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麸子
喜欢,就据为己有。
说起来如此自如,语气中分明是有几分任性,有几分嚣张。
其实,没有。
在消费上,我的观念是:选择适合的,且着重看性价比。
所谓适合,符合审美,符合品质要求,符合自己心理接受的价格,嗯~足矣。
可是,我的观念仅是观念,也就这样了,只做佐证,在喜欢的物品上,我只需表露出喜欢的神色或语言,剩下的据为己有,由先生负责。
而且必须是他负责。并且,永远会超过你的预期。久而久之,我甚至于都无需预期,此等环节都基本可以省了。
经常听到一些女同胞抱怨,每每消费时,老公总是小有微词,所以导致心有不爽,久之,自己大多先斩后奏,或不揍。
其实,看似如此小的一件事,其实蕴含了家庭经营哲学。简化为一个字,就是:爱。
当然,是建立在两个人相互关爱上,只是关注的点不同,主要是走心,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