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是我的发小,我六岁的时候认识的他,那个时候我们才读小学。
小学的时光是稍纵即逝的细水长流,六岁的一天就像一世纪,而现在,眼睛一闭一睁,梦里一眨眼就是二十年光阴。
在那段新奇想法荒芜生长的日子里,我们创立了一个青龙帮,齐帮上下就三个帮众,都是我的心腹,小林就是其中一个。
而我,是青龙帮的帮主。
虽然青龙帮是个小帮,但我和我的帮众们都十分有归属感,为了让帮派发展壮大下去,年少无知的我们开通了许多业务。
骨干成员之一阿金在自己的床铺上铺上一条毛巾,往床尾扶梯上贴上一张纸作为广告牌,上面写了“按摩店”三个大字。
阿金的营业时间是周末,高兴了就扯着嗓子吆喝两声。
“按摩店耶,五角钱十分钟馁,各位客官来玩呗。”
不高兴的时候他就自个儿往毛巾上面一躺,边吃零食边看漫画。
阿金的按摩店生意是红火的,许多的人排着队想上阿金的床,因为他的按摩店里不光提供按摩服务,在服务时效期间,客人还能免费享受阿金的零食和漫画书。
胖子是阿金按摩店的常客,他是一个能一口倒完半包薯片,喝掉半瓶饮料的主,一旦他爬上阿金的床,那必然是一场血雨腥风的苦战。
每当胖子趴在阿金床上,那条小毛巾陷进胖子的肉里若影若现,他每吃一口零食喝一口水,阿金就往他的背上狠狠的拍一巴掌,发出啪的一声,听得我们心惊胆寒。
有一次我问啊锦:“你觉得他俩像什么。”
啊锦一边打牌一边头也不回的说:“擦出爱情的小火花?”
我摇了摇头:“像杀猪。”
阿金从小身上就带有土豪的气质,一个胖子奈何不了他,颇有商业头脑的他甚至还剪了几张小卡片当会员卡,往卡里充钱还能赠送服务时间,而我们,偷偷仿着阿金自己也剪了几张小卡片。
阿金的业务越来越大,但是我始终算不清一笔账,阿金的零食挺贵的,漫画书也挺贵的,生意这么红火的阿金按摩店,当初为什么坚持这么久还不倒闭。
青龙帮骨干成员之一小林是班里的牌王,怀着成为赌神的理想,他走出了寝室到外头去摆擂台,无论是打纸牌还是游戏王他都无所畏惧。闻风来挑战小林的人也数不胜数,但是能打赢小林的人却少之又少,小林的卡片越来越多,慢慢的装满了一个小纸箱。
他开始兜售那些赢来的卡片,十块钱一千张。
于是在那时候,我们班走廊上总会有一个贼溜贼溜的身影,逮人就问:“要卡伐,十块钱,一大把。”
后来小林的商业帝国被班主任发现并一手毁了去,于是不甘心的他又开发了新的业务,偷偷往寝室里带了一副扑克牌,打牌时我们席地而坐,小林背顶着门,边上是那个他放卡片的箱子,门外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就把扑克牌往卡片堆里一埋,身手十分矫健。
一开始我们玩抽牌,小林抽不过阿锦,输了很多钱。
后来我们算24点,小林算不过我,输了很多钱。
再后来,在小林刻意的悉心教导下,我们都学会了扎金花,底注一毛钱。小林有一本破旧的小练习本和一只小钢笔,是他拿三好学生的时候老师奖给他的,如今却成为了他的记账工具,这回我们扎不过他,于是纷纷摇头谴责他忘记了老师对他的栽培和关心,走上了一条赌博的不归路。
谴责归谴责,但是金花还是要扎的。
小林的小赌场算是开了起来,只是风水总是轮流转的,小林到最后也没赚多少钱,倒是每个周末都能看见一群人蹲在门后面偷偷摸摸的,按照阿金的话说,就像是在聚众拉屎。
骨干阿锦对是个性情中人,他长得人高马大,外加上他是留级生,比我们大一岁,所以在我们之中就属他最像流氓,也是因为他的存在,青龙帮看起来才不会像青龙学习小组。
阿锦交友甚广,小小年纪就认识很多人。
小林的女朋友就是阿锦介绍的,那天我们趴在教室门口的栏杆上看操场上跳橡皮筋的女孩子,他们脚步轻盈,像是翻飞在花朵上的蝴蝶,阳光投下,拉出他们的身影忽明忽暗,单纯美好又梦幻。小林指着其中一个说:“你们看她,笑起来像个智障。”
阿锦说:“那是我女儿。”
放学后阿锦让我们把小林留在教室里,他偷偷去把他女儿带过来和小林认识认识。我们一听,这可是关乎小林的终身大事啊,可不能让他们俩就这么错过了,但也不能这么直白的告诉小林,怕失去了惊喜的意义,于是我和阿金一左一右的堵住了小林的座位,假装请教扎金花攻略。
这一请教就是一个半多小时,这半个小时里,我们就连厕所都没让小林去,小林趴在桌上,惦着脚尖,双腿一个劲的颤抖,时而央求,时而威胁,让我们放他去厕所,但奈何事关终身大事,不管小林说什么,我们还是忘不了作为兄弟的情义,把他堵在了座位上。
其实阿锦和女孩儿就坐在拐角的楼梯口聊天,女孩儿害羞,不想让我们班里的人看见,所以阿锦在外头陪她,等教室里的人走完了才带她进来。女孩儿进来的时候小林正趴在桌上,尝试着用他的表情告诉我们他有多内急。
于是女孩儿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瘦瘦的男孩面色惨白的趴在桌上不停的抖腿,他的表情微微扭曲,涣散的眼睛里写满了痛苦。
女孩儿很尴尬,阿锦很尴尬,我和阿金很尴尬,而小林,眼里泛起一点点泪光,亮晶晶的,希望中透着一股绝望,心情很复杂。我不断安慰自己那天小林是被我们感动哭了。
后来女孩儿成为了小林的女朋友,青龙帮也迎来了第一位女帮众。
小林喜欢牵女朋友的手,喜欢捏女朋友的脸,喜欢屯好多好多好吃的,周末的时候两个人找个地方偷偷的吃。
我们念的是寄宿班,那个时候是一个月放一次假,学校里没有小卖部只有文具店,所以我们的物资及其匮乏,小林为了买东西哄女朋友开心学会了翻墙,蹬着教学楼后面的垃圾桶翻身爬到雕花儿的墙沿上,再一点一点的扒着雕花儿挪下去,买到东西先扔进来,再踩着石头翻进来。
有一次女孩儿想喝奶茶,我们也想喝奶茶,于是怂恿小林出去买,等他翻过高高的白墙后才发现奶茶扔不得,又担心我们接不住,只好把奶茶挂在胳膊上,小心翼翼的往里翻。挂着奶茶的手不好使劲,没抓住白墙上雕的花儿,小林“啪啦”的一声摔碎了垃圾桶盖子,掉进垃圾桶里,手上脚上被划了道长长的红印子。小林愣了一会儿,看了看手里的奶茶,递给阿锦,让他帮着送给女孩儿。自己默默爬出垃圾桶,一瘸一拐的走向寝室。我们看着袋子里的五杯奶茶,碎了一杯,流的满袋子都是。
阿锦喊:“你的奶茶没拿。”
小林没回头:“碎的那杯算我的。”
我们追上去,小林低着头,咬着牙,什么也不说,只是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那个时候我猜他心底也有一点点委屈。
年轻的时候总想做个盖世英雄,想硬的像块石头,但是我们都还太年轻,不知道这种坚强背后藏着世界为敌的孤独。
后来小林和女孩儿分手了,青龙帮也少了一个优秀的女帮众。
小林被带了绿帽子,女孩儿和一个高年级的跑了。
那个高年级的学生叫杨猛,别人都叫他杨哥,而我们叫他杨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