,而是通过人物之间的种种情感关系来塑造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
最近我时常觉得或许我该尝试着改变一下自己的阅读习惯,调整一下我的阅读结构,多接触一些自己之前未接触的类型,比如小说,比如外国文学。这本书被改编成电影后,名字变成了《一吻巴黎》。我想,看完一本书再看被改编的电影,肯定会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2016年12月13日,下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