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本质区别在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增加,是公司获益还是股东获益。
如果公司注册资本没有增加,股东获得股权对应价款或者投资人代为股东出资,就是股东获益,这是股权转让。
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股权对应价款全部进入公司,并且原有股东的出资义务没有减少,那就是增资。
有时股权转让与增资是同时进行的。
〔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股权对内转让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权对内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对内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要转让股东和受让股东协商一致,即可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但这很可能带来公司控制权在原有股东之间变动。如果股东不希望发生这样的情况,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所有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股权转让或增资,为重大事项,由股东按照绝对多数的比例表决通过。
2.股权对外转让
股权的对外转让,意味着公司将要增加新的股东。新股东能不能被原有股东所接受,涉及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这时需要按股东人数表决。
《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的过半数,不是表决权的半数,而是股东人数的半数)。
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当及时答复,到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股东预留地址
股东预留地址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希望能够引起创业企业的重视。
公司召集股东会、对外转让股权时都需要通知股东。如何通知,则需要股东预留有效联系地址,并以送达该地址为准。
股东预留地址应当自己预留并签名,注明日期。
尤其在股东之间可能存在争议时,预留地址非常重要。向预留地址送达文件时,尽量采用EMS,封面上写明文件名称(如召集股东会通知、转让股权通知书,等等),保留存根,在送达后将EMS网上的送达凭证截屏保存。这样,在办理工商变更或者在法院诉讼时就成为有效证据。
董事、监事参考上述操作。
这样也能有效预防或化解公司僵局。
〔公司增资〕
公司增资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全体股东按照绝对多数表决(《公司法》规定2/3以上表决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更高比例)通过方可进行。
我们前面分析了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区别。增资分为平价增资与溢价增资,原有股东增资和新增股东增资。
公司增资时,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增资需要绝对多数表决通过是为了避免公司的控制权最终被资金任意稀释,这一点在融资时尤其需要注意。
股东以外的人对公司增资,仍涉及新股东加入的问题。《公司法》只规定了表决权的绝对多多数决,并未体现人合性的股东人数一半以上同意,对此,公司章程中应当自行规定,以确保有限公司的资合性与人合性的统一。
溢价增资时,溢价部分一般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这需要在公司章程中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