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第十章,信任与不信任。花了三个番茄钟的时间。
在这一章开头,卢曼就指出了信任与不信任的关系:不信任并非只是信任的反面,它也是信任在功能上的等价物。任何一个只是拒绝给予信任的人将处境潜力的最初复杂性储存起来,并使之成为自己的负担。任何人不去信任的话,太多的复杂性就会给个人太多的命令,使他无法行动。因此,他也要转向其他功能相当的复杂性简化策略。然而其他策略与信任相比,信任还是相对容易的选择,所以开展一种信任的关系是很受激励的。
除了信任与不信任,卢曼提出了另外一个概念——熟悉。他认为,熟悉使典型的期待成为可能,而且不能当做儿戏全部否认和抛弃。从现在的熟悉到信任或不信任,从不信任到信任,从信任到毫无疑义的熟悉。这种在我们周围世界中的转变使人们有可能利用不同策略,一个接一个地、或在不同方面同时使复杂性简化。
接着提出了第二个概念——阈限。这是最初从知觉心理学发展起来的概念,现在它可适用于一切经验,表明达到阈限之前和之后拉平经验领域的一种人为不连续性,因而有利于简单化。信任和不信任都是态度泛化问题,不在乎小细节和小差别,也就是说并非每一个差异都唤起对世界熟悉特征的怀疑。并非任何失望都会破坏信任。但是,依赖阈限发挥作用边界环境,跨越它就会开始一个更加明确的新方向。
不信任是由不信任的行为表明的。人际间的行为并非仅仅是为此时此地某一目的的经验,而是根据潜在的“态度”解释某种东西,而且用来形成期待。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不信任者很容易被察觉到他身上的那种不值得信任的感觉,这是藏不住的。而且对于不信任表达对象的人来说,他将不信任归咎于不信任他的那个人,首先或许是解释和容忍,然后就会谨慎从事,最后他不信任他自己。这其实是因为,不信任使他自己卸下针对他的道德责任,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利益行动,或者在某种程度上,他感到需要为这种不应得的对待报仇。总之,不信任具有强化赞同和强化它自身的天生的倾向。作者在此处提出了默顿“自身自然实现的预言”的例子,进一步说明该结论。
最后,卢曼提出了一个理论假设:为特定功能需要或是无法避免其成员间不信任行为的社会系统,同时需要防止不信任占上风的机制,并且防止由于互版增强过程给予回报,使不信任变成了一种破坏性的力量。简单说来,不信任被解释为“意外的”,不是自身自愿的行为。这种解释允许不信任行动发生,但是它为作为一种态度的不信任辩解。并且我们会衡量惩罚、负罪和原谅的制度,借以终止事情的不可逾越界限的确立,从而不再为不信任提供正当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