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译:
十一年春季,齐国、卫国、郑国、宋国在恶曹举行会盟。
赏析:
从隐公元年到桓公十一年,中原形成了郑庄公称霸的局面。而本次会盟,是郑庄公最后一次会合诸侯,对着郑庄公去世,郑国急剧衰落,成为任人宰割的小国。
2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译:
楚国的屈瑕打算和贰、轸两国结盟。郧国人的军队驻扎在蒲骚,准备和随、绞、州、蓼四国一起进攻楚国军队。莫敖担心这件事。鬬廉说:“郧国的军队驻扎在他们的郊区,一定缺乏警戒,并且天天盼望四国军队的来到。您驻在郊郢来抵御这四个国家,我们用精锐部队夜里进攻郧国。郧国一心盼望四国军队,而且又依仗城郭坚固,没有人再有战斗意志。如果打败郧军,四国一定离散。”莫敖说:“何不向君王请求增兵?”鬬廉回答说:“军队能够获胜,在于团结一致,不在于人多。商朝敌不过周朝,这是您所知道的。整顿军队而出兵,又增什么兵呢?”莫敖说:“占卜一下?”鬬廉回答说:“占卜是为了决断疑惑,没有疑惑,为什么占卜?”于是就在蒲骚打败郧国军队,终于和贰、轸两国订立了盟约回国。
赏析:
左传中,楚职官莫敖见于桓公十一年,即周桓王十九年,公元前701年。而令尹初见于庄公四年,即周庄王七年,公元前690年。《淮南子·修务训》作莫嚣。桓公八年,周桓王十六年,公元前704年,楚子熊通僭王位。今人张正明则认为:所谓“未成君者”的“敖”,实为未继国君之位的楚人部落联盟首领。故楚武王改置令尹一职,庄公四年时,“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营军临随”,已经将令尹放在莫敖之上。襄公十五年,周灵王十四年,公元前558年,“楚公子午为令尹,公子罢戎为右尹,蒍子冯为大司马,公子櫜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屈到为莫敖,公子追舒为箴尹,屈荡为连尹,养由基为宫厩尹,以靖国人”,莫敖已经置于令尹、右尹、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之下。
桓公十一年中有“郊郢”,而定公六年有“于是乎迁郢于郤”,包山楚简中又有“栽郢”,新蔡葛陵楚简中又有“蓝郢”与“鄩郢”,伪清华简又有“鄾郢庐郢那郢朋郢”,郢即都的异体。从文中看,鬬廉让莫敖屈瑕驻扎在郊郢来对抗随、绞、州、蓼四邦的军队,而鬬廉自己则率领精锐连夜分兵去进攻郧,即可以推断从郊郢到郧的距离很近,也就是几个小时的行军距离。而“郊郢”此时已经不是楚都,楚都在左传中单称为郢。应当是郊郢曾经是某楚子所迁的都邑,改迁后名称中仍带有郢字。
鬬廉与莫敖屈瑕对话中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可以看出楚人对卜占的态度,已经不是一切都交给神灵来决定了,在重大的军事行动中,军事将领已经可以抛开神灵进行决策。
鬬廉称“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而这次军事行动的结果是“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并没有提到前来救援郧邦的随、绞、州、蓼四邦。而桓公十二年莫敖屈瑕伐绞,应当是对上一年绞参与救郧的惩戒。而结果也是战胜而“为城下之盟而还”。
本次战役是一次划时代的战役,鬬廉首先抛弃了占卜仪式,不再由神职人员来决定战争,其次开创了夜战,这两者都是中国战争史上的首创。而战争的结果,也是这些小国与楚国会盟,认楚国为盟主,楚国逐渐成为南方强国。
3 夏,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译:
郑昭公打败北戎的时候,齐侯打算把女儿嫁给他,昭公辞谢了。祭仲说:“您一定要娶她。国君姬妾很多,您如果没有有力的外援,将不能继承君位。其他三位公子都可能做国君的。”昭公不同意。夏季,郑庄公死。
当初,祭地封人仲足受到郑庄公的宠信,庄公任命他做卿。祭仲为庄公娶了邓曼,生了昭公。所以祭仲立他为国君。宋国的雍氏把女儿嫁给郑庄公,名叫雍姞,生了厉公。雍氏为人所尊重,受到宋庄公的宠爱,所以就诱骗祭仲而把他抓起来,说:“不立突为国君,就没有你的命。”雍氏还抓了厉公索取财货。
祭仲和宋国人结盟,让厉公归国而立他为国君。秋季,九月十三日,郑昭公逃亡到卫国。二十五日,郑厉公立为国君。
赏析:
郑公子忽在桓公四年的时候,拒绝了齐僖公的婚约,认为齐大非偶。而今年郑庄公去世,祭仲尽管立了公子忽为国君,却遭到了宋国的干涉。郑庄公的另一个儿子公子突是宋国雍姞所生,因此宋庄公诱捕了祭仲和公子突,要求祭仲改立公子突。祭仲为了活命,而答应了宋庄公。随后祭仲与公子突回国,而已经成为国君的公子忽逃到卫国。
《公羊传》中对祭仲的行为进行了辩解,“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仲者何?郑相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以为知权也。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认为祭仲如果不听宋庄公,则郑国会灭亡,郑昭公同样会死,理由十分勉强。《谷梁传》则对祭仲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宋人者,宋公也,其曰人何也。贬之也,曰突,贱之也,曰归,易辞也,祭仲易其事,权在祭仲也,死君难,臣道也,今立恶而黜正,恶祭仲也,郑忽者,世子忽也,其名,失国也。”
郑国的实力此时远远强于宋国,祭仲和公子突被诱骗去宋国并且被扣押,十分诡异。从整件事情的结局来看,公子忽逃走,公子突上位,而祭仲仍然掌握国家,从阴谋论出发,可以认为整件事情完全出自祭仲的谋划。因为公子忽即位后,对祭仲这样的老臣是一种威胁,而公子突上位不正当,必须倚仗祭仲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