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读了《月亮与六便士》,现实和理想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以前总是模糊不清的界限,痛苦却使我的念头越发强烈。或许我早就该如此,我也应该早就料到会这样。
记不清在哪里看过这样一句话:
“作家不是喜欢写作的人,而是喜欢阅读的人,到了一定阶段,肚子里有一些不得不说的话,于是成了作家。”
毛姆也曾说:“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一本书或成功或失败,或赞誉或诋毁,他都应该淡然一笑。”
很多时候我都在质疑生活该有的模样,究竟是该在迷茫的找寻中焦头烂额,还是应该在一成不变的规律生活里坐立不安。焦头烂额和坐立不安的理由难道不是来自于被撕裂的梦想?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正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做一场美梦,看一场演唱会,冬天看雪,夏天吃冰。
或者,成为一个作家?
在看到这本书之前,这个想法一直躲藏在我的心里,躲在我遍布的血管中窥视着我,后来它跑到了我的鞋里成为了一颗石子,吹进我的眼中成了风沙。我多想面对它,可是我毫无办法。
后来我读了这本书,却感觉越发苦痛,我为我的迟疑感到羞赧,我甚至对于写作感到可惧,我在斯特里克兰的脚步中下坠,坠下高高的悬崖,在风中坠落,堕入深海中。
“如果我也能像斯特里克兰那样就好了”,我不止一次这样想,在看着这本书的无人的深夜,在四周围偶尔响起的马路上的汽车鸣笛中。
但还好,这很好,这苦痛使我快乐,如果这是思想的宣泄,那么我十分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