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沉思录》中一句话,“感觉属于肉体,欲念属于灵魂,真理属于智慧”。
曾经把徐志摩的句子工整地抄在纸上,贴在床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知,我幸;不得,我命。”仿佛看到了爱情的密码,自我陶醉且感动于那不同凡俗的灵魂追求。
可是没有人提醒过我,灵魂,也不过是欲念。
我们习惯于把肉体和灵魂对立,似乎肉体的满足就低贱,满足了“口腹之欲”,接着就“饱暖思淫欲”;而灵魂的追求就是高尚的,一旦所欲求的披上了“灵魂”的外衣,就摆脱了低级趣味,即使求不得,也多了几分凌然的悲壮,那似乎,就是应该要被传颂的。
可不是么?徐志摩这句话,一定不只我一个人,曾贴在床头,感动不已。
徐志摩执意同张幼仪离婚,面对梁启超的劝阻,回信写下了这一句。那时,他与张幼仪已经生下了一个儿子。大概,张幼仪也曾满足过他的肉体欲望吧。但遇到不可多得的林徽因,样貌身世学识,样样都好,为之动心的又不止他徐志摩一人,怎么就不敢承认这是欲望,非要冠之以“灵魂伴侣”之名呢?
欲望就是欲望,它让人类得以生存繁衍至今。肉体之欲来自人的自然属性,灵魂之欲来自被社会化了的被文明教育过的自然属性。如果说生物都有肉体,人人皆有灵魂,却不是所有人都有智慧。