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次邀请后,二十五小姐接受了与我的共餐。
为了这一顿,我曾无数次询问二十五小姐的喜好,得到的回应仅仅是嗯,好,哦,是的,没有。而二十五小姐的口头禅,经常是,妈的。直到我问出最后的问题。
“你喜欢吃什么”
也许这个问题很难再用嗯,哦,好,是的,妈的,没有之类的答案,二十五小姐说,我一点,都不挑食,麻辣烫,妈的,我这个月甚至在同一家买过300块的麻辣烫。
“是哪家呢”
“啊。。。。。。比”
也许从一开始我就应该直接问,你喜欢吃什么,答案也会早点流入我的心潮。
然而我们并未吃麻辣烫,第一次共餐。我不想因为麻辣烫丢失兴致,并不是麻辣烫的原因,我觉得我们应该上升到可以展翼的高度,随意点遨游,渴时,便摘下树顶的苹果充饥,解渴。
下午6点时,二十五小姐从第三条风情街转现,并非我提前得知她的行程,我意识中她本来就应该从这里出现。以前我走夜路时,每到转弯处,总有一盏昏黄哑灯,专门刻意为我呈现一般无二。
一直如此,二十五小姐着红色上衣,浅浅殁过双膝的v型短裙,下衬一袭深黑打底裤,傍紧小腿的高筒马丁长靴。体弱致使她稀疏秀发仅垂至肩头,她的出现本该像精灵一般回溯难觅,一瞬间的神韵皆无从捕捉,可此时这一幕,居然瞬间定格成影像,永久展览在我的心房,乃至于很多年后,即使她与我擦肩未认出我来,我也清楚记得她此刻模样。
鸡公煲,虾公煲,鱼公煲。那牛肉的岂不是要叫做牛公煲,如果肉煮得老了,那是不是应该叫老公煲。想到这里,我不受控制失笑了来。
“你笑什么”
“没有,此刻,是一种见证”
也许下次,我应该再邀请二十五小姐吃老公煲。
最终我们选择了鸡公煲,原因是,我觉得鸡公煲更贴近麻辣烫一些。有花椒,有辣子,有无味的鸡肉如同麻辣烫永远吃不出肉来的肉味。
二十五小姐没有反对我的决定,毕竟7点多钟。当菜物冒着热气端上桌时,面对饥肠辘辘的我们两人,这种共同的热情,已经足够立刻将任何百无聊赖的平淡生活迅速击毙在地。事实上,我把所有的鸡骨头都扔到了地上。
于是我对二十五小姐说出这番话:
“鸡肉也好 鸡冠也好 鸡脚也好”
“我与你共同咀嚼的”
“是今天庇护下明日的池塘”
是的,二十五小姐回答,但是,我不会接受你的第一百零一次邀请了。而且我最喜欢的是:
“喝松针茶 吃晨曦露”“什么是晨曦露?”我问道。
“就是晨曦露,那么,因为香菜,我们道别吧”二十五小姐没有再说妈的。
二十五小姐红色的身影消失在第三条风情街,我恍神踱步了许久,入冬了寒风不讲道理,猛烈袭击着我任何裸露在外的肌寸。夕阳像座山压在我的额头,击碎了我高傲的激情,拖慢我的步伐与逐渐狭长的影子,我顶着微光,抬起头,眼中尽是正在飘落和即将飘落的金黄银杏叶。是的,我的生活没有绵源不断的惊喜,只有一平如覆的阴翳。
我像个失意的牛仔穿着牛仔衣牛仔裤拖在城市的尽头,迎面挤压而来的车子,房子需要良久才能从脸侧滑过。我想,牛仔,不应该是光鲜华丽,受万人崇拜的吗?
可惜我此时没有宝马和利剑,也没有激火之后可以轻吹枪口的酷炫左轮。我相信骑士吹的那口,绝对是对自己劫富济贫,收集马背姑娘崇拜的快感释放,而我,自然也不会有马背姑娘,我仅有胯下呼啸而过像烈火急驰的电瓶车与极力替我抵御寒袭的深邃风衣。
夜晚,我与浩民至酒吧喝酒,酒吧叫做彼岸花。
“我失恋了 就在今夜”浩民说
“浩民 对待恋情 你应该更像个水手 吻完就走”
“我从未拥有过她,却实实在在在心头失去了一万回”
“一万回?浩民,你应该大声说一句 Whatever!”
“你的意气风发 早就风化在过往 凝结成沙石”
“浩民,你吸引她的永远不是她兴趣使然 而是你一如既往的风气”
“我从来没有释怀过任何过往”
“因为你永远可以大叫 Whatever”
“老板,来一杯彼岸花”
“那是什么”
“我想是桂花酒 之所以叫彼岸花 可能是因为桂花掉落后 香气久久不散 能生死通灵 连接过去与未来 同时也不能再相见”
“那我更愿意称她为桂香书院 我不会因为桂香书院放弃文艺”
“是的,二十五小姐,曾在这里喝过酒 而我,至此,还未尝试过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