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只会按部就班地活着,一点小意外,就会方寸大乱,导致原来严丝合缝的时间安排功亏一篑。
比如今早,接了一通电话,就没了做早饭的时间。一向我出门时还在赖床的室友,破天荒起了床,我以为他要外出办事,就用眼神夹带手势,询问他要去干嘛,他谄媚一笑:给你做荷包蛋吃。
结婚二十多年,从未吃过他做的早饭,我又意外又感动,但正接听电话不方便表达,随他去吧。
老实说,这是借口,即便没有电话干扰,我这拙嘴笨腮,也说不出啥动听的。不会哄,恐怕就是他前二十年几乎不做家务的最大原因。
我着急洗漱上班,边接电话边满屋溜达,从阳台溜一圈回来,发现那人还呆立客厅。
我又用眼神问:不是要做荷包蛋吗?
他羞涩一笑,小声说:你先教教我。
其实,羞涩是我意淫的,但凡有点羞耻心,他也不至于二十年心安理得地不做任何家务,况且日渐皮糙肉厚,害羞也不大容易看出来。
电话那端的人大概在此刻察觉到了我的心不在焉,体贴地挂了电话,表示另找时间再聊。
虽然老夫老妻,熟悉到完全可以靠眼神交流,比如此时翻个白眼,室友就能秒懂我对他近五十岁还没做过荷包蛋的嫌弃和不满。但我还是打算锻炼一下我的汉语口语:如果我有教你的功夫,还不如自己做。
室友听出了这句话的弦外之音,在我转身去主卧卫生间洗漱时,他灰溜溜地进了厨房。
我每天都例行公事般在那张塌方的脸上抹抹画画,并不奢求会焕发生机,也不再费那功夫精雕细琢,一通捯饬也不过十来分钟。刚走到卧室门口,就看到了一只我家平时吃面才用的大黑碗,骄傲又端庄地立在餐桌上,升腾着一股仙气。
我疾走两步,来到餐桌前仔细端详,只见两只滑溜溜白嫩嫩中间透着夕阳红的荷包蛋悠闲地卧在汤中,几根油绿的菠菜慵懒地一旁陪衬。
我一向是视觉动物,只要食物配色、摆盘好看,可以忽略味道上的不足。如果味道再好点,那简直算锦上添花了。
黑碗、清汤、绿色环抱着白里透红的荷包蛋,单看面相,我已经给这份早餐打了9分。当我用筷子小心翼翼夹起一只荷包蛋,迫不及待地咬一口,顿觉嘴里滑嫩清爽,再看一眼筷子上的半只蛋,蛋黄居然美艳如夕阳。
完美!我在心里说。
此刻的我,真心想夸室友两句,一是这处女秀值得夸,二是想哄骗他以后继续做,可话一出口,就走了腔变了味: 说!是不是趁我不在家时偷偷练过?还假装不会,以后做饭这活归你了。
好在有几十年风雨同舟的革命友谊,再加上对彼此“你一扇翅膀我就知道你要往哪儿飞”的熟悉程度,室友对我的话并不怪罪,嬉皮笑脸说:感动了就尽情哭,别憋着。
(今天的命题作文。把“一碗荷包蛋”写到1000字真不容易,我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