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大刀阔斧、披荆斩棘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的十九大后一刻不停、坚定稳妥,党的二十大后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深化。但反腐败是世界性难题,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现象就不会根除,我们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坚持严的基调,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惩治是反腐败斗争最有力的手段。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是“过去时”,也没有“转段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永远都是“进行时”。当前,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铲除,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遏制增量、清除存量任务依然艰巨。因此,我们要始终不放松惩治这一手,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紧盯重点问题、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以雷霆手段肃风正纪,坚决清除党内腐败分子。要重视警示教育,深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党员干部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织密制度笼子,强化“不能腐”的约束。腐败从根源上说,是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导致的权力滥用、以权谋私行为。加强反腐败斗争,就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胆敢腐败者无任何可乘之机、可钻之洞。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反腐败法律体系的构建,已经形成整套体系,通过增强制度刚性,可防止“破窗效应”。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印发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推动健全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为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支撑和保障。因此,我们要聚焦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监督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紧笼子,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着力压缩腐败滋生蔓延空间。同时要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
筑牢思想堤坝,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央视专题片《零容忍》中落马的一些人在忏悔时,都谈到他们违法违纪的根源是理想信念的缺失,谋私成为驱动力,在金钱美色面前节节败退,最终滑向腐败深渊。这说明要铲除腐败,最根本的是夯实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近些年党内先后开展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系列学习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就是让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因此,我们要以本次主题教育为契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