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每一句话,我都觉得很有味道。说我脑残粉也好,说我死忠粉也罢。可是,我觉得一股脑儿的喜欢他笔下的文字。他就是天生的作家,更何况他又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所以注定他的伟大以及不同。
随波逐流的年代,总有一些人坚持自我。可能在世时没有获得荣誉,可是死后却得到无数人的尊重。当然,很幸运,毛姆在世时,世界都发现了他的才能。那种无法让人忽略的光芒,一看他的文字,你就会不由自主的陷入进去。我并不是指他文章的开头就特别吸引你。相反,他的长篇小说开头反而很让人读下去,可是一旦你坚持下来,就会发现这些文字是多么的美妙,以及产生幸好读下来了,不然错过了该是多么后悔的感觉。他的小说,似乎有种魔力,让你对一个人的态度能产生巨大反转,故事的结尾似乎让人预料不到,但想想却又觉得合情合理。这种感觉,我只在他的笔下有过。
对于写文案的人,经历越多当然越多越好。可我偏偏没有什么经历,没有去感受人间百态,没有去走遍角角落落,所以我只能去读书。但,却又不能带着目的去读,必须要打心底喜欢,才能在潜移默化中滋取营养。但,又不能只阅读自己喜欢的,不然无法了解大千世界各种人的思想,却又不能盲目烂读。这一生,我们都在学会怎么阅读,找寻属于自己思想的路上。
路上的羁绊很多,我们不能放慢脚步,不然遇到美景时天已黑。可,我们也不能奔跑,跑的太快,风景来不及欣赏,到达一个终点时,回头看心里却空空如也,下一段路程,你将注定比别人辛苦。唯有一步一步走,眼看美好,心存感激才能在到达终点时,既不急躁也不遗憾。
人生感悟太多,写出的东西也罗里吧嗦。想写故事,可不知从哪开始,似乎每个入口都可以,但又怕一下笔无法写出感觉。和心中的目标距离还是很远很远,望不到尽头,但却知道要迎着有光的方向前进。
没有盲目的自信,也没有过度的悲观。我没有伟大的理想,没有觉得人生黑暗。只是觉得人生在世,总要多体验一下,总要多试试,才知道自己心中所属,才不枉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