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有多好呢?想象这样一个场景:二十年后的一个傍晚,你开着车(或者车载着你)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扬声器里开始放起这首电影里的旋律,听到第一个音符的一瞬间,所有的情绪全都涌上来,就好像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你第一次听到它们的时候那样。
-豆瓣热门影评
我已经期盼这部电影很久了,从得知石头姐和高司令第三度合作开始,到这部电影狂揽奥斯卡等重要奖项9次,15次提名,最后得知它在国内定档,于是它成了我整个二月最期待的电影。我对自己想要看的电影有一种执着,即使网上早已有流传出来的枪版也一直按捺住自己没有去看,知道有提前点映的第一时间就去买好了票。
坐在电影院里等待开场之前竟然还有种“近乡情更怯”的感觉,如果是对这部电影抱得期待太大了呢?会不会失望,会不会被过誉了?
而等到电影屏幕上The End的字幕亮起,经典好莱坞结尾曲响起的时候,我挂着眼泪坐在板凳上愣神,似乎还沉浸在这部电影带来的一场绮梦中没有醒来。
我真的太喜欢这部电影了,豆瓣热门影评中早已经从对好莱坞歌舞片黄金时代的致敬、洛杉矶的城市宣传片、高司令和石头姐三度合作的神级演绎等多个角度对这部电影进行了360度分析和赞扬。而我真正因为这部电影感动的原因,却不是因为它致敬了《百老汇》《雨中曲》等多部影片的经典片段,我也不懂什么才是教科书版本的JAZZ,我喜欢它,仅仅因为这两个小时光影世界带来的绮丽梦境,美好的一塌糊涂。
《爱乐之城》,这个翻译名远没有原名《La La Land》讨喜。字典中对la la land是这样定义的。
an euphoric dream like mental state detached from the harsher realities of life。
即一种极乐的、在梦境中一般的、脱离残酷现实的精神状态
这个词语用来当这部电影的标题实在是太过于贴切。美好的如同梦境,让人沉溺于其中而脱离残酷现实世界,是这部电影在阐述的,同样也是这部电影带给我们的。同样,LA也是故事发生地洛杉矶的别名,the city of stars,这里汇聚了多少想要追梦的年轻人,这里有玫瑰色的黄昏和似乎永不会昏暗的星光。
在偌大的洛杉矶有这样一个姑娘Mia,她的志向是女演员兼剧作家,她沉迷老电影明星,在剧场里一家咖啡店兼职。Seb是一名系丝绸领带的爵士钢琴师,对艺术有着近乎洁癖的追求,他想开间单纯演奏灵魂爵士乐的酒吧,但这一个梦想却不被身边的人认可和赞同。同样追求梦想的两人在这座城市里遇见彼此,在唱唱跳跳中坠入了爱河,相互慰藉扶持,一起追求梦想,又在追求梦想的途中面临着两条不同方向的道路。
为了看这部电影,之前我又重新温习了一下石头姐和高司令首次合作荧幕情侣的电影《疯狂愚蠢的爱》,六年前的第一次合作,高司令一言不合就露肉,教科书般的腹肌和穿上合身西服的又优雅又痞气的模样简直是一颗行走的春药。石头姐肤白貌美小细腿,不是典型的美国甜心,也非邦女郎那般美的惊心动魄,但穿上小礼服翩翩走出来的刹那,女生都禁不住要发出美呆了的赞叹。这两个人发生的化学反应无论怎样看都有点奇妙。
美帝的观众形容这部电影有种让人“永浴星河浩瀚”的错觉,这个比喻很有趣。那到底是种怎样的感觉,是幸福到头晕目眩,还是有种惴惴不安。
当片头曲《Another Day of Sun》响起,无数舞者在公路上尽情歌舞的时候。
当夜幕四合,穿着黄色小礼服拿着红色手包的Mia和脚踏黑白小皮鞋的Seb走在宴会散场的路上,他们坐在石凳上俯瞰灯火通明的洛杉矶,此刻音乐响起,两个明明互生情愫却都不肯跨出第一步,非要嘴硬的唱出“what a wasted of a lovely night”的时候。
当Mia终于意识到自己对Seb的喜欢,和Seb在博物馆的星空下共舞的那一天。
或者是每当《City of Stars》熟悉的前奏响起的时候,我都有种被这种美好的音乐、美好的细节、美好的相恋感动的头晕目眩的感觉。
这部电影两度触到我的泪点。
第一次是Mia即将拿到梦寐以求的试镜机会,但意味着她要离开这里去巴黎的时候,他们坐在板凳上,Mia矛盾又迟疑的问他:
"Where are we?”
Seb:我们在洛杉矶啊。
Mia说:不是,I mean,我们,我们的关系到哪儿了,我们怎么办?“
Seb看着他的眼睛说:“你现在离你的梦想那么近…你需要没有一丝杂念,放下一切,去追逐你的人生。我们…顺其自然。
Mia哭着说:”I wil love you forever.”
Seb告诉她:”I wil love you forever,too"
另一段是在泪点集中的最后五分钟,已为人妻的Mia挽着自己的老公走进这家莫名有吸引力的酒吧,当她抬头看见熟悉的招牌Seb's,招牌中的引号是一个音符,那分明是我们还在热恋的时候我为你设计你却嫌弃不已的标志,我曾以为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一间叫这个名字的,只演奏爵士的酒吧了,但是现在这个招牌明晃晃的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已将一切都了然于胸。当Seb上台,看见坐在台下的Mia时,两人对视的眼神和Seb颤抖的说出“well,welcome to the Seb‘s”,听上去是对所有人说的,我却以为是单单对着Mia说的,欢迎你,欢迎你来到这个你曾列入你未来计划的酒吧,我没有让你失望。
眼泪简直像开了闸。
导演还用了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来重设了另外一种可能,时间倒回他们相遇的那家酒吧,Seb没有离开而是第一次就牵起Mia的手,Seb跟着Mia去巴黎追梦,或者Mia跟随Seb一起巡演,他们相爱、成家、不曾分开过,那应该是另外一种人生轨迹,一起牵手坐在台下听爵士乐的是我们,我是你的妻子,你是我孩子的父亲,我们在一个黄昏偷偷溜出家门,听几首你最喜欢的爵士音乐。这比单纯的说出"我们分开了"更令人难过,因为它如此鲜明又直接地在你面前展示了生命的另一种可能性。
但是,这个人生没有如果。每次张信哲的《信仰》响起都让我有种唏嘘“如果当时吻你,当时抱你,是否结局难讲”,而我们都应该知道,仅仅那一次的错过,错过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另一种完整的人生。
影片的结束,Seb弹起那首属于他们俩的歌,曲罢,Mia离场,离开酒吧的最后一瞬间,她回头看着台上的Seb,Seb同样抬起头来注视着她,隔着人山人海,他们望着彼此的目光欲言又止爱意满腹又带着千帆过尽的释然,那个时刻让我觉得,即便这个电影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Happy Ending,仍美好的一塌糊涂。
爱过,是希望即使在没有彼此的人生里,你仍过的幸福快乐,就已然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