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自读
二,精读
1《先知》并没有教给我们具体怎么做的方法,最重要的是“理解”,只有有一个全新的理解,才会做出一个更好的选择,才会迎来一个全新的命运。
2《先知》的每一首诗都是由一个特定身份的人发问的,《论罪与罚》是由一位法官发问的,“法官”是代表公正的,是审判一些人的罪过,证明一些人的清白。那先知对于“罪与罚”有什么全新的理解呢?
3学生朗读“本城的一位法官走上前……你们只有去敲天府圣门,不免受到怠慢,让你等上一时。”
提问:这是怎样的过错?
答:自以为是,自以为绝对正确,没有认识到别人的罪在你们自己身上也有影子。这是一种放纵,是没有认识到人身上的人性、不成人性、神性乃是连接在一体的。
4学生朗读“你们的神性自我像汪洋大海……而你们的神性自我和雾霭中行走的侏儒,却全然不知”
5学生读“我常听你们谈起一个犯了过错的人,……他也是为前面的人绊倒的。他们虽然比他走得快,脚步也比他稳,却未曾挪开那块绊脚石”
绊脚石是什么?是让他们绊倒、犯罪的社会环境。
没有谁能像一座孤岛/在大海里独踞/每个人都像一块小小的泥土/ 连接成整个陆地/如果有一块泥土被海水冲击/这如同一座山岬jia/也如同你的朋友和你自己/无论谁死了/都是自己的一部分在死去/因为我包含在人类这个概念里/因此我从不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我,也为你。
6学生读“我还有话对你们说……他定将发现好根和坏根相互交织着”
提问:为什么说“罪犯常常是受害者的牺牲品”?
答:罪犯身上的不成人性只是受害者身上的不成人性的放大,没有谁是绝对有罪的,没有谁是绝对无罪的受害者。
所有的罪犯也都是受害者,在他的生命历程中,一定承受了许多侮辱、痛苦与伤害。
7.学生读“探求公正的法官哪……”
问:什么是罪?什么是罚?
答:罪是只以行为为评判依据吗?他杀了人,他就是罪人,而不管他杀人背后的原因?罚的意义是什么?是消灭那些看似有罪之人的肉体吗?
最难判的是罪,无罪的人可能内心有罪心,杀人肉体的可能因为自己灵魂受到了杀害。罚的意义是心中的悔悟,是心罚,它只能来自于良知的自我觉醒、省察。
有谁是罪恶的,有谁是无罪的,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身上的神性、人性、不成人性同时存在。
三、我们在工作中,时常会觉得他们是错的,我们是对的,我们只在乎他们的神性,却忘记了我们身上的不成人性,他们犯的错,我们也会犯,……所以内心的觉解和省察才是全新理解的关键。
四、朗读“黄色字体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