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在银行办事的一天,这段时间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银行一次,究其原因,是因为前期公司收款时,几乎全部是个人收款,最后再统一交账给到公司,但是这样就会有些许风险,现在要把收款权全部回归到公司手上,掌握主动权。
我刚刚知道这种收款模式的时候,也是惊讶了一番,要知道,按照前期的报名人数来看,基本一周的收款额可能达到大几万,我要说是老板心太大?还是老板真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呢?
就我所知道的情况,前段时间刚刚有一位同事,因为过了交账期未交款而被开除走人,至于延时多久未交账,我未深入了解,未交款金额大致知道,大概好几W。
其实被开除的同事,多少有些冤枉,公司自身对资金管理的不够重视,全部指望员工自身约束,假如员工在某个时段急需用钱,手上又有刚好可以挪用的资金,职责和良心的天平到底该偏向哪边呢?
所以,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碰钱,绝对不碰钱!
假使碰钱了,也会每笔记录清楚,留下相关痕迹,以免某些时候说不清楚,也算是对自身的保护。
做财务久了,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都得小心仔细,在必要时候还得留些证据,不为别的,只为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