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段文理不太清析的文字与《独立人格论》一样,属于本人早年试图构建的思想体系一部分。虽然文辞多有错乱,但十多年过去了,其中对我们自身——人的认知还是有一定启发性意义。这些内容目前在网络上仍能检索到,但均不在自己可控的媒体范围,也无本人署名(早期发百度实名空间的很多文字都没署名)。因此,现在觉得还是有必要重发一次。对于本文提出的观点:人的独立性、社会性、自然性,在未来将作进一步深入论证。
杜洪毅 2017年7月
人是什么?
人是什么?人是生命的个体,但仅生命个体这个定义范围太大,世界上除人而外还有其它的生命形式,人的生命形式较之于其它任何生命形式都复杂,他拥有思维能力、语言能力、创造性能力等。正是由于人拥有的这些特殊能力,才创造出光辉灿烂的人类文明。就人的属性进行探讨时,我就以从人的最基本的三个范畴进行,它们是:人的独立性,人的社会性,人的自然性。这三个范畴是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离开任何一方面,人都不能成其为人。
人的思考能力决定了人的独立性与自由性,自由性又是服务于独立性的,没有自由就谈不上独立,存在于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高度独立的个体,人与人之间可以有各种复杂的从属和相互关系,如父母对子女,上级对下级,君主对臣民等。但这些任何的关系都不能超越人的独立性。虽然人与人相互依存,相互利用,但这一切并不能超越人的独立性而存在,因为群体必须依赖个体的存在而存在,不能为群体的价值而否定个体的价值,群体的价值只有通过个体才能折射出来。人的独立性是一种本能,是造物主赋予人类存在的基本条件。正是其独立与自由促使人类文明的进步,科学艺术的发展又显示了从类的独特价值。人的独立性主要表现为独立的人格,独立的思维,独立的行为还有独立的身体。关于独立的人格以后将作详细的论述,独立的思维是指每个人都以自己的认知体系来加工所接收到的外界信息的能力,独立的行为指人通过自己独立的认知而进行信息加工后引发的自发动机所表现的日常行为方式。我们不能以人的社会性掩盖人的独立性,社会是个人的结合,若不能承认人的独立性,那人的社会性也是不能成立的。
人同时又是社会中的人,具有社会性。人与社会相互关联,是人的集合构成了社会,反过来又是社会使人成为人,社会为人提供了思想情感相互交流的场所,社会的一个大的整体,人是大整体中的小整体,在这个大的整体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相应位置,社会服务于人,人双发展了社会;社会让人成为人,人的意志又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任何人都不能完全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每一个人微不足道的活动都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同样社会的发展又与每一个人的命运息息相关。正是由于人类组成的社会才促使人类的进步。在社会之中人们的思想情感相互交流,意志相互作用,生活相互协调,从而形成了稳定的社会结构。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既是独立的个体又不能脱离社会而独立生存。每一个人的活动都在促成社会的进步,同样社会的进步又受惠于每一个人。
但人又是自然性的,无论人有多么独立的思考能力,无论人创造了多么高的精神文明,这整个一切过程同时也是一种自然现象,是自然中的一部分,自然发展的一种趋势。人与自然作抗争就是一种自然内部矛盾的体现。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永远无法逃脱自然发展的规律。
对人的研究必须基于这三种基本属性开始,正是人的独立性、自然性、社会性相互作用产生不同的作用,形成千差万别的人格,构成我们人类社会复杂的表现。
注:以上内容由杜洪毅最早撰写于2006年,网络上流传的相关内容(摘抄、全文、图解)均出自本文(原发于百度空间,网站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