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
一要加强排查监管。结合实际,密切关注旅游行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排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在分管范围利用职权,伙同他人谋私利、以占干股的形式分红获利以及市管企业中关联交易,“靠企吃企”等隐形经商办企业行为。
二要不断探索,完善制度。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登记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党政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属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处。将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警示、早制止。对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