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真实 所以喜欢

晖行读书会的老铁们,晚上好!

我是小马,来自广东中山,一个全国唯一一座以伟人名字命名的城市。在这个群里大部分是80后,90后。但我是少数的70后。虽然,人已经不年轻了,但是心一直很年轻,所以才在不断的折腾着,才会在这里和大家相遇。我相信:人生贵在折腾。

曾经我有一个伟大的梦想:携爱人看遍天下美景,尝遍天下美食。此刻,我的梦想可以改成:和老铁们看遍天下美景,尝遍天下美食,听遍所有好听的歌儿。

祝贺刚才获奖的老铁们,没有想到的是,我竟然进入了前十名!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一本小说,一本陪伴我很多年的美国小说。1936年6月30日,这本小说一经面世,其销售情况立即打破了美国出版界的多项纪录:日销售量最高时为5万册;前六个月发行了1000万册;随后,小说获得了1937年普利策奖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奖。1939年,由维克多·弗兰明导演,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主演的电影《乱世佳人》》问世,同年获得了九项奥斯卡大奖。

    说到这里,大家一定猜到了这部小说,她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她的一生只创作了这一部小说,而这部小说,也断断续续写了九年。但她却因这部作品,名扬天下,被称为亚特兰大的“女英雄”。

这本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郝思嘉、白瑞德、卫希礼、媚兰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通过对郝思嘉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中,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我记得严歌苓曾经写过一本小说,叫《一个女人的史诗》,我个人认为这本小说也是女主人公郝思嘉的的史诗,记录了她从一个只懂得享乐的漂亮女孩成长为坚强、独立女人的经历。 

婚前的她,过着优渥的大小姐生活,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那时候的她,以为全世界都可以握在手中。但是,当生活发生改变时,她并没有沉湎在过去不能自拔,而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把生活的重担扛在肩上。

大家一定会好奇,我为什么这么多年就喜欢这本小说呢?其实很简单,因为主人公郝思嘉那种面对灾难来临时,不屈不挠的坚强和乐观感染了我,也因为她是一个特别真实的人。


郝思嘉漂亮、迷人,在她的一生中,任何时期都不忘利用自己的女性优势。比如,她利用美貌轻易得到男人的青睐,利用女性的柔弱地位博取同情。在这部小说的一开篇,司徒两兄弟被思嘉的美貌所吸引,迫不及待的预约了十二棵橡树野餐会上跳华尔兹。而在正式宴会上,思嘉为了四周可以尽量容纳更多的男人,故意独自坐开,而不和其他年轻的小姐一样坐在条凳上。

为了偿还陶乐高昂的税款,郝思嘉准备向白瑞德借钱。但辛苦的劳作几乎毁了她的美貌,她变得憔悴枯干。当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时,大吃一惊。她想到白瑞德喜欢女人穿漂亮衣服,于是她毫不犹豫的扯下妈妈生前最爱的苍绿色天鹅绒窗帘,赶制了一条漂亮的长裙。当见到白瑞德时,他果然对思嘉的衣服发生了兴趣。于是,思嘉转了一个身,伸开了臂膀,翘起了屁股,让那镶花的小裙子露出一点来,引起了白瑞德的兴趣。以至于白瑞德眯细着眼睛,将她从头到脚细细地端详了好一会儿。

她真实,从不掩饰自己。在为医院筹款的赛珍会上,作为一个寡妇,郝思嘉只能一身黑衣做壁上观。可是她才十七岁,还爱跳舞,爱穿漂亮衣服。这一切都被白瑞德看在眼里,他用150金洋请她跳舞。那一刻,她是应该拒绝的,因为她是寡妇,她应该坐在墙角的一隅,把声音放低,眼睛盯在地下和别人说话。可是,她的心里有个声音:我要跳舞!我要跳舞!于是,当白瑞德向她发出邀请的时候,她不管媚兰惊愕的面孔,不管那些监护人恼怒的神情,将头一翘,从摊儿里奔了出来!

看到这里,我真的觉得好痛快!从小到大,我们什么时候遵循过自己的内心去生活呢?小的时候,我们为循循善诱的父母活,为苦口婆心的老师活。长大以后,为了孩子为了家庭而活,唯独忘了为自己活一回,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婚前,为了父母开心,宁愿委屈自己;婚后,为了丈夫孩子开心,也宁愿委屈自己。还好,现在的我,终于醒悟过来,开始一点点找回自己。在适当的时候,遵从自己的内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如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几年,一个人也去了不少地方。在一个人的旅行中,我不是妻子、母亲、女儿、老师,我就是我自己,那种感觉是非常愉悦的。

她不择手段,为达目的不顾及他人和道德。当她向白瑞德借钱失败后,她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在大街上,这时她遇到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甘扶澜。当得知甘扶澜手里还有上千块钱时,她立即动起了心思。她觉得苏伦不配有那么一个赤胆忠心的丈夫,也不配做一个店铺和锯木厂的主妇。而且,即使苏伦有钱,也不会去照顾陶乐那一大家子。于是,她萌生了一个决心:绝不让苏伦得到扶澜跟他的店铺和木厂。这个时候,姐妹之情已经被她远远地抛到了脑后。这个决定也没有让她的良心丝毫觉得愧疚,她的道德已经完全崩溃了,觉得去抢自己妹子的情人,不值得大惊小怪。于是,她略施小计,就让甘扶澜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后来,她还不顾家里所有人的反对,雇佣了十个犯人去他的木厂里做工,并且雇佣了一个被甘扶澜骂做“唯利是图的爱尔兰流氓”高沾泥替她管理其中一个厂里的犯人。这五个犯人所出的货比以前十个黑人出的货还要多!至于高沾泥怎么去对待这些犯人,思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她的眼里,只有钱。

当她最初去饿狼陀的时候,她是一个纵容惯了的,自私自利,从来不曾吃过苦的女孩子,还充满着青春、热烈的情绪,极易被生活所迷惑。但是饥饿和战争,恐惧和紧张,已经让原来那个女孩子的特质一点都不存在了,已经把她的温热、青春和柔婉掘得干干净净。在她生命的骨髓上,已经长起了一层厚厚的壳。

她重承诺,守信誉。本来,她也可以像白蝶姑妈一样,安安稳稳的到马岗去,不必守在她厌恶的媚兰身边。可是她答应过希礼照顾媚兰的,不能背约啊!于是,在隆隆的炮火中,思嘉替媚兰接生,并且带着媚兰和孩子在白瑞德的护送下往陶乐的方向走。在半路上,白瑞德抛下她们去参军了。而她,坐着一辆破车,驾着一匹病马,没有戴帽子,没有戴手套,没有披面罩,满身污脏、汗臭、饥饿、憔悴、用蜗牛一般的速度走在荒凉的郊外。

孔子说,民无信不立。可是,有多少人像思嘉这样重承诺,守信誉呢?我们一定被别人放过“鸽子”吧?那种感觉一定不好受。可是,思嘉纵然讨厌媚兰,嫌弃媚兰,却因为一句承诺,吃了千般万般的苦,而没有怨言。

她坚强、有魄力。当她满怀希望回到陶乐,看到的是萧然四壁。她没有了安稳的港湾可以去停泊,没有别的迂回曲折的道路,可以让她回避这段死胡同,没有一个人可以将肩上这副重担去交卸。她看到父亲老了,呆了,两个妹妹都有病,黑人走了,田园荒芜了,仓房烧光了,家里是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她这个19岁的小寡妇。郝思嘉不愿意让她的家人靠人家的施舍过日子,不愿意去做人家的穷亲戚,她要靠自己的力量支撑起这个家。为了家人,为了祖辈热爱的红土地,她亲自操持各种事务,管理陶乐,为了一大家子的一日三餐劳碌奔波。

书中有一个片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天,为了寻找食物,郝思嘉来到了一块田地里。这时,她惊喜的发现了一个萝卜!她拔出这个萝卜,连泥土都未擦去,就狠狠的咬了一口。想到眼前的困境,她面对夕阳,双手握拳,高举双臂,用尽全身的力气向苍天呐喊:“我以后绝不挨饿!”

为了生活,她一枪打死了闯进屋的小偷;为了生活,她挺着大肚子,独自驾着车在两个木厂之间奔波;为了生活,她掩饰起自己的憎恨,和北佬做朋友。郝思嘉那么瘦小的身躯,生命力却顽强得如野草,生活压不倒,战乱打不垮,无所畏惧,永远春风吹又生。

郝思嘉这段经历,揭示了一种敢于承担,不惧风雨,坚强不屈的精神,给我以极大的心灵震撼,也让我一次又一次走出了命运的泥沼。

二十年前,我和爱人来到举目无亲的广州,提着旅行袋,坐着摩的,冒着初春凄冷的小雨,一所学校一所学校的去应聘。后来才在一所民办学校落脚。经过不懈的努力,三年后,我们终于进入了广州一所著名的私立学校,生活条件和工资待遇都有了很大的改观。

私立学校的工作是繁琐的,压力是巨大的。而我,一个外地人,带着孩子,在那样的环境里,不仅长期做着班主任的工作,更承担了很多教学方面的任务。靠着什么撑下来的呢?就是那种敢于承担,坚强不屈的精神。每当遇到那些看似跨不过的坎,我就想:这些和斯佳丽遇到的挫折相比,算得了什么呢?她一个富家女可以承受生活里的一切苦难,我作为一个农村长大的孩子,又有什么不行呢?

我咬着牙,跨过了一个又一个看似跨不过的坎,终于走到了现在。

在以往小说创作中,作者习惯于塑造性格单一且突出的人物,即正面人物则性格光辉伟大,没有丝毫缺点,而负面人物则通常充满了阴暗狡诈、冷酷无情的性格本质,性格区别塑造的十分分明。而《飘》却打破了这种描述方式。小说所呈现出的郝思嘉就是这样一个正负两方面性格的组合体。一方面,她任性、娇纵、固执、自私自利,冷酷无情。另一方面,她坚强、独立、自信、进取,是一个生活的强者。她不但与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不同,与世俗标准中的完美女性也不相同。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始终充满着活力。

在故事的结尾,因为媚兰和女儿邦妮的去世和郝思嘉精神上的背叛,白瑞德万念俱灰,准备回到自己的故乡——查尔斯顿。瑞德走得十分干脆。直到这个时候,思嘉才真正明白瑞德那颗爱她的心,才明白这个敢爱爱恨,处理事情十分干脆利落,看似玩世不恭,却从不欺骗自己内心的白瑞德的男子汉魅力所在。

当白瑞德迈出大门的时候,郝思嘉问:“瑞德,如果你走了,我该做什么?”

白瑞德说:“坦白讲,亲爱的,我 一点也不在乎。”

郝思嘉站在台阶上,这个坚强而又自负的女人,在绝望之余又燃起了希望:“我等明天回到陶乐再想吧!明天,我想一定有法子可以把他拉回来。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是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又是充满希望的一天。

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祝各位老铁们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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