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追凶》一共32集,基本上3-4集解决1个案件。很多人夸《白夜追凶》的案件做出了美剧的质感,我打算解析一下每个案件的套路,并跟美剧的套路做比较。今天讲的是第一个案件,抛尸案。
抛尸案
一般美剧套路
普通凶杀案一般是熟人或有过节的人犯罪,尸检能够提供很多线索——
-如果致死的是物理伤害,那么可以推测出凶器,进而通过找到凶器来找到犯人,假如尸体发生过转移或抛尸,就要找到真正的杀人现场才能找到凶器;
-如果致死的是毒物,那么可以通过排查毒物的流通渠道来寻找犯人;
-指甲残留物可以用来判断受害者是不是有挣扎,有机会留下犯人的皮肤组织;
-确定死亡时间,是为了确定作案时间范围,如果是熟人作案,就可以通过排查不在场证明来缩小范围。
另外,杀人动机也是重要的一环。
-群访和疑犯审讯都可以提供必要的线索;
-财务调查可以确定死者有没有经济纠纷,比如负债、奇怪的资金流向。
倘若尸体没有身份,主要排查方向为:
-查出无名尸体身份
-找到真正的杀人现场,排查犯人留下的痕迹(入门方式、指纹、毛发、脚印、凶器)
-如果是熟人犯罪,就可以通过死亡时间和犯人痕迹尤其是凶器来确认有杀人动机的嫌疑人,抓捕并审问
-类似本案这样的连环杀人案,大部分受害者是随机选择的,这些方式对确认犯人帮助不大,但连环杀人犯必定会再次作案,所以能通过找到下一个作案现场来抓捕犯人,不过留给警察的时间窗口都很短,通常都是在下一个作案现场抓现行。
白夜追凶套路
1. 发现第一具无名碎尸【一般在美剧里,无名尸体统称John Doe】
地点:工地 -无目击证人,无监控。
尸体状况:被肢解,缺头和右臂。
尸检:伤口和致死原因,指甲残留物,毒物检测,死亡时间(根据现场温度和相对湿度)
-尸块重量→是胖子
-手指有尼古丁的味道和烫伤痕迹→烟民
-中指第三节茧子是打方向盘留下,左脚外侧茧子是开手动挡踩离合器→经常开车
-右手轻微变形,腰椎错位→沉迷电脑
-胃部和肝脏残留物→食用大量防腐剂的方便食品的独居宅男
-身上抓痕,伤痕宽度规则→家猫
尸坑脚印→犯人特征推理
-脚印最深的,前浅后深→41号鞋
-步伐间距不足60公分→一米七左右
-支撑脚是左脚,尸体切口方向是左手持械→左撇子
2. 发现两具无名碎尸,一男一女
地点:公园 -监控坏了
-出入口不能进汽车&轮胎痕迹受力均匀→犯人骑电动车抛尸
-黑塑料袋→厂家上千不易排查,指纹没有犯罪记录
尸体状况:
-骨龄→男28;女23
-耳廓侧和下颚线条→受害者是兄妹关系
女性尸体状况:
-创伤→被砍时依然是活的
-齐手腕处有常年佩戴手套痕迹,指甲指尖有长期化学药品侵蚀→从事保洁工作
-脚趾新鲜指甲油,处女膜新鲜破裂,没有外伤,妇科炎症→有男朋友,不到一个月内去医院做过妇科检查
3. 发现公园碎尸残余尸块,黑塑料袋5袋
地点:迪厅对面垃圾场 - 目击证人指出犯人是穿着艳色服装的摩托车手,由于目击缺失而存疑
犯人心理侧写:狂欢型,连续作案
-第一次作案往往是对身边有关系的人下手。
-确定心理安全区:以凶手住所、工作场地和常去娱乐场所为中心,向四周辐射。辐射半径:步行1公里,骑车3公里,开车5-10公里
4.【第一个突破口】第二名女性受害人侦查方向
药监局,保监局,医院:查处方药记录→ 查到医院就诊记录
抛尸地五公里内保洁公司:没有上班女性→ 找到女性身份,谢静,远洋国际保洁员,跟哥哥同住,新交了男朋友
报警中心:人口失踪报案
找到谢静住宅,发现第一杀人现场,找到【凶手指纹】。
没有破门记录 → 怀疑嫌疑人谢静男友,符合目击证人指认,被抓。审讯,比对指纹,排除嫌疑。
5.【第二个突破口】第一名男性受害人侦查方向
-以抛尸点为中心排查周边网络公司和小区
-缩窄范围:第一杀人现场能看到抛尸点工地
找到死者车子和猫,继而找到死者住宅,发现杀人现场,冰箱发现右臂和头。
发现死者合租,合租对象是骑电瓶车送外卖的高远。
比对指纹,确认凶手就是高远。发现高远自制透析仪器,理解杀人动机——高智商却自卑,心理扭曲,憎恨身体健康却自甘堕落的人。
6.【抓捕凶手】在住宅、工作地点布控抓捕
《白夜追凶》的刑侦工作跟普通美剧套路没有大的区别:先是通过推理排查,找到无名死尸的身份和凶手指纹物证,然后顺藤摸瓜找出凶手的身份和老窝。在美剧中,通常此时凶手都不会在家,而是在杀下一个随机目标的现场。警探们需要通过他家里的线索,比如他上网的记录、他手机的定位、甚至一些隐晦的图腾线索,找到犯罪现场,实施抓捕。
但《白夜追凶》里安排了两个戏剧性的巧合:首先,凶手和第一个被害人住在一起,因此找到第一个被害人就找到了凶手。更巧合的是,凶手正好为关宏宇送了外卖,发现了两兄弟的秘密。于是凶手挟持关宏宇威胁关宏峰,最后在打斗中作死了。这可以说是一个非典型性的结局,既解决了凶手,又省却了兄弟俩的麻烦。
总体来说,抛尸案的安排环环紧扣,张弛有度,最后的反转也紧张刺激。就是略显巧合了,犯人作为一个连环杀手也似乎稍显不够变态。
但不得不夸两兄弟在天台的最后一幕。
一个站在灯光下,一个藏在影子里,非常有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