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在最前,其实我超级不喜欢猫的,不是超级讨厌也不是超级害怕,夹杂在讨厌与害怕猫之间的情感——不喜欢猫。讨厌它不如狗的仗义,害怕它奇怪的眼睛。至于为什么突然养了一只喵也很简单,我姥的猫,没人照顾就送我家来了。之前家里也有过猫的,不过我从来都是和它们保持好几米的距离。偏偏年脚下大家都很忙,我一来二去的喂它,便被这只小妖精黏上了。
最开始它谁也不黏的,这一点还让我比较欣赏。不过喂它它还带着警惕,让我有一丝丝不爽,要知道狗狗们是很亲近人的!于是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富贵”,因为“狗(苟)富贵,勿相忘”。希望它能像狗哥一样仗义。
给猫洗澡,我发誓绝对人生第一次。富贵出乎意料的听话,洗完之后肚子上的毛毛白了许多,身上一条一条的纹路也好看了,其实一只土猫长得这样也算是漂亮了。后来我妈说这是只公猫,所以说算是帅?
多亏它已经学会了找固定的花盆大小便,要不它总往我床底下钻的这个毛病绝对让我胆战心惊,来我家待了几天之后这喵也渐渐不那么去床底下了,当然取而代之的是探索各个新领域。它总是试着更高、更高、更更高的柜子,保持着猫界奥林匹克精神的它已经逛遍了我们家所有柜子的顶峰,唯二的失足之一是撞掉了一个相框,还有一次失误是有一回它想先跳到我腿上再跳到更高的桌子上的时候,在我腿上打了个滑,然后本能的用爪子钩住了我的棉裤,还有后知后觉我的肉。讲真,很疼的,也很气,口亨。
猫都是天生的小妖精。不粘人怎么可能,喂了它几天便露出庐山真面目。我站着它便围在我的脚边呼呼呼呼的转悠,我坐着它便跳到我桌子上呼呼呼呼的在我书上妖娆的走过去,我躺着它也要呼呼呼呼的在我的脸和pad中间拧过去,斗胆时候就直接横在中间趴下。有时候我烦急了,就给它摸摸毛,可它还是不停的呼。有时候心情好了,当然是我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摸摸它鼻子,捏捏它的脚垫。我躺着的时候会把pad立在眼前看电影,只要我一睡着,这只小妖精必然会走到pad后面推一下,把pad重重的砸在我的脸上。有一次我离pad比较远,pad倒下砸在枕头边上,我微睁开眼睛,看见它就蹲在旁边看看我看看pad,一脸为什么没砸中的表情。
粘人的进阶阶段也是让我十分诧异的,原来猫是这样的猫。它简直是明察秋毫日理万机。看准了我每天必不离手的几件东西,手机pad数据线和书。只要我手里拿着这几件东西,它就会用脸来蹭蹭它们,一副我也好喜欢玩手机好喜欢看书的表情,每天晚上写手帐的时候这货也要来我本子上蹭蹭脸。我睡觉的时候,就会来蹭蹭我的后背或者我的腿,然后拧着拧着贴着我躺下,我很怕我一翻身就会压出一个猫饼的好么!
还有一件令我不怎么自豪的事是喂食。各种好吃的伺候着,这大爷还是无动于衷的瘦。猫不都爱吃鱼么,我把我最爱的鱼都分享给你了还想怎样!口亨!第一次喂它时候把猫碗就放在客厅一个花盆旁边,这货居然认准了这个地方。有一次我把它的碗放在了门口,它居然不吃还围着我叫,直到我端起了碗,它跑去客厅它每天吃饭的地方,用左前手点了点地,一副把朕的碗端过来的欠揍表情。
而我之所以写这么多文字来描写一个我不怎么喜欢的物种的原因是,就在刚刚这货翻了我的垃圾桶,叼出来上午我啃的泡椒凤爪的骨头,然后偷偷藏在桌子底下背对着我在嗑骨头。我去看看它在吃啥,它抬起头看见我来了,用爪子盖住了骨头,一副我没偷吃我就是没偷吃的无辜表情。
哼!伪装的再好我也闻到泡椒凤爪的味儿了。
我可是人类。
没那么讨厌猫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