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好在看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里面有个章节说:活生生的群众,有许多爱,许多傻气,许多不长胡子的崇拜。我就是活生生的群众,用很傻气的爱去生活,生活在不长胡子的崇拜里,从来不能命令自己,服从又何用?因为在我看来,如果一个人,她不能命令自己,至少可以在服从上做到尽如人意,否则只是行动的奴隶,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是否也有和我一樣遊走在大街上的奴隸,以自認為用長久而爽朗的沉默看待一切是一種成長的表現,以至於在擁擠的人群中對大喊的說話者投以嘲笑和不屑的目光,卻不知在他們的眼神裡看不到半分的神態。換種方式,在路邊上,看到小孩或是蹣跚地老人或許總會給多一份余光,在需要的時候可以把心底裡的同情心順手而出;或是在朋友圈不知名的動態裡投以祝福或祈禱是一種人情,不,應該說是慈心,人格情懷的表現 ,並在心底裡默默的標註著我是祝福著的,這是多麼愚蠢的觀點。我曾一度地給自己標上"祝福"的字眼,在心底裡祝愿著所有的好與不好,有關和無關,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我還是有血肉的,以此來表現。這种行動的最本質就是掩飾,而"祝福"也與善惡沒有絲毫的關係,但必須要承認的是,要打破這種醜陋的掩飾必須做個破壞者,打破各種價值,就從"祝福"開始,拒絕情懷,拒絕從苦難裡衍生祝福,因為所有的苦難到頭來還是要自己承受,唯一的正解就是放棄祝福,學會詛咒,有了詛咒,生活才會平衡一些。回頭想想,詛咒真是極有效的辦法,因為太陽曬久了地會裂,需要點烏雲來下雨。
我應該是學會有詛咒的情緒,在情緒的軟件裡安裝個插件:詛咒,這時我希望在軟件裡使用一些咒語,可以讓那些聒噪的不休者停止,可以讓在雨天濺我一身水的車子爆胎,不,這太低端了,我應該詛咒自己成為一個破壞者,去破壞那些認為我應該這樣做的條理,去破壞那個牢籠,讓不安分的心一路到底。甚至不需要再忍耐,忍耐住在泥坑的邊上,非要變成青蛙和癩蛤蟆。這時我開始確信,能命令自己的人才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