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中时便决定要成为一名作家,有两个原因:一是希望自己能替一些没有机会出声的人发声;二是希望使人与人之间可以沟通。我想,要成为一名作家,第一个条件就是读很多书,第二个就是要思考。所以,高二时,我几乎成为学校里的一个怪物,因为我每天都会到海边去散步、去思考,思考人类的前途。
那时候,我读了很多课外书,我曾经立志要把学校图书馆的书,从第一本看到最后一本。我甚至惊讶于这些书为什么这么好看,课本为什么没有这么好看。除此之外,我还到外面借回很多三十年代的书籍。我从第一个字抄到最后一个字。因为那时没有影印机,借来的书只好抄,以便自己可以保留一份,这些作品深深地感动着我。因为这样,我非常喜欢读书;也因为这样,我的功课很差。高二第一个学期结束后,爸爸收到了我的成绩单,打开看后,对我说:“还不错嘛!有一科蓝色的。”而且这蓝色是美术科——六十分,其他全都不及格。爸妈一直没有搞懂,我是我们家小孩中最爱念书的,可是成绩却是最差的。
那时候,我觉得我的人生快完蛋了。可是在高二下学期,我碰到一位很好的语文老师,他的名字叫王雨苍,他对我非常好。当我告诉他我想当作家时,他很感动,觉得我年纪那么小,志气却那么大,于是他就一直鼓励我。所以在那个时候,我每天写一两千字的文章,这也是当时唯一支持我继续读书和活下去的理由。
我想这一段时期对我后来的影响非常大,因为这时,我差不多放弃了考大学的念头,认为我应该好好写作而不是考大学。那时,校长找我谈话:“你干脆把报名费省下来,请同学吃西瓜吧!”我说我还是要赴考,至少要给爸妈一个交代。
可以想象,第一年落榜了。我爸爸卖了家里的一块田地,筹了钱。他说:“我听说台北有一种补习班叫保证班,你缴了钱就保证一定考上。”于是,我去了台北,在补习班门前徘徊了好几天。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做了一个决定:我不要补习,我要把这笔钱拿来旅行,我想去了解一些地方的风土人情,那对我的写作会很有帮助。
我开始计划一年的旅行,到澎湖住一个月,去梨山一个月,去南台湾、东澳、南澳、苏澳、山地部落、矿坑、牧场,等等。那一年,我一边旅行,一边做笔记,觉得生命变得很丰富,人生变得很幸福,我完全可以在非常平静的心情之下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一直到现在,我仍然很喜欢自己跟自己对话。对一个高中生来说,独自去旅行一年,那种感受非常强烈、刻骨铭心,会带给他多么大的震撼!
虽然第二年高考我又落榜了,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遗憾,因为这种交换对我来说,实在很可贵。在旁人来说,写作也许只是他们的兴趣,可是对我来说,写作的动机就是希望为这个世界写作,为这个世界的人写作。
我比较不喜欢做所谓的“乖孩子”,在读高中时,我就常常做一种思考——这个事情如果很多人都用同样的观点来看的时候,你有没有一个新的观点?我认为一个写作的人就是要在人潮里做逆流。当这个世界都被污水弄脏的时候,我即使只有一滴清水,也要拿来清洗这个世界。
我的少年时代那么美、那么真实,那一段岁月里,我想,我基本的人格与风格都已经养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