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后多久没事?嫖娼属于治安违法行为,追究时效是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发现的,不再处罚。
注意,不再处罚不是下不予处罚决定书。
2.说是情侣,这样能逃避逮捕吗?
抓嫖一般不是随机的,而是有计划有把握的,且肯定有确凿的证据才会下手。
如果你被抓了却矢口否认并且捏造事实,相信我,警察叔叔有一万个办法能揭穿你。
3.还没开始?
如果还没有开始谈价格:
在一些涉案的公共场所存在卖淫嫖娼行为,当事人也在场所内并且将要实施卖淫嫖娼行为。但在双方还没开始协商价格便被查获,那么在该情形下,依据刑法学犯罪理论。违法行为尚处于预备阶段。还未具体实施。那么该行为就不构成具体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批评教育,因此准备实施但还未开始谈及交易价格,并不属于卖淫嫖娼。但属于公安机关口头批评的范畴。
如果还没有发生性行为:
主观因素。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当发生不正当性交易时,在之前已经就卖淫嫖娼的价格,地点、时间等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因主观原因而未发生性关系。例如:
(1)行为人被公安机关查获而主动放弃实施违法行为;
(2)害怕染上传染疾病而主动放弃实施违法行为等,在这些行为中,均应行为人主观上的原因而自愿放弃实施违法行为,所以不应属于卖淫嫖娼。
客观因素。行为人已经就卖淫嫖娼的价格、时间、地点等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未发生性关系,例如:
(1)行为人在准备发生性关系时突然发生地震、火灾;
(2)行为人准备发生性关系时即被公安机关查获等;
根据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行为主体之间在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并且已谈好价格或以给付金钱、财物,同时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本人以外的客观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应当按照卖淫嫖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