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很想养一只属于自己动物,特别是狗。好几次给老妈提出这个建议都被否决了,理由是:你自己都照顾不好还想养狗?等你有了自己的家后再养去。
就这样从小学就叨叨着想养狗的我,到了大学依然没能养成。
在大二时其实有个契机说不定可以养的,但是因为我这种优柔寡断的性格硬生生给错过了。大二的暑假,和朋友约着逛街,聊着天边走边逛一不留神就逛到了花鸟市场。在一个装满了小狗的笼子里面我看到了一只白色的博美,那圆溜溜的眼镜一盯着我我就动心了,想养他。我马上掏出手机给我妈打电话,大意是我看中了一只狗,想买回来养,毫无疑问我妈是拒绝的,在挂电话时我愤愤的说,不管你们愿意不愿意反正我就是要买回来养。然而我真实的性格起没有电话里说的那么果断的,犹豫了好久的我,最后选择了放弃。当天回到家里,刚敲门我爸就来开门了,嘴里还问着,狗呢?好吧,其实我爸是喜欢的。但是我并没有买。
在我二十三岁之前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猫的,可能是因为以前看的电视电影的缘故,总觉得猫是一种很诡异的动物,摸不清楚他们的套路。
直到大学毕业,孤身一人来成都就业,租了一间房子,同房东生活在一起,她朋友把一只叫做叮当的英短蓝猫寄养在这里,我就被猫给征服了。
那是一只很胖很懒的猫能坐着的时候绝不站着,能趴着的时候绝不坐着。反正就是你用逗猫棒撩他都只挥挥爪子应付应付的公公喵。
对没有错,就是这个样子的,每天都是懒懒的,不过特别会撒娇,尤其是冬天整天黏着人,会让人不自觉产生一种原来我这么重要的错觉。然而到了夏天就会被主子无情的抛弃,不再喜欢猫奴的亲亲抱抱举高高了。
最喜欢的姿势是北京大爷摊,慢腾腾的走向墙边,一个优美的转身,吊炸天的pose就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