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以猝不及防的速度发展,加之最近疫情影响,很多市民都居家办公,更是加速了快递服务的极速增长。万事万物,只要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有一些瑕疵出现,正所谓盛极必衰。快递服务的瑕疵也在于此,服务费之外又萌生了一个黑色产业链,快递面单被一些不法分子批量兜售,还被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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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快递面单包含了用户的很多个人信息,不限于姓名、地址、电话等。这些信息若被“有心”人拿去,为了商业目的,或许可以精准营销,若是落到不法分子手中,则会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很多网络诈骗犯罪的第一手个人信息材料,大部分来源于黑色的个人信息销售利益链。
当然,除了快递面单容易被不法分子肆意传播个人信息外,还需要个人有警惕心理。曾有一位网红主播,因为疏忽大意将自己的地址透露给对其心怀不轨的粉丝,导致自己在花一样的年龄被性侵,足可见对个人信息保护是多么重要。
为了加强规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了。该法的施行,可谓是给我们每一个人增加了一个保护伞,因为有了法律的保护,自然给那些想通过贩卖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当头一棒,随之也能减少很大一部分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我们作为自然人,若个人信息受到不法侵害,现在可以通过这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相关媒体信息报道,2014年至2020这几年间,大数据行业也在飞速发展,一批网络爬虫肆无忌惮的采集海量数据、处理数据。那么,这些网络爬虫是否可以采集个人数据、处理数据呢?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由此可知,即使是合法经营的大数据公司,也不能采集海量数据。
那么,如果触犯了《个人信息保护法》,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笔者重点引用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七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六十九条 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前款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七十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笔者建议,采集、处理个人信息都需慎重,绝不能贪一时之利,去贩卖兜售个人信息。若处理不当,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