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王海为了北京隆福大厦出售的两副假冒SONY耳机索赔,无意中开创了中国职业打假之路,成为中国职业打假标志性的“第一人”。20年过去了,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不断壮大,已经成为一部分人职业谋生的手段,甚至收入不菲。而伴随职业打假人一起诞生的,是社会上从未停歇的争论。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知假买假能不能进行索赔?索赔与敲诈勒索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抛开这些争论,追本溯源,职业打假人的出现源于市场失灵。这种失灵首先表现在市场中的假冒伪劣无法正常调节,而作为消费者单独的个体对于商品的真伪辨识能力不足。其次表现在消费者得知上当受骗后维权意识薄弱,甚至对于采用什么方式维权,用什么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都知之甚少。最后表现在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为了一件假冒伪劣,甚至要几倍的付出才有可能获得赔偿。
为了治理市场失灵,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从1986年开始,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所有消费者知道维权武器,提高维权意识。同时,国家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法》等一系列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法律,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及违法责任进行了约束。有关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职业打假人却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反而群体不断扩大。
问题的症结在于,政府治理市场失灵的普法教育、制定法律、加强惩处等措施,都只是注重于交易环节,侧重于从需求侧发力,忽视了从供给侧发力。从供给侧发力的核心是要建立健全的市场信用体系。
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的关键在于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打掉一个造假企业,可以变个名字再来造假。如果对于打假的企业及企业主、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信用记录,加强信用记录情况的社会功能运用,针对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个人在各种社会公共服务享受上进行一定约束,就可以从根上规避企业及个人的造假行为。
可喜的是,我国已经意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整个经济良性运行、树立诚信之风有着巨大的作用,“两会”期间,也有委员提出要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只有把信用体系真正建立起来,才能真正规范市场秩序,让职业打假人归于非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